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2012〕15号
关于调整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最新分工,市政府决定对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分管市领导作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项目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印发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穗府〔2012〕4号)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并主动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报请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主题词:综合 分工调整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