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统筹城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穗府办〔2016〕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统筹城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
广州市统筹城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目录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市落实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巩固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引领全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新要求,加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新格局,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确保“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在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发挥带头作用,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谋篇布局、取得重点突破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系列战略措施,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民工程,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规划目标顺利完成,进入城乡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十三五”时期全市加快推进城乡发展转型提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城乡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融合发展提质增效。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1万亿元,“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10.1%,连续27年居国内大城市第三位。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0年的1.8∶37.2∶61.0调整为2015年的1.26∶31.97∶66.77。都市型现代农业较快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增产增效,201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413亿元。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态势良好,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不断延伸,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94家,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发展到30个。新型农业专业化程度与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标准化良好行为”4A级确认,截至2015年末,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1176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5%。
城乡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观。完成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萝岗区和黄埔区合并为新黄埔区,从化、增城撤县级市改区,为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开辟了新格局。率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实施“三规合一”,城市总体规划顺利获得国务院批准。全力推动新区建设和旧城更新工作,南沙新区、南沙自贸试验区获批,同德围、金沙洲、金融城、琶洲西区、广钢新城、广纸片区等城市更新项目稳步推进,城市发展空间和潜力不断拓展。完成889条行政村规划,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名镇名村,完成89条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和86条名村、6个名镇创建。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白云机场扩建、国铁、城轨、地铁、高快速路和市政路桥等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城乡间时空距离不断缩短,截至2015年,地铁通车9条线路266公里,市内高速公路通车972公里,新增公交专用道375公里,村村通水泥路基本实现。积极推进自来水改造,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城乡自来水全面普及,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惠及168.6万农村户籍人口,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2.5%和48%;完成91座垃圾压缩站分类收运升级改造和36个“一镇一站”建设。城乡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5平方米,建成绿道3000公里,海珠湿地、南沙湿地、花都湖等相继建成开放。
城乡统筹机制初步形成,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行。全市以“富民优先、民生为重”为政策总导向,制定实施《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初步形成良好的统筹城乡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实施了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来穗人员积分入户和人才引进制度更加完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0年的83.78%提升至2015年的85.53%,成功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实施“村改居”、“农改居”工程,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成集体经济“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开展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创新试点,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99.6%以上。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不断创新,居民议事协商能力逐步提升,白云区寮采村的乡贤村民理事会和增城区下围村“民主商议、一事一议”的村民自治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新型农村建设全面推进。2015年,全市安排市级财政项目6个、资金2219多万元扶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建设,园区基础设施、规模化、企业化和标准化程度明显改善;安排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904万元,补贴农业项目53个;着力发展设施农业,安排市级资金1175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立“菜篮子”、“米袋子”最低保有量制度,累计建成19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农村扶贫开发取得成效,2015年市本级财政共安排扶贫开发专项资金3.5亿元,全市纳入考核贫困户家庭脱贫率达到80%;积极开展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扶贫专项技能培训等工作。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经济稳步发展。2015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达1375亿元,总收入达215亿元。引导知名企业与从化区开展产业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合作;推进从化区和番禺区2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积极推动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创建市级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示范园)48个,特色农庄11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7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2个。
城乡公共服务日趋均等,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出台《广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6年)》,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养老、医疗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间公共服务差距逐渐缩小。全市所有区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所有“省教育强镇”通过复评,7个区成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普通高考上线率达97%。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04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9.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医疗保险、低保制度逐步实现一体化,2015年全市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7.75%,社会保险“五险”缴费人数与2010年相比增长58.46%。城乡低保标准连续9年提高;建成覆盖全体居民的医疗救助体系,改造升级农村敬老院,5年累计建成1142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170个日间托老机构,成功创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医疗卫生事业全面进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全市三级甲等医院增至3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至315个,镇卫生院增至30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化。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逐步健全,初步构建“农村十里文化圈”。“十二五”时期城市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8%和12.4%,2015年分别达到46735元和19323元,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7年快于城市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缩小,由2010年的2.60∶1缩小到2015年的2.42∶1。
经过五年的发展,全市在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
(一)城乡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城市“摊大饼”问题仍然存在,中心城区功能未能得到有效疏解,人口、环境、资源承载压力过大引发交通拥挤、环境恶化、资源紧张等大城市病,并且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原为城市边缘带后发展成为城市新中心区的天河、海珠、白云、黄埔等区存在大量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缺乏相应管理。外围新城承接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溢出能力不足,未能实现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中心镇作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节点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城乡二元化体制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5.53%)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3.27%)相差22.26%,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未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分布不均衡,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农村地区长期投入不足,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亟待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北京的93.9%,上海的83.3%,苏州的75.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离2∶1的小康社会目标仍有差距。
(三)城乡建设水平亟待提升。城镇建设用地外延扩展与粗放利用问题并存,城市建设用地供需紧张与农村土地的低效利用矛盾突出。在城乡建设方面,部分城镇为吸引投资,盲目开发土地资源,重硬件投资,轻建设管理,导致部分土地实际利用效率较低,甚至长期闲置;部分城镇低端产业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制约了城镇建设水平的提升,粗放简单的发展模式需要得到有效改观。
(四)城中村管理失序问题突出。城中村的管理相对落后,有的区域存在外来人口大幅超过户籍人口的比例“倒挂”现象,治安、消防、交通隐患突出。流动人口大量集聚在海珠、天河、白云、番禺等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成为城市管理的最大难点和社会治安问题的高发诱因。“城中村”由于土地级差收益的刚性驱动,农村集体土地违法乱建现象十分严重,一方面陷入征地拆迁僵局,另一方面郊区小产权房蔓延形成新的“城中村”。
第二节 “十三五”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市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既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诸多困难与挑战。
面临的发展机遇主要有: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启城乡统筹发展新引擎。随着国家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的协同推进,推动在城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创造大量的投资需求。全市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将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土地利用机制、加快建设特色镇、推动“三规合一”等方面先行先试,将为全面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功能、优化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拉动农村消费升级注入新的动力。
(二)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拓展城乡统筹发展新空间。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广东自贸区建设的推进,拓展了全市城乡经济贸易的发展空间,加快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走出去”和科技人才“引进来”。珠江—西江经济带和泛珠地区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全省深入推进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广佛肇清云经济圈融合发展、高铁经济带加速建设,推动区域间合作的新格局逐步形成,为全市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机遇,加强了全市与相关省区的产业经济衔接,促进交通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三)行政区划调整提供城乡统筹发展新契机。经过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萝岗区和黄埔区合并为新黄埔区,从化、增城撤县级市改区,城市区划格局从“十区二县级市”变为“十一个城区”,这利于全市从全域发展的视角,实现资源和生产力的优化配置,优化城乡整体规划布局,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将增强中心城区对从化、增城两区的带动辐射作用,加快当地中心镇建设和“三旧”、“城中村”改造步伐,给当地在产业发展、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带来巨大的政策红利,推动全市城乡统筹发展迈上新台阶。
(四)“互联网+”搭建城乡统筹发展新平台。2015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随后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互联网+”作为一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态、新业态,其与各行业的融合将为广州统筹城乡建设提供更广泛的发展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资源可以催生传统行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将引导农业生产的智能化,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建立健全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促进第一产业和第二、三产业的融合,为农村创造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逐渐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建设智慧乡村,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面临的重大挑战主要有:
(一)新时期推进城乡统筹的改革难度增大。国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涉及到一系列深层次的改革,如财税分成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以及推进城乡户籍一元化制度改革后涉及与之相配套一系列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改革领域更复杂,难度更大,风险更难防范。
(二)社会治理难度加大。区域城乡间不均衡发展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更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化调整,居民由于利益分配问题产生的矛盾增多,如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中的索赔纷争,劳资纠纷、医患纠纷,流动人员的权益诉求等,各类需求矛盾更加尖锐,社会管理相对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及人口流动激增的形势。同时,随着城乡居民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增强,居民公众愿望不断升级,社会诉求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需要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能力亟需提高。
(三)城乡生态环境问题亟需改善。全市中心城区人口和产业大量集聚,带来的固定资产投资、城市生活型污染排放及生态空间安全格局压力也将持续增长,城市能源消耗总量增大,节能减排任务压力增大,使得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有限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矛盾更加突出。此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快速集聚和非农建设用地扩张,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区域绿地遭到破坏,城乡建设风貌景观亟待提升。
综合分析,未来五年,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所面临的机遇千载难逢,所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回避。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更加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不断开拓统筹城乡发展新境界,推动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以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为导向,以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增进民生福祉为落脚点,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有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改革,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努力形成“共谋、共建、共富、共享”的新格局,打造绿色、人文、智慧和宜居城乡。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为本,成果共享。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城乡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各项城乡优惠政策,加快以城带乡、以城促乡步伐,推动城市资源向农村基层下沉,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使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保障农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探索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的途径,加快建设幸福广州。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总揽全局、科学规划,推进四化同步发展,试点多规合一,逐步破除阻碍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社会事业互为补充,保障体制相互对应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部门联动、资源整合、资金集聚、政策配套,集中力量启动一批特色重点工程,推进城乡产业互动,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步伐,全面提高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程度,提升城市发展的整体效能。
坚持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先行先试,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创新制度设计,深化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金融试点与“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破除二元体制障碍,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农村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农民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快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创新经济发展方式,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通过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力,通过资源整合提升发展质量,促进生产绿色化。注重城乡一体、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按照定位清晰、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要求,着力构建平衡适宜、功能互补的城乡发展格局。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发力点,推进城乡居住环境治理,使绿色发展与绿色民生紧密结合、相得益彰,让居民共享美丽广州建设成果。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坚持以城带乡、以工带农,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引领,以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缩小城乡差距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力,深化城乡综合改革,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改善城乡硬件和软件环境,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构建城乡布局环境宜居宜业、城乡产业发展加快融合、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共享、城乡社会治理良性互动、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增长的新格局,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86.0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万元;力争提前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城乡布局环境宜居宜业。以“三大战略枢纽”、“一江两岸三带”、“多点支撑”为城市总体布局,逐步形成中心城区、核心镇、美丽乡村为主体的现代化城乡空间布局体系,实现城市布局更趋优化,资源能源集约利用,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普及,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到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达8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8平方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预期达到100%;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70%;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80%;城镇供水水质合格率超过99%。
城乡产业发展加快融合。城乡产业布局更加协调,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化,高端高质高新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更加完善。提高服务业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先进制造业核心优势,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推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互联网+农业”深度融合,城乡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0%左右,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率超过45%。
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乡基础设施网络的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路网、电网、信息网、水网、气网。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实现城市对外高速互达、城市内部互联互通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到2020年,行政村100%实现通公交车(客运班线),全部自然村村道全覆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全市域联通,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重达到60%;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形成,行政村100%实现光纤到村;完成3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乡集中式供水管网普及率100%;实现城乡一体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共享。城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养老、医疗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低保、养老、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00万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城乡低保标准年均提高10%;筹措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含租赁补贴)5.75万套(户);每千人老人床位数持续达到40张;全市每千人医疗机构病床位数达到6张,基本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建制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以乡镇、村文化站室为重点的农村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城乡社会治理良性互动。建立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土地制度和公共财政体制,基本消除城乡户籍差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深化社区网格化治理,加强城市常态化管理,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创新农村基层管理机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加快形成良性互动的城乡社会治理机制。
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增长。城乡居民收益渠道更加广泛,以城带乡的居民增收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把农民增收作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的重点,加强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力度,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市本级财政投入涉农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5%。
展望2020年,广州迈入国际先进城市行列,城乡居民生活富足安康,美丽乡村展现特色风貌,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城乡一体和具有文化底蕴、具有岭南特色、具有开放魅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第三章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协调空间体系
布局决定格局,格局决定结局。把城乡功能布局统筹结合起来,以发展新空间承载发展新产业,以发展新产业增强发展新动力,按照发展导向明确、功能配置合理、土地利用集约的原则,形成中心城区—外围新城—中心镇—专业特色小镇的城乡空间布局。协调各区联动发展,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增强各区协调联动发展能力。
第一节 合理规划城乡空间布局
一、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完善中心城区总部、商务服务、商业贸易、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疏解非中心城区功能,适度降低人口居住比例,注重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统筹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大型居住区与中心城区建设,加强产业发展与中心城区建设的互动融合,构建产业复合、规模适当、职住平衡、服务配套的空间组织方式,创造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引导本地就业、本地居住,有效缓解钟摆式交通通勤压力,改变居住和就业大幅度分离的局面。
二、促进外围城区扩容提质
聚焦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加快推动番禺、南沙、黄埔东北部(知识城和九龙镇)、花都、从化、增城产城融合发展,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以城带乡、生态提升。以快速轨道交通、高快速路实现与中心城区快速互达,建设半小时生活圈。发展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不断提升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配套能力,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的空间结构。加快重点地区开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体系,加大人口集聚力度,积极引导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和来穗人口合理分布。
三、增强中心城镇的综合服务功能
在中心城镇用地、财政方面予以大力的支持,推进中心镇产业基地建设,增强中心镇产业和人口的集聚功能,使之成为城区功能的有效补充平台和农村地区的重要服务中心。全面提升花都、增城、从化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在产业发展、商业配套、交通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入,提升以城带乡服务能力。强化新塘、太平、鳌头、狮岭等中心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协助支持城区功能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引导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适度集中居住,成为城区功能的有效补充和农村地区的重要服务中心。
四、加快构建专业特色小镇
按照“清晰定位、规划引领、发展产业、市场运作、生态保护”的原则,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内涵,聚焦特色产业及精准扶贫,实现产业、人居环境、旅游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多个要素的有机融合,打造一批独具岭南山、水、林、田文化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专业特色小镇。先期在从化、增城、花都启动建设30个特色小镇,加快形成“重点扶持一批,培育发展一批,储备孕育一批”的基本工作格局,优先扶持具有比较优势的小镇,培育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小镇,储备孕育具备较好发展潜质并已形成发展思路的小镇。加强特色小镇在建设用地、项目审批、规划调整、资金保障、投资优惠等政策方面的支持,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和利用低丘缓坡资源,加大对特色小镇特色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以企业投资为主体,以市场化配置为主要方式,引入各类基金和运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为小镇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创新孵化平台建设提供支持。深化具有专业特色的名镇名村创建活动,到2020年底建设成3个名镇、100个名村,实施古村落修缮、保护、利用工程,彰显岭南乡村特色。
第二节 协调各区联动发展
一、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
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延伸覆盖,加强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出行等公建便民生活设施配套建设。规范建设行为,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强化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和服务,加强环境整治和社会综合治理,改善社区生活居住条件,增强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承接转移人口的功能。
二、增强各区协调联动发展能力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基本原则,理顺财政、规划国土、城市投融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机制,按照“财随事转”原则科学配置各级财力,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重点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国土开发、项目投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民生事业等领域深化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破除行政壁垒,推进跨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统筹跨区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实现资源共享、环境共治。
第四章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城乡生态人居环境
制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完成213个市级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每个区重点建成1—2个特色显著、成规模上水平的美丽乡村群,推动美丽乡村由单村整治向连线成片升级拓展,深化名镇名村创建活动,实施古村落修缮、保护、利用工程,彰显岭南乡村特色,全面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建设。
第一节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生态旅游业
强化规划引导,推动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重点打造观光休闲农业示范点、星级“农家乐”、“乡村旅社”、美丽乡村和文化名镇名村,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森林景区。实施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提升工程,每年创建30个左右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50个左右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乡村旅游品牌,积极扶持农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大力发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实施“智慧乡村游”工程,建设智慧乡村旅游试点村、示范村。加强区域性推介和宣传,规划建设若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乡村旅游连片开发,推动从化区良口镇、增城区派潭镇等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建设,推动广东省以及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
二、完善生态用地和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机制
实施生态贡献权补偿措施,逐步推动发展生态贡献权交易。加强农田保护,大力推进农田鱼塘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示范基地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打造安全农业,健全农业污染源减排和治理机制。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度低残留农药,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抓好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机制,开展受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试点。
第二节 全面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打造城乡清洁优美水环境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广州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保护和疏通城市河网水系,提高珠江、河涌城乡保洁水平。加强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快广州北江引水和北部水厂工程建设,从根本上解决花都区、白云区水源水质问题。推进河涌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截污、清淤、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重点推进广佛跨界河涌综合整治,加快车陂涌、石井河、白海面涌、花地河、江高截洪渠等污染河涌治理。到2020年,完成全市主要河涌环境综合整治。
二、提升城乡垃圾处理水平
以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点带面,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巩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地位。实行终端处理阶梯计量收费及经费包干制度,从源头上推进垃圾减量,对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有机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实施农村环卫工程,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处理与垃圾分类对接需求,建设完善农村社区便民回收点、区域再生资源分检中心,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卫质量。加快垃圾资源化处理,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资源化利用(含焚烧、沼气发电、生化处理等)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源头减量化、利用资源化、处理无害化”的目标。
三、加强城乡绿化美化建设
以开放式绿地为平台,以绿道和花景为亮点,重点提升“一江两岸”绿化,完善城市绿化景观,城区内以宫粉紫荆为主,城区外以木棉为主,打造城市景观基底,使花城广州特色更加鲜明。强化森林生态工程建设,继续提升市级森林公园建设,加快镇街森林公园建设,打造北部生态旅游区、中部都市生态休闲区、南部生态滨水区三大森林公园片区,加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在高快速路、铁路和江河两岸一定范围内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景观林带。坚持抓好农村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一路、一园、一林”绿化工程,实现每个村庄有一条特色林荫路、一个村级小游园、一片乡村风水林。2018年,全市平原、丘陵、山村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0%、30%、32%以上。
第三节 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建设
一、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
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5%以上。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州大行动,实施森林碳汇等重点生态工程,推进全市生态环保一体化,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绿色生态水系。改造低效速生林,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开展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珠江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地下水监测,开展超采区综合治理。
二、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环境治理
加快出台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积极推广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现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回收、林业采伐三剩物、废旧木材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深入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预警监测,深入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创建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县,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规模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第五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公共配套设施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配套设施对接、互联、融合,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
第一节 推进城乡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一、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体系
以构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为目标,巩固提升综合性门户地位,加快航空网、海运网、铁路网、公路网等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和重要枢纽设施建设,加强城际交通联系,形成航空、海运、铁路、公路等多种交通方式高效衔接的现代交通运输网络。依托白云机场,发展与通用航空机场连接的航空通道,完善与高铁枢纽、城际轨道衔接,建设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加快黄埔新港、新沙港转型发展,推进南沙港区集装箱四期、江海联运码头、广州港出海航道等工程建设,建设辐射华南、中南和西南地区的国际出海大通道。推动广汕铁路、深茂铁路、广河、广湛客专等高快速铁路和广州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南沙港铁路等普通铁路建设,构建由广州站—广州东站联合枢纽、广州南站、广州北站、增城站、新塘站、南沙站组成的广州铁路客运枢纽新格局,积极推动广州火车站和广州东站两站改扩建,扩建提升广州北站,强化广州南站高铁枢纽辐射带动,新建增城、南沙、扩建新塘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增强城市“南进”和“东拓”的支撑和服务能力。建设广清、佛莞、广中珠澳、广佛环、穗莞深、中南虎、肇顺南等城际轨道交通,推进城际轨道互联互通,构建以广州为核心的珠三角1小时交通圈。
二、构建轨道交通系统
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连接从化、增城、花都、南沙的轨道交通,大力推进轨道交通12条续建线路、15条新建线路、3条有轨电车的工程建设。加快“十字+环”的线网骨架建设,覆盖战略发展地区,打通外围轨道走廊,建设8号线北延、14号线、21号线等,实现外围组团与中心区的快速联系。到2020年,开通19条轨道交通路线,总里程达到815公里以上,实现“区区通地铁”,全市实现“3060”时空目标,市区实现“6540”客运目标,核心区实现“7060”客运目标;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网密度超过0.6公里/平方公里,核心区轨道线网密度超过1.1公里/平方公里,核心区轨道交通站点600米覆盖率达到55%。
三、完善道路交通系统
推进高快速路网一体化建设,建成覆盖珠三角、辐射华南地区的“四环十九射七联络”一体化高快速路网络,到2020年,全市高速公路、快速路总里程分别达到1085公里、1031公里。完善高速公路网,建设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等项目。健全镇际快速经济干道,加快城乡主骨架道路网建设和公路主干道市政化改造,完善东部地区路网,打通西部交通瓶颈,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及乡村巷道硬化,形成城乡高效合理的道路通行体系。规划建设新一轮村道,完成1200公里以上村道建设,提高村主路建设标准,满足村镇公交双向通行,加强村镇公交服务能力和安全水平。加强对镇村交通设施建设管理的支持力度,完善对村内道路的养护管理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完善配套的公交客运场站,构建市、区、镇村三级城乡客运网。到2020年,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和主干道总长度分别达到10公里/平方公里、507公里;实现全部行政村通公交车(或客运班线),全部自然村村道100%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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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完善城乡能源供给体系
一、推进新能源建设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重点推广围护结构隔热、遮阳和屋顶绿化、自然通风系统、建筑用能系统节电及其智能控制、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技术的应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保障性住房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依法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建筑立面和屋面安装太阳能光伏板,推广太阳能照明应用。积极推进高强度、高精度、节能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促进建筑工业化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推进公路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建设完善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动节能减排。
二、规范城乡天然气发展
完善以天然气为主,瓶装液化石油气为必要补充的气源结构,加强城乡管道燃气供应与管理,完善农村燃气供应管网建设,提高城乡燃气普及率,逐步实现城乡燃气设施一体化,建成城乡天然气管道“一张网”,实现城乡使用天然气“同网同价同服务”。开展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建设,提高天然气接收能力至每年90亿立方米,建设高压管道138.3公里、次高压管道12.2公里、中压管道800公里以及相关配套阀室12座等,建成南沙龙穴岛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初步建立市区两级燃气供应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冷、热、电”三联供的分布式能源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汽车,推广饮食服务业和小型工业锅炉的燃气化改造,积极拓展民用燃气使用领域。
三、构建完善的城乡电网体系
加强城乡电网统一规划,合理分层分区,形成结构清晰、技术先进、管理规范、适应性强的网架结构,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加强输电主干网架建设,适度超前做好500千伏、220千伏输电主干网架建设工作,满足大规模电力交换、电力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加快完善农村地区电网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北部山区小水电上网,提升农村地区配电网电压质量和供电能力,消除农村违法用电安全隐患。到2020年,新建(扩建)变电站93座,新增变电容量2495万千伏安,新增输电线路1850千米。
第三节 健全城乡水利设施建设
一、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建设
调整水源供给结构,加快建成城乡重点饮用水工程,规范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构建城乡联网供水格局,实现城乡集中供水管网100%覆盖。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力度,推进流溪河、增江、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等水质好转,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三类,地下水水质维持稳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形成覆盖全市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建立应急供水水资源调度机制,完成中心城区与从化、增城、番禺等区供水联网,逐步建立起全市分片联网、互为备用的一体化供水格局。到2020年,城镇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持续达到100%,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7%。
二、完善城乡防洪排水系统
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排涝河涌、水闸、泵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区湖、湿地等大型生态节点建设,加快建设深隧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继续对中心城区重点易涝区域进行排水系统改造。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强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对象重要的“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农林灌溉和防灾减灾设施。进一步提高城乡防洪排涝标准,到2020年,全面建成主要江河防洪(潮)减灾体系,中心城区防洪(潮)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南沙区和番禺区的防洪(潮)标准达到100—200年一遇,主要中心镇和重要堤围的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中心城区排水标准提高到5—10年一遇;重点小流域得到治理,中小河流可防御20年一遇洪水;农田及生态保护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
三、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建设,实现污泥处置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提高全市污泥处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加速完善已建成设施配套管网,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新、扩建工程,加快建成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100%覆盖。整体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管理水平,提高城乡污水处理率。到2020年,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70%。
四、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城乡垃圾处理服务一体化。加快建成一批大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积极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着力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资源化利用水平。完成卫生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中心相关处理设施改造,加快萝岗福山循环经济园新建动物尸骸、粪便粪渣处理项目及其他储备项目建设落地,积极推动14类后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加快建设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区。到2020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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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加快城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城乡光纤宽带网络建设
以建设“智慧广州”为抓手,推动城乡光纤网络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地铁、车站、机场、码头、图书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通信管线和通信基站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300Mbps(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能力;重点实施村村通光线工程和移动通信畅通工程,推进农村光纤进村、宽带到户,宽带接入能力达50Mbps以上。加快推进城区、高速公路、国道、景区以及重点乡镇的4G网络建设。加快建设无线宽带,加大农村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100%覆盖。推进光网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新建小区100%实现百兆光纤到户,加快推进既有小区光纤改造,大力推动光纤到村。加快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形成城乡一体的数字化、双向化广电网络。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城中村光纤100%覆盖,所有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到村,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乡道以上道路4G网络信号全域覆盖,旅游景点、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配套服务网点免费WIFI(无线网络)全覆盖。
二、大力推进城乡三网融合。贯彻落实国家“三网融合”的政策方针,推进宽带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以及业务应用的融合,加快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进村入户。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业务实质性商用化阶段,积极培育“三网融合”新业态。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通过“光纤进村、光纤到户、光进铜退”的模式,全面提高城乡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以宽带网络建设、内容业务创新推广、用户普及应用为重点,通过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协定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以及其他融合性业务,带动关键设备、软件、系统的产业化,推动三网融合与相关行业应用相结合,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强城乡信息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创新应用,加强高端大型数据中心的建设力度,支持从化建设“岭南文化大数据中心”“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城市水治理大数据中心”“健康产业大数据中心”“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系统”“数字档案馆(室)”等平台。推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生态环保、能源管理、社会保障、数字档案管理与利用等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前置并强化档案在资政、为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智慧乡村试点建设,选择水产养殖基地开展智能化水产养殖试点建设。强化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信息系统安全。
第六章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落实协调发展理念,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弥补农村就业、教育、医疗、文体、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率先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第一节 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
一、全面普及城乡学前教育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继续支持改扩建和新建公办幼儿园,推进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培训等方式,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通过落实幼儿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教水平和质量。到2020年,全市规范化幼儿园的比例达到85%以上,各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45%以上,全部镇均建有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
二、构筑规范化城乡义务教育新体系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重点加快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实行规模办学,优化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农村资助政策,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确保有足够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加强农村学校和镇级薄弱学校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和卫生室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城乡学校教育装备差距。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市属公办名校以建设新校区、托管、建立学校联盟等方式与外围新城合作办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水平,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教师配置、经费拨付、学位分配,扩大公办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辐射到镇村,加快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鼓励教师到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任教,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专项培训力度。以鼓励和支持创建教育强区为重要抓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帮扶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和规范办学。
三、促进城乡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
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推动普通高中向镇集中。鼓励支持办好特色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元化,扩大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建设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中。推动优质学校组团发展,加大引导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到2020年,建成满足城乡需求、多模式、多取向、开放型的优质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公办高中优质学位率达98%以上,90%的区达到“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
四、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
以创建广东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为重要抓手,以增城广州教育城为核心、白云区钟落潭高校职教园区为集聚,以花都区职教园区、从化区职教园区、南沙区职教园区为支撑,加大职业教育整合优化力度,形成“两大三小”的职业教育布局,探索采用兼并、托管、合作办学、合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加强或新建几所国内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职业院校。通过推进市属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改革、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建立和发展职业教育集团等方式,深化广州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促进中高职教育与基础教育、继续教育的沟通衔接,加快建设广州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助推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农村地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使农村受教育者通过优质职业教育,提升劳动就业能力。
第二节 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一、支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推进统筹城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活全市创业主体,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完善城乡一体的创业政策,建立创业服务平台,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城乡创业取得更大成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向高校毕业生开放,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等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和落实大众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提高和扩大各项扶持创业的补贴标准及对象范围,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增强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服务力度。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其他各类创业示范基地等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十三五”期间,力争每年扶持2.5万人创业。
二、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进一步巩固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精细优质的“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全市“充分就业社区(村)”达标率达到80%以上。建立城乡统一的覆盖全市常住人口的就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建设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改善综合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的条件,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完善就业景气指数和失业预警监测体系,推进就业援助普惠化。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到202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三、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扩大《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对象,打破市内市外、城乡户籍的限制,实施不分户籍、终身补贴的均等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推动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推进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大规模开展面向全体劳动者,以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为重点的职业培训行动。进一步发挥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大对民办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努力开创具有广州特色的办学主体多元化、模式多样化、等级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新局面。加快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大力支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加快培养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与发展。到2020年,资助职业技能培训人数25万人。
第三节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健全城乡社会保险体系
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探索制订充实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办法,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优化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提高城乡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升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健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制度,推动劳动者实现应参保尽参保,鼓励引导城乡居民参保,加大对弱势群体参保资助力度,使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全部参加社会保险。到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增加72万人、100万人、25万人、80万人和30万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提高到99%。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统筹支付保持8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
二、健全城乡居民住房保障体系
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市区联动、多方参与的住房保障机制,启用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督查监管平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适当提高住房保障收入线准入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对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予以应保尽保,逐步解决夹心阶层特定群体和来穗务工人员等的住房困难,2016—2020年,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5.75万套(户),其中筹建面向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2.0万套,新增租赁补贴0.8万户,城市棚户区改造2.95万套。多渠道筹建公租房房源,采取配建、集中新建等方式,通过市场收购或租赁等渠道,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村集体等利用受让政府储备土地、自有存量用地建设公租房,探索鼓励本市国有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推进农村泥砖房、城乡危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100%的城乡社区和所有居家老年人,其中6%的老年人可直接享受社区护理和社区康复等专业化服务。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建设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全面解决农村敬老院历史遗留问题,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达到7.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40张以上,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70%以上,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占70%以上。加强穗港澳养老护理转诊合作,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互认,建立1—3个穗港澳养老产业合作开发示范基地,推动跨境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到2020年实现养老服务业年产值超过800亿元,规模以上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达到500家。
第四节 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科学布局城乡医疗卫生机构
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导向,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明确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设置数量、布局、规模和功能定位。引导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花都、南沙、从化、增城等区延伸,推动儿科医疗资源向外围布局。加快推进外围新城三级医院建设,各区完成新建1所妇女儿童医院或改扩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实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中心镇卫生院为骨干、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农村3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实现行政村村卫生站100%覆盖,使其成为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网络。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稳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从化、增城两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推行区域注册及医生多点执业备案,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鼓励和支持二、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形成民营医疗服务体系与公立医疗服务体系功能和职责互补。加快推进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充分发挥大中型医院人才、技术及设备优势,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网点资源优势,以医联体为载体,建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合作机制,实现医联体内资源共享、分级诊疗和转诊预约等院际协同服务,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的多层次就医新格局。继续探索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以医联体试点工作为载体,促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合作机制,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的多层次就医格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家庭医生团队首先为辖区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契约式服务,逐步扩大至辖区全体常住居民。实施《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2018年各区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100%,覆盖所有街镇。农村地区逐步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推进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把乡村医生纳入卫生队伍管理,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整合现行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项目,完善乡村医生薪酬和养老政策。将村卫生站纳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水平。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市支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培养。加强农村疾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疾病预防和控制的整体水平,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进一步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四、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推动广州市中医药特色镇街项目建设,推进天河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广州市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地级市),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
第五节 促进城乡公共文体服务均等化
一、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健全文化事业财政投入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村级群众文化广场建设,重点加强村文化室、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基层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以市级馆为中心馆、区级馆为总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倡导文化扶贫,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扩大广播电视服务网络覆盖,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强化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推进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完成数字化、双向化改造。
二、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扩大文化领域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性组织。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制定文化产业投融资领域负面清单,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互联网深度融合,重点发展文化电商、创意设计、网游动漫、数字出版等新兴业态,打造广州国际媒体港、南方广播影视创意基地、国家(广州)网游动漫产业基地、越秀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等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和交易平台。
三、加强城乡公共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凸显“四地”文化底蕴,加强历史风貌建筑和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实施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工程,大力扶持发展粤剧、广东音乐和岭南艺术,加大对广雕、广彩、广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结合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南越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搭建广州历史文化研究新平台。扩大城乡公共文化交流合作,擦亮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等文化交流活动品牌,依托广州国际友城举办主题活动周、文化展,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推出《海上丝路》《十三行》等一批“大戏、大剧、大片、大作”,推动岭南文化“走出去”。
四、构建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加大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新建和扩建一批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构建完善的镇(街)、村(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打造“城区10分钟体育圈”和“农村5公里体育圈”。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一体化,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绿道建设。提高体育赛事水平,积极引进国际品牌体育赛事和国内重大体育活动,重点发展足球、马术等运动项目,打造知名本土体育俱乐部,构建以体育竞赛表演业为龙头,以健身休闲、体育用品和场馆服务等为支柱的体育产业体系。逐渐丰富城乡居民的体育生活,有序开放各类体育设施,推动全民健身,增强市民身体素质。
第七章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农村基层管理机制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核心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
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选派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进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三农”前瞻性、全局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本领。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减少和下放涉农行政审批事项。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实行差别化探索,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和法规规章立改废释。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选好用好管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从严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100%覆盖、有效覆盖。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对责任不落实和不履行监管职责的要严肃问责。着力转变基层干部作风,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重点查处土地征收、涉农资金、扶贫开发、“三资”管理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侵犯农民群众权益的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三、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加强镇村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社会服务管理重心下移,在番禺区条件成熟的村推动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相分离试点。总结增城“下围模式”村民自治经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制度,推行“民主商议、一事一议”,实现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构建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新型农村治理架构。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和农民生产生活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指导南沙区、增城区完成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探索设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整合资产交易管理、财务监管、信访维稳中心等平台,建设集管理、服务、交易“三位一体”的农村大数据平台。完善特大镇村社会管理平台,积极推动“镇—村”型农村社会管理向“街—居”型城镇管理转变。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制度,加强村干部培训,提高干部运用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实际能力。
第二节 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
一、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站制度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便民服务直通车”工程,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整合利用村级组织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站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构建市、区、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加快升级改造镇服务中心和行政村公共服务站,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探索公共服务站点引入农村金融、科技服务、乡村旅游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根据农村社区和村民生产生活需要,设立各类服务机构,增强便民服务直通车服务功能,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市民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务。
二、推动农村社区公益性服务发展
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参加农村社区志愿服务。探索建设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站,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志愿互助活动。根据农村社区发展特点和居民需求,分类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社区志愿者服务作用。鼓励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完善农村社区商业网点和物流布局,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在农村社区开展连锁经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兴办养老助残、扶贫济困等各类社会事业。
三、保障农村社区公共安全
深入开展农村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城市网络化综合管理向农村社区延伸,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法律援助、法制宣传、警务、消防、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体系建设,到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社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危机处置能力。切实完善农村实有人口的控制和管理,充分利用网上人口信息系统资源,积极探索房屋出租和来穗人员管理新模式,加强对来穗人员的登记与核查,实时掌握来穗人员和出租房屋动态变化情况。
第三节 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一、塑造群众美好心灵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有线广播站、网络媒体作用,通过文娱活动、公益广告、宣传栏、墙绘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及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新型农民思想教育。把家风家训作为民风建设的基础工程,抓好诚信教育、孝敬教育、勤劳节俭教育,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精心打造“最美品牌”,培育优良家风,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建设“好人榜”“道德墙”“文化墙”“文明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建立农村志愿服务组织。因地制宜,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好的区域性品牌。
二、培育社会文明风尚
坚持因地制宜、因势而谋、连片创建、改善民生、增进福祉,满足和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文化娱乐需求,有序推进农村建设治理,每年选树一批文明示范村,每三年创评一批文明村镇,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到2020年,全市50%以上的村镇达到区级及区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加强家庭教育平台建设,开展争当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丈夫、好妻子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美德少年”“孝心儿女”活动,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培育家庭文化和家庭美德,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围绕社会风气共倡、农民素质共育、文化生活共创、生态环境共建、经济发展,采取“自愿结对、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三年一轮”的方式,推进城乡结对共建。
三、延续乡村人文气息
整合镇街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项目,促进服务设施资源综合利用、共建共享,积极建设农村文化祠堂、农民文化广场,推行“菜单式服务”,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利用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结对子、种文化”等载体,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为主题,大力扶持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保护传承粤剧、粤曲、醒狮、舞龙、飘色等非物质文化,大力保护岭南特色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新乡贤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乡贤文化,积极发展地域特色文化。
第八章 深化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破解“三农”难题,必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不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激发农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第一节 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落实农村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探索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监管平台,探索实施社会中介代理财务管理,建立农村财务监管平台。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
二、加快建立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
加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遵循阳光交易规则,做好风险防范,保障农民的最大利益,加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土地交易平台,土地交易在全市统一的土地市场平台上公开发布信息并进行交易。健全城乡土地规划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统一的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探索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条件的村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向申请建房农民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使用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本村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和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建农民公寓,腾退宅基地的村民可以按宅基地基底面积折算成股份,参与村经济发展用地经营收益分红。
三、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实现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财政激励机制。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具体办法,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运用市场化手段配置土地整治节余用地指标,制定流转土地整治节余用地指标的流转政策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探索农民以土地作为资本直接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制定土地出让收益投向农村农业的规定办法,确定农村土地出让收益投向农村农业的最低比例。
第二节 加快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一、推进土地利用机制改革
完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契机,全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快完成功能片区土规审批备案,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部署,开展“三线”(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范围,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范化建设。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允许存量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进行再开发利用,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进行改造,并在国家、改造者、土地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土地收益。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适宜的地区开展低丘缓坡地开发试点。通过创新规划计划方式、开展整体整治、土地分批供应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低丘缓坡地开发用途、规模、布局和项目用地准入门槛。
二、提升耕地保护质量,加强补充耕地管理
优先选择水源充足、土壤肥力好的地块,进行旱地改水地,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加大对旱地改水地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广州土壤环境特点,制定耕作层剥离技术标准,实现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实施以易地补充为主、本地补充为辅的耕地补充方式,加强补充耕地管理工作。
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土地利用应落实城市生态控制线,衔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将城市生态控制线纳入土地管理体系,建立以城市生态控制线为核心的管控政策。提升农用地的生态功能,加强生态屏障的保护和城市组团间的生态隔离,构建多层次生态空间网络。
四、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制度改革
深化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改革,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严格执行全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采用货币化补偿和安置补偿相结合方式,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第三节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完善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
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落户目标。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和人口信息管理应用,加快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尽快完成全市范围内更换统一的广州市居民户口簿工作,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固化进程,逐步消除依附于户口的教育、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二元化格局,全部实现一元化管理。
二、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以及其他便利。鼓励政府部门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的差距。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使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同等条件享有城镇义务教育,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具有参加中考或者高考的权利。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养老和医疗保险比重,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惠及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政策,逐步消除户口待遇差别。
四、合理分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
以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为保障,政府要加大对转移人口子女教育、公共卫生、低保、保障性住房等的支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个人养老金进行补贴,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的财政分担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各项民生支出为重点,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
第四节 深化“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
一、推进“村改居”社区“政经分开”改革
实行村改居社区“政经分开”改革,稳步推进选民资格、组织职能、干部管理、议事决事、账目管理五分离,理清“村改居”社区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区公共服务站职责关系,推进民主自治、政务管理、基本公共服务重心下沉,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村改居”社区率先实现“政经五分离”。结合“三旧改造”,探索“村改居”社区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切实解决“村改居”社区征地、社会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益等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农民权益,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二、加强“村改居”社区公共服务配套建设
加强“村改居”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转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市政统一规划范畴,推动道路、消防、用电、供水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强“村改居”社区环卫管理,完善社区垃圾收运体系、公厕等设施建设,注重环境质量卫生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村改居”社区环境脏乱差的现象。重点解决“村改居”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产权冲突问题,研究制定新一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将“村改居”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管理纳入市、区财政支出范畴。加大财政投入,充实“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将“农转居”人员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解决“农转居”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完善“村改居”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组建整合“村改居”社区治安联防队伍,明确职责,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统一服装,统一装备,加强农村和“村改居”社区来穗人员和房屋租赁管理。
三、解决“村改居”社区集体土地房屋依法确权问题
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力度,继续推进重点区域“城中村”项目有序更新,以整体或者局部改造手段,全面规范解决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问题。进一步加快集体土地房地产与土地转制房地产的登记工作,加快推进用地报批与市辖区历史留用地兑现工作,从实际出发,做好历史违法用地处理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研究完善查处历史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快速联动机制。
第九章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都市农业快速发展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健全多样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与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都市农业快速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 健全多样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鼓励农民以土地(水面)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机具所有权等入股设立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支持合作社提供生产补给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运、流通、直供直销等综合服务。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改革,制定信贷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的具体办法,创新扶持龙头企业成立融资合作社、鼓励龙头企业内部员工参股等方式,帮助农业发展解决融资难瓶颈。到2020年,力争新增上市龙头企业3—5家,建成国家或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3个,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0家以上。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完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定向培养职业农民。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资源,组织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生产经营型按专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实施分类培训。加强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支持农业院校办好涉农专业。制定和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包括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补贴、社会保障等,将新增的强农惠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争取农科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等。从2016年起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800人,力争到2020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9000人。
三、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
因地制宜整合公益性和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建立集生产资料供应、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引入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专业协会、农业经纪人、邮政服务等进驻站点,面向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农村建设,发挥综合服务作用。依托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系列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第二节 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加大农业品种、知识、技术更新力度,创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机制,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整合优化农业科技资源,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和工程,重点突破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加快开发智能精准农业、设施农业、节水农业装备,推进农机化向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支持特色农产品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开发高新科技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加大农业物联网建设,扶持建设2—3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试点开展农业机械化社会化综合服务。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督体系。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发挥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的作用,深化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的建设。
二、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
提升新成果、新技术的组装配套能力,加快构建和完善粮食增产增效综合技术生产模式。充分发挥试验基地的成果展示、示范推广作用,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科技服务。深化与种子企业合作,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推进现代种业快速发展,探索现代种业发展新机制。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共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与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合作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规划建设“中国(广州)国际种业中心”,扶持“育繁推”一体化骨干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努力把广州种业发展成为全国领先的优势产业。完善市、区、镇、村四级互联互动的农业科技技术创新与推广体系,依托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建立综合性农业技术创新推广社会化服务站点。
第三节 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一、大力发展农业新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村购销”产业,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涉农企业或以农产品销售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建立或应用现有网络购物平台,发展线上线下联动的电子商务新型营销模式。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作力度,构筑“阿里巴巴集团—县级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村民”的组织体系,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力争到2018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70%,全市涉农企业或以农产品销售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30%。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构建通畅高效的现代化农村商贸流通体系。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二、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快培育农业示范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建一批优势农业园区(基地),引导蔬菜、花卉、水果、水产养殖等优势种养业成片集中生产。以番禺海鸥岛现代渔业园区、增城小楼人家农民集约创业农业园区、从化万花园现代农业示范区、白云区空港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广州花卉之都现代农业园区等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推进优势产业向现代农业园区、重点“菜篮子”基地和特色产业板块集中。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进农村融资租赁、保险等业务的创新。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推动服务“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服务。拓展农业保险范围,鼓励和支持渔业、农机互助合作保险,推动开展生猪、蔬菜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规范农业保险服务,加大农业保险宣传、组织农民参保,推动落实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农业保险服务模式。推进农业保险与农业防灾救灾相结合,减少农民灾害损失,促进灾后尽快恢复生产。
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养殖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配套产业,带动农产品加工研发、仓储和物流、信息、贸易、餐饮等产业发展。扶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推进畜禽屠宰加工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发展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经营。积极探索建立政、银、保、基金多位一体的扶持体系,研究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附属设施用地分类、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度。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
五、搞活农产品流通体系
加快建立现代化的物流园区,大力扶持建设大型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大型物流企业,建立农产品交易的电子市场,构筑切合现代消费习惯的农产品超市、连锁、配送等新兴流通渠道。完善流通骨干网络,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完善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开展冷链标准化示范,实施特色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健全农产品产业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第四节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健全“田头”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探索建立全覆盖的“注册登记、逢出必检”的农产品“健康证”制度,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体系,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确保农业生产正常秩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村(居)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和经费保障,加强检测和日常检查。
二、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建设
以高新科技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带动“一村一品牌”建设;把实施品牌战略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紧密结合起来,推动都市型农业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定期举办广州品牌农业都市行活动,提升广州农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力扶持专业协会的发展,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认证、商标注册的引导扶持与保护。设立品牌培育专项资金,新增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大力支持企业培育国际品牌,推动“广州产品”向“广州品牌”跃升。
第十章 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
发挥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坚持以市场化为手段,继续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着力破解农村融资难、担保难、金融服务薄弱、金融总量不足、信用环境不佳等问题,逐步增强金融服务“三农”水平。
第一节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一、积极打造农村金融示范镇(村)
按照农村金融示范镇(村)的标准,协调推进农村金融示范镇(村)建设工作,鼓励试点镇村结合各自实际,打造不同模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示范镇(村),形成各自特色。围绕城乡产业协同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金融,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引导金融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积极开展各类农村金融服务,打造农村金融服务机构集聚区。通过与金融机构的联动,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站,普及金融服务,开展“信用村”“信用户”的建设和评定,对农户进行信用评级,推广“农户+征信+信贷”模式,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信用环境。
二、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
支持增城积极开展农村金融各项改革创新,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打造具有较高水平的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增城规划建设三大金融发展平台,在新塘镇建设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在小楼镇建设农业孵化和金融服务区、在派潭镇建设农村金融服务街。设立增城征信中心,建设增城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共享平台,集中处理授权查询,建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各金融机构对守信农户、涉农企业实施优惠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等激励措施。
第二节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创新涉农贷款抵押方式
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三农”金融产品创新,以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房“三权三证”为抵押担保开展授信,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扩大农村地区贷款规模,到2020年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业务各区100%覆盖。稳步开展“惠农贷”。支持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的流转,鼓励金融机构与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加强合作,共同开发和推广依托产权交易平台完成的涉农应收账款融资及农产品订单融资等新型金融产品,拓宽中小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的融资渠道。
二、创新发展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
健全农村保险服务保障体系,继续推进水稻、能繁母猪、渔业、农房、奶牛、玉米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保障标准,拓展试点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争取全市农业主导产业政策性保险100%覆盖。逐步建立适应全市农业发展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逐步完善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针对广大低收入农民保险保障需要,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构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推广“政银保”合作模式
创新产融保一体化模式,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全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广“政银保”合作模式,加大政府出资担保和保费补贴资金投入,支持金融机构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贷款,保险公司为贷款提供保证保险,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涉农小额贷款和涉农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三节 加大涉农融资支持力度
一、发展农村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积极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有信贷需求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共享信用信息。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农户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指引,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信用村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实施“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动态监测”的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制度。根据信用评估记录,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切实优化贷款流程,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探索开发具有小额信用贷款和还本付息功能的银行卡,着力打造小额信用贷款服务品牌。
二、鼓励涉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加强涉农重点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引导高成长、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支持涉农中小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鼓励大型涉农企业运用期货、期权等风险管理工具,开展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探索开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方式
推广“订单农业”融资模式,以“科研技术+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订单融资”的创新产业化模式,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结合,为农村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服务。拓展农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私募债券,鼓励金融机构为农业龙头企业发行票据与债券提供增信和承销服务。
第四节 强化农村金融基础建设
一、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网点
着力打通镇村级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农民金融服务“最后一步路”,鼓励银行向小微企业、北部山区、镇村等薄弱领域倾斜,支持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州银行以及村镇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优化农村网点布局,探索城乡网点设立挂钩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农村地区网点建设,适度提高农村地区网点覆盖水平。支持符合要求的村镇银行向下延伸分支机构,不断拓展服务网络。重点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村镇银行以及现有白云、花都、番禺、增城、从化、萝岗、黄埔等7家村镇银行设立支行。
二、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
鼓励组建农业小额贷款公司,为“三农”提供专业化农业小额信贷服务。鼓励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开展农业机械等方面的融资租赁业务。鼓励组建资金互助合作社,成立商业保理公司、中小微企业信用保障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重点支持增城区大力建设广州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从化区发展普惠金融。
三、完善农村金融基础服务
大力开展金融基础服务“村村通”工程,加快实现基础金融服务100%覆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普惠金融、优化服务”的原则,积极支持各家银行在全市农村地区设立农村金融服务站,继续在广州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资金对经所在区认定、纳入市计划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站并布设了自助设备的商业银行给予补贴。在常规的存款、取款、转账、水电费托收、医保社保服务中叠加医院挂号业务、办理银行卡业务等功能,丰富基础金融服务品种。加快构建农村担保、征信、支付清算、教育培训等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
第十一章 拓展居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消费市场发展
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农民财产性收入、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扩大农民消费,有效释放农村市场潜力。
第一节 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
一、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建立健全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加快推动绩效考核奖励工作,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工资津贴及住房保障等福利制度,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推进、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继续加大主管部门调控绩效工资力度,完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两级绩效考核,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薪酬情况统计和基础数据分析。
二、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性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全面推行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对恶意欠薪的企业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及物价涨幅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探索建立技能技术人才和行业工资指导线。制定针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对提高职工工资的支付能力,提高低收入劳动力的工资水平。
三、努力提高城乡就业水平
加强对城乡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加强农村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收入。构建新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到2020年,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和8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5%以上。
第二节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一、壮大农村股份合作经济
落实农村“留用地”政策,引导农村集体留用地流转置换工业园、城镇商业区统一开发建设,“城中村”改造的集体用地经申报批准后进入土地一级市场拍卖筹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投资性收入。探索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实行“一户多套”,规范发展“房东经济”,鼓励农民投资理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健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收益分配机制,扩大村经济合作社合法收入来源。
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
各类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都要建立健全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基层组织的关系。在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集体收益的同时,着力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让社员按股份享受分红收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节 增加居民经营性和转移性收入
一、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
创造条件拓宽渠道,加快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政策,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普惠性税收政策的鼓励作用,为推动城乡创业创新搭建平台、营造环境。大力扶持有条件的农村发展休闲娱乐游、农业体验游等旅游经济,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打造“名镇名村”“一镇一品”的品牌效应,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宽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渠道。
二、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
加强社会救助建设,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着力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全面提升居民生活保障水平。通过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通过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方面切实保障最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对用人单位的工资增长起示范带动效应。
第四节 加快发展农村消费市场
一、积极推行农村信贷消费
推进广州消费金融试点,构建和完善农村消费信贷服务体系,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的信贷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农村消费信贷产品创新,积极发展各类农村消费金融业务,为农村居民消费提供资金支持。更新消费观念,培育农民金融消费习惯,改变传统的积累型支付方式,由滞后型消费转向适当超前消费,把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拓宽消费信贷领域,增加品种和形式,推进住房、家电、教育、旅游等信贷消费,不断扩大农村消费市场规模。创新消费信贷金融工具,鼓励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支持农村居民扩大消费需求。
二、培育农民消费新热点
增加农民收入,完善教育、医疗、文化、公共交通、供水供电、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供给支持,扩大消费领域,培育农村消费新热点,加快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住房、汽车等大件消费,拓展高端消费空间,引导消费方向,提升消费层次。健全与完善消费配套设施,扩大科技、教育、文化、娱乐、体育、旅游等非商品性消费,改善消费结构,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和档次。促进农民消费结构升级,提升农民有效消费。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引入培育大型成长性好的电商企业,鼓励和支持传统商贸零售业发展电子商务,健康有序拓展网络消费。积极发挥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对农村消费升级的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三、建设和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配送物流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建设,形成以农贸市场为依托、以各类专业市场为中心、以购销网点为补充的销售网络,全面提高农民消费的便利程度,拉动农村消费。加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升级改造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冷链系统、检测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市场体系服务功能,构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第十二章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城乡统筹有序发展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把统筹城乡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机制,整体谋划统筹城乡发展体系框架,统筹项目、资金、人力、政策等要素配置,协调解决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系统部署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打破条块分割、统筹整合资源,市、区联手创建“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统筹城乡发展运作机制,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与实施方案;各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方案。
二、加强规划实施评估
认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定科学考评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将规划目标和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个主管部门。明确各区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加强跟踪监测,以纳入专项规划的主要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为主要抓手,科学评价规划实施结果,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充分借助智库等专业资源,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
第二节 强化要素支撑
一、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合理分担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设资金,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北部山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进投融资制度改革,探索基础设施投融资新模式,通过优惠政策实现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国内外资本的广泛进入,在生态环保、民生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等公益性项目上试点PPP模式。建立市、区、镇(街)三级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养维护以及农村环卫保洁专项经费机制。
二、强化土地保障
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统筹安排专项用地指标,科学编制土地利用年度用地计划和供应计划,加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保障。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用地。将有限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急需使用的重点项目上,将低效使用的城乡建设用地(如村庄用地、采矿用地、砖厂用地等)整理出的结余指标用于城镇建设。科学规划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促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对复垦出的耕地和项目区内原有耕地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的质量、数量和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
三、强化人才支撑
正确引导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通过政策引导、双向挂职、岗位交流等多种手段,促进城乡之间行政人员、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相互流动。加强人才引进和管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进一步做好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工程;完善村级组织管理人才选拔任用制度,从本乡本土优秀人才中选拔村级组织带头人。建立选派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到镇村对口帮扶常态机制,积极引进金融和科技人才到农村服务。
第三节 加强规划管理
一、注重规划衔接
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城乡一体化规划理念,拓展各类规划的覆盖广度,积极推动发展空间拓展和配置资源优化。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角度,按照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强化不同规划间的相互衔接、同期同步,重点加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各专项规划有机衔接、协调统一。
二、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加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实施项目规划管理,积极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以项目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参与规划意识。按照依法、高效、便捷的原则,规范规划审查审批、建设过程管理、竣工验收管理,明确审批时限、行政责任,完善违法建设查处制度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
附件1
《广州市统筹城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指标体系及说明
一、指标体系
二、指标体系说明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反映城市的城镇化水平,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2015年完成值来源于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征集意见;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生活污水处理率。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2015年完成值参考《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十二五”农业农村工作进展情况及“十三五”工作计划的函》。指标和其他数据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标和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9.家庭承包耕地流转率。
2015年完成值和2020年目标值均来源于广州市农业局的征集意见
10.行政村公交(客运)覆盖率。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重。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12.宽带接入能力。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3.城乡集中式供水管网普及率。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14.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指标和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5.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指标和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6.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指标和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7.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指标和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8.城乡低保标准年均提高率。
指标和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9.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
反映国家和地区的养老服务能力,指标和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租赁补贴)套(户)。
指标和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1.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数据来源于《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征集意见》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2.每千人医疗机构病床位数。
指标和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4.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指标及目标值来源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5.市本级财政投入涉农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指标来源于《广州市城乡统筹发展“十二五”规划》2015年完成值数据来源于广州市财政局的征集意见。目标值来源于专家测算,市财政局在征集意见时对2020年目标值未提出异议。
三、约束性指标补充说明
附件2
名词解释
1.“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3.“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末视察广东时提出:广东要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4.三规合一: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衔接,从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等方面理顺“三规”关系,构建全市“一张图”。
5.积分制入户: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全市从2010年率先探索试行积分制入户工作,并于2014年对积分制入户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6.人才引进入户:指来穗工作的优秀人才达到一定条件后即可申请落户。
7.村改居:指农村户口改为居民户口的行为,即所谓的“农转非”,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或社区委员会。
8.农改居:指农业户口改为居民户口的行为。
9.农村集体“三资”:指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
10.增城“下围”模式:指增城市石滩镇下围村采用“民主商议,一事一议”的形式讨论决断村里大小事务的机制。新的议事机制要求,村中大小事务先是经村“两委”开会讨论,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11.一带一路: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
12.“互联网+”:即“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1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具体而言是要求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将发展方向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14.产城融合:指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以达到产业、城市、人之间有活力、持续向上发展的模式,要求城市化与产业化发展紧密匹配。
15.主体功能区:指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我国国土空间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16.“3060”时空目标:即核心区范围30分钟内可达市中心,市域范围内60分钟内可到达市中心。南沙自贸区至市中心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17.“6540”客运目标:即市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量达到65%,市区轨道交通占总公交出行量达到40%。
18.“7060”客运目标:即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量达到70%,轨道交通占总公交出行量达到60%。
19.“三网融合”: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7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