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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四批示范单位的通报

  • 2016-12-1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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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6〕19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四批示范单位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我市自2007年实施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以来,3批147个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单位有效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力推动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近几年,各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发展,并再次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单位。为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穗府办〔2009〕15号)精神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南沙区为第4批示范区,越秀区东山街、越秀区六榕街旧南海县社区、广州白马服装市场有限公司、越秀区中六幼儿园等44个单位分别为第4批示范街(镇)、示范社区(村)、示范企业、示范学校(详见附件)。

希望示范单位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注重以人为本、务实创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发展成果;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应急管理社会化,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整体水平和效能。全市各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单位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更加扎实地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基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筑牢公共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为推进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附件:广州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四批示范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

 

广州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第四批示范单位

 

示范区:1个

南沙区

示范街(镇):11个

越秀区东山街   海珠区沙园街

荔湾区花地街   天河区棠下街

白云区江高镇   黄埔区萝岗街

花都区新华街   番禺区东环街

南沙区大岗镇   从化区街口街

增城区新塘镇

示范社区(村):11个

越秀区六榕街旧南海县社区

海珠区沙园街港海社区

荔湾区花地街小策社区

天河区天园街东晖社区

白云区江高镇廖江村

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

花都区新华街福宁社区

番禺区市桥街社学社区

南沙区东涌镇东涌社区

从化区城郊街三将军村

增城区仙村镇基岗村

示范企业:11个

广州白马服装市场有限公司(越秀区)

南洲水厂(海珠区)

广州市京水水务有限公司(荔湾区)

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天河区)

广州龙湖燃气有限公司(白云区)

广州市和发仓储有限公司(黄埔区)

广州市金狮救援应急服务有限公司(花都区)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番禺区)

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南沙区)

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从化区)

广州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增城区)

示范学校:11个

越秀区中六幼儿园

海珠区石溪劬劳小学

荔湾区西关培正小学

天河区金穗幼儿园

白云区竹料第三小学

黄埔区玉树小学

黄冈中学广州学校(花都区)

番禺区石碁镇中心小学

南沙区东涌中学

从化区第三幼儿园

增城区派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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