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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届满前考核结果的通报

  • 2016-04-1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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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6〕4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届满前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

根据省粮食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届满前考核工作的通知》(粤粮法〔2015〕21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29号)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对11个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进行了届满前(2013、2014年度)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13、2014年度,各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完善粮食管理体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规范粮食市场管理,加快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储备粮油管理,健全粮食应急机制,确保了辖区粮食供需平衡、价格稳定、应急有效和质量安全,为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考核评定,各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届满前考核达标。其中,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均完成市下达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粮食储备规模(原粮)、粮食风险基金等四项指标(以下简称四项指标),评定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四项指标达标单位。

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继续发扬成绩,围绕确保粮食安全总体目标,认真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薄弱环节,健全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区域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粮食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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