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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11-08-2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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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11〕35号

关于加强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后亚运时期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字〔2011〕1号),巩固发展亚运城市管理和城市环境面貌大变成果,建设宜居城乡和低碳广州、智慧广州、幸福广州,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更好地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思路,加快推进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科学化

  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要实现从“治脏、治乱、治差”向“做细、做优、做靓”转型,促进城市管理从突击整治向长效治理转变,从重点区域向城乡全覆盖转变,从管治模式向服务模式转变,更加注重城市管理的综合统筹功能,更加注重城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更加注重城市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法制化与数字化,更加注重城市管理科目和过程的精细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明确城市管理理念和管理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管好城市为人民,文明服务促和谐”为宗旨,科学编制《广州市城市管理“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广州城市管理工作奋斗目标。通过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和统筹城市管理要素,构建“全民城管”格局,服务保障民生,使城市环境更加宜居、宜业,市民生活更加便利,生活品质、幸福指数大幅提升。(实施单位:市城管委)

  (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城市管理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进程,将亚运时期成功的经验做法以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尽快出台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违建查控、流动商贩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燃气管理、道路占用开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爱国卫生管理、综合执法细则、施工管理、社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水务管理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尽快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控制吸烟、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等相关工作指引,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施单位:市法制办、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

  (三)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服务承诺制、行风评议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编制执法指引,加强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协作,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单位:市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监察局、法制办、交委)

  (四)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指导。制订实施养护、维修、保洁、资源循环利用等相关行业管理规范、服务标准、采购办法、定额标准、准入退出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实施单位:市城管委、财政局、建委、交委、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经贸委、供销社)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坚持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快城市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等市政公用行业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步伐,积极推进市场化建设,引进多元投资机制和竞争经营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境外资本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实施单位:市城管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六)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以社区为单元网格,建立相应管理体系和机制,精确定位区域内所有城管部件,明确产权、养护、监管、执法等责任,理顺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和利益关系,健全城市基础管理及其运行体系,实现城市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市编办,市法制办)

  (七)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在全面开展城市部件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共享治安、交通、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卫生、工商、经贸、水务、燃气、电力、通信等部门的基础数据和视频监控资源,实现110、119、12319联网互动,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和覆盖市、区、街道三级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全面打造“数字城管”。各区根据实际,建立与市级平台接口相符的区、街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进垃圾分拣压缩站在线监管系统、重点工地施工监控系统、无害化处理视频监控系统和生活垃圾及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轨迹跟踪、作业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用。运用科技手段检测评估城市管理工作效果。(实施单位:市城管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局)

  (八)加强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组织制订市容市貌标准,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工地和道路施工管理、户外广告和景观绿化、城市公共信息、公用设施和设备配置等标准,为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评价和监督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实施单位:市质监局、城管委、建委、交委、物价局、环保局、林业和园林局)

  (九)提升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水平。推动城市养护、清洗、保洁装备现代化,提升道路清洁、水面垃圾收集和建筑物外立面等市政基础设施清洗机械化作业能力,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一、二级道路机扫率达80%。(实施单位:市城管委、财政局)

  二、加大力度,推动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积极创建文明城市。大力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珠三角文明城市群建设,全力推进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以创建为抓手,改善城市环境秩序,提高公众文明素质。(实施单位:市文明办)

  (二)加强环境保护。实施“宁静工程”,针对道路噪音、市场噪音、工地噪音发生频率高、群众投诉多、查处执法难等问题,开展城市噪音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混入生活垃圾,尽快建成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场,形成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体系。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等绿色能源的普及,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达标管理。加强道路扬尘、施工工地扬尘和各种料堆站场扬尘等污染控制,落实路面保洁、洒水防尘制度和建设项目、建设工地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扬尘的产生。(实施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城管委)

  (三)完善水务管理。建立健全水务分级管理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全市河涌、市管河道及排水管网的责任分工,确保我市河道和排水管网的管养维护工作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建立健全城市内涝应急抢险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全市供水水质的监测和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向排水管排入污水、废水和废渣等行为采取包括曝光、停水等媒体监督和行政处罚措施。(实施单位:市水务局)

  (四)提升绿化管养。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养机制,绿化与日常管理相配套,充分发挥点、线、面相衔接的绿地系统功能,降低绿化管养成本。全面清理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违法搭建,高标准规范公园、景区范围内的商业经营行为。公园开墙透绿,改善绿化景观效果。(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林业和园林局)

  (五)推进卫生保洁。落实属地管理,保洁责任落实到区街,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健全保洁标准,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保洁精细化水平。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为全市“清洁家园日”,全体市民集体清洁家园。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委)

  (六)强化“六乱”治理。加大对制发“小广告”窝点的查处力度,坚持疏堵结合治理流动商贩,严格流动商贩疏导区的建设和管理,2011年建成50处小贩管理中心,3年内建成120处小贩管理中心,引导10万流动商贩入室入场入点经营。严格城市管理重点区域执法,合理划定严禁乱摆卖区域,并及时对外公布。(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城管执法局)

  (七)加强广告整治。坚决依法清拆违法户外广告招牌,逐条路段落实户外广告规划,按照“六统一”要求,2011年再整治60条道路的广告和街面店铺招牌,3年内完成全市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注重挖掘公益广告资源,有效开展社会公益宣传。(实施单位:市城管委、城管执法局)

  (八)创新亮化管理。明确灯光设置主体和责任,管好城市主干道、商业区、广场、主要建筑物等重要节点亮化工程,建设标志性亮化单体,加强珠江两岸及花城广场夜景光亮工程的维护和管理。(实施单位:市建委、城管委)

  (九)科学处理垃圾。强化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对各区、县级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费用实施阶梯式计量管理,坚持“谁产生、谁付费”。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各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合理布局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进中心城区定时、定点废旧物品回收。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落地,挖掘生活垃圾现有填埋场的潜力,提升绿化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加快建设综合处理厂、兴丰填埋一场六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死禽畜卫生处理厂,全力保障兴丰填埋二场、李坑垃圾焚烧二厂和番禺垃圾焚烧厂建设。(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建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环保局、供销社)

  (十)优化交通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加强市民公交出行便捷管理,引导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科学合理规划道路交通建设,基本实现人流和车流相分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分离、内部交通和过境车辆相分离,有效提高城区路网的通行能力。科学编制交通组织方案,规范和完善道路交通标识标牌系统,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规范路边停车管理。加大对公共交通经营企业的行政指导和管理力度,大力提升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的执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实施单位:市交委、公安局、建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十一)规范道路管理。科学编制城市道路开挖施工年度计划,规范城市道路开挖管理,新建和大中修后的道路3至5年内原则上不准开挖施工。加强井盖设施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将井盖设施纳入“数字城管”监管范围。完善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通行系统,严格查处牌、杆、摊、亭、栏、桶、箱等违规占道行为。(实施单位:市交委、建委、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城管执法局)

  (十二)严格施工管理。严格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加强文明施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规范建筑废弃物处置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管理,实施许可、收费制度。规范泥头车运输企业资质,加强余泥排放监督管理,从收取的相关管理经费中解决聘请工地余泥排放监督员所需经费,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实施单位:市建委、交委、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财政局、城管委、城管执法局)

  (十三)依法查控违建。坚持有诉必查、有诉必纠、依法处理,保持查控违建的高压态势,控制总量、减少增量。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守土有责的工作原则。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查控工作分工及职责要求。加强查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评,强化责任追究。区别对待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和新违法建设,历史建筑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具备留存条件的,按法定程序补齐相关手续;新的违法建设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城管执法局、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监察局)

  (十四)改善社区环境。实施环境改善“里子工程”,由城市重点区域向内街内巷、“城中村”、社区延伸,解决社区的自行车停放、雨蓬设置、雨污分流等日常生活难题,组织实施个人装修废弃物统一收运和消纳。加强对社区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到位。加强社区宠物管理。结合社区“五个一”工程,加快完善社区内路、水、电、气、排污、环卫、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公安局、民政局、“三旧”改造办)

  (十五)改造旧城面貌。加强“三旧”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障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和市民生活品质。结合“三旧”改造,在旧城社区建成5000座左右楼内公厕,解决195个社区、11.5万户家庭、44.92万名居民“如厕难”问题。加大“三旧”改造过程拆违力度,完善重建重修项目管理体系。(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三旧”改造办、城管委、规划局、建委、国土房管局)

  (十六)加强治安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视频监控网、社区防控网、街面巡逻网、内部单位防控网的建设应用,提高社会面防控和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着力强化实有人口管理,不断加大对流动人口包括在穗外国人的管理力度,落实好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健全对重点地区、复杂场所的长效整治机制,加强对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的管理,严厉查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和“两抢一盗”及各类诈骗行为。(实施单位:市公安局)

  三、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保障体制和机制

  (一)明确城市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把加强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工作上升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建设“低碳广州、智慧广州、幸福广州”的高度来认识,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服务意识。(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二)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得力、监督到位”的城市管理体制。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格局,市级负责政策、规划、指引、协调、监督、考评、市本级“以奖代拨”资金调配和查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区级负责落实属地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区属各部门和街(镇)搞好城市管理;街(镇)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领导、指导、检查和服务社区管理;社区负责动员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共创文明社区、幸福社区。(实施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府研究室,市城管委)

  (三)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大部制”改革优势。坚持城市管理“一盘棋”,由市城管委和城管办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络网和工作联系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加强协同,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形成审批、管理、监督、执法、处罚全面覆盖的管理网络。强化以市长和区长为首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交办、督办和红黄牌制度,确保城市管理领域政令畅通。(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城管办)

  (四)健全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考评。建立属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以区域城市管理为对象,按照考评制度科学化、内容法制化、方法专业化、程序规范化、记录表格化、手段科技化、机构正规化、结果透明化的思路,采取专业部门考核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网格巡查和专项检查、样本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灵敏、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考核模式,不断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和“双竞赛”活动考评的权威性、公正性。(实施单位:市城管办)

  (五)加大城市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城市管理经费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确保城市管理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依据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规模确定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总量,通过财政来保障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加强改革,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率,通过经营公有物业户外广告位置和城市公共空间使用权,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经费使用手段,建立“以奖代拨”制度,市、区(县级市)财政分别列支适量经费作为两级城市管理“以奖代拨”资金,每年年初依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先进。(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物价局、城管委)

  (六)加强城市管理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协同广州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城市管理相关研究,建立相关研究基地,促进城市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整合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保洁、爱卫消杀、市政服务等队伍资源,实现城市管理队伍一专多能、优势互补。实施城市管理人才战略,大力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的城市管理专业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同行服气”的城市管理队伍。(实施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城管委、城管执法局)

  (七)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城市管理。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资源,加强与媒体合作,采取共建模式,不断开辟和拓展城市管理日常宣传教育阵地,做大做强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坚持把城市管理纳入公民道德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提高城市管理社会认同感。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城市管理重大决策、法规出台实行听证制度、公示制度,不断扩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广大市民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幸福感。(实施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管理 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1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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