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函〔2017〕6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省有关考核结果和我市自查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确立建设岭南特色森林城市的目标,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全力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大力开展绿色生态水网和森林城市品质提升建设,生态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6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2.14%、森林蓄积量达1739.66万立方米。继2015年度之后,2016年度我市在省政府部署开展的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再次获得总分第一,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
(一)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把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作为统筹城市林业发展、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省、市、区政府逐级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超额完成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市区联动,精心组织,全力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2016年,全市完成碳汇造林3186.67公顷,新增森林公园10个、湿地公园6个,完成绿化美化乡村179个;同时,提前谋划,自我加压,建成生态景观林带80.5公里,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建设任务。
(三)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级林业部门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林木采伐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健全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推进森林防火基础建设;严格林业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着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有效保护了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二、各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有关区政府2016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总体来看,各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其中,增城区认真谋划、真抓实干,高要求、高标准完成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花都区扎实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工程,成功申报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义山森林公园建设标准高、效果好;从化区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着力塑造有特色的北部自然生态风貌;番禺区加强湿地水网建设,湿地保护建设成效突出;其他各区扎实推进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各有特色。经综合评价,增城区、花都区、从化区政府评为优秀;番禺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南沙区政府评为良好;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无林地,不参与考核。
同时,在检查考核中也发现,个别区受建设用地等因素制约,部分项目推进比较缓慢;一些地方注重完成任务数量,项目建设的标准不高、亮点不足;广州南部平原地区森林资源严重不足,需千方百计提高森林面积和质量。
2017年是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提高认识,提前谋划,捋起袖子抓落实,精准发力补短板,全力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全市林业发展水平,为我市建设岭南特色森林城市、引领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