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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金融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5-05-2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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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5〕5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金融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广州金融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5日

 

2015年广州金融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关键之年。我市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全面深化金融改革、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及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着力完善种类齐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将金融业打造成为经济新常态下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新增长点,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建设提供强大金融支撑。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做大做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一)新设一批法人金融机构。争取新设10家以上法人金融机构,包括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航运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财务公司、民营银行等。新设100家以上类金融机构,包括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股权投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等。

(二)引进一批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招商引资工作,推动落实万达集团、复星集团和京东集团等企业有关金融项目落户广州。加强与金融总部机构对接,争取在广州设立功能型、创新型、专业性金融机构。吸引各类金融机构、组织和资源在广州集聚发展。

(三)做强一批金融机构。支持广发银行、广发证券、广发期货等行业领先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方式探索综合经营,并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州证券、万联证券等市属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跨越发展。

(四)培植一批金融控股集团。大力培植越秀金控、广州金控、广州基金等金融控股集团,做强广汽集团汽车金融板块,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控股集团,支持省属金融控股集团做大做强。

二、加快建设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和广州国际金融城

(五)加快南沙金融创新发展,争取聚集500家以上金融和类金融机构。一是贯彻落实南沙金融创新15条政策和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对南沙新区的6条金融政策,协调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以下简称“一行三局”)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结合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建设,研究制定金融配套政策,重点发展跨境金融、航运金融、融资租赁、大宗商品交易等特色金融业。二是加强招商引资,组织举办针对香港、澳门、台湾等重点地区以及国内的专场金融招商推介活动,吸引各类金融机构(组织)落户南沙新区。三是完善南沙新区金融规划政策体系。四是尽快成立区金融工作部门。

(六)加快国际金融城建设,争取引进10家以上总部金融机构。一是完善金融机构购地建楼奖励政策奖励申领细则,引导已购地机构加快大楼项目建设。二是吸引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参与土地出让工作,争取今年内将起步区地块落实到相关金融机构。三是配合相关部门研究采取公建配套方式建设“一行三局”业务用房,加快引入“一行三局”,形成良好的示范导向效应。四是加强国内外金融招商推介,吸引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华南总部、控股公司等入驻金融城。

三、充分发展和利用金融市场

(七)加快发展保险市场。一是争取监管部门支持并早日批复同意筹建一批创新型专业性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二是继续大力引入保险资金支持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大力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加快推进责任保险,提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科技保险,积极推进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争取进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城市,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四是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5〕10号),加快建设现代保险市场体系。

(八)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一是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双百工程”,争取2015年新增上市公司超10家,在“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代办系统)挂牌企业超50家。二是加快发展创业及股权投资市场,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注册登记等工作流程,吸引更多股权投资机构和相关人才来穗集聚发展。三是推动发行各类债券,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市政债券。四是制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五是研究制订关于促进广州多层次商品市场规范发展的支持政策,利用广州商品清算中心的平台探索开展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试点。

(九)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市场。一是大力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等行业,促进我市民间融资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二是继续推进广州民间金融街建设发展,不断完善中国民间融资(广州)价格,增强广州民间金融街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三是探索制订规范广州市民间融资管理的政策措施。

四、创新建设市场交易平台

(十)加快发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穗府办〔2014〕28号),推进市场化机制的建立健全,加大业务创新、服务创新的指导力度,加强与泛珠三角及全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探索对接全国性场外市场,创新打造全国性的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争取挂牌企业尽快突破5000家。

(十一)做优做强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指导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品种开发、市场开拓、完善交易制度等,在培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体、开发碳金融产品、构建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争取建设成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

(十二)创新发展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推动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业务,探索信贷资产转让、融资租赁收益权融资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等业务,发展适合中小企业的私募债市场,建立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十三)着力建设广州航运交易所。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开展航运金融指数研究,大力发展航运物流金融,加快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跨越发展,打造成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平台。

与此同时,继续积极研究推进在广州设立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积极推动广州钻石交易中心和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尽快开业运营,做大做强广州商品交易所、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为广州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和全省“三农”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着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十四)抓好产业金融融合发展。一是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出台实施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发展一批互联网金融企业,打造若干龙头,争取将广州列入移动支付试点城市,支持越秀、天河、增城等区(县级市)出台扶持政策,加快建设广州民间金融街、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等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创设、引进和集聚一批P2P(点对点)网络借贷机构、互联网保险、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大力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设立创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二是加快发展融资租赁。研究出台促进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补充政策,支持南沙新区尽快出台内、外资融资租赁统一管理办法,打造华南地区融资租赁中心。三是加快发展科技金融。制订出台《广州市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和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推动设立一批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加快建设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打造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区。四是大力发展跨境金融。在南沙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发行跨境人民币债券、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市场、跨境支付等跨境金融创新业务。五是大力发展航运物流金融。以港口、航空、铁路和公路运输枢纽为依托,大力发展航运物流融资、结算、保险、租赁业务。

(十五)抓好普惠金融建设。一是发展小微金融,引导商业银行小微专营机构拓展业务,加快设立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小微金融服务机构,推进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建设,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加快进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编制中小微企业贷款指数。支持中小微企业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新三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二是发展社区金融,进一步提高社区金融服务站的覆盖率,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机构提高第三方支付设备的配置率和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三是发展农村金融,争取新设2—3家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农村金融示范镇(村),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站覆盖面,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以“三权三证”(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为抵押担保的“三农”金融产品创新。

(十六)抓好政策规划完善。一是研究制定《广州市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广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二是修订完善《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三是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四是推动各区(县级市)特别是金融发展重点区(县级市)出台专项金融政策。

(十七)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开展金融高层次人才评定和扶持工作,大力引进一批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和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切实帮助解决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金融人才及其家属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出入境等方面的困难。二是支持南沙新区参照前海、横琴做法,出台南沙境外高端金融人才的奖励政策。

(十八)抓好环境优化和风险防控。一是完善金融工作机制。理顺并加强机构改革后市金融工作局的职能,争取南沙等重点区(县级市)尽快成立专门的金融工作部门。建立市金融工作局与“一行三局”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金融文化建设。组织办好第四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珠江金融系列论坛、第三届金融图书“金羊奖”、金融创新和金融研究成果通报等重要活动,完成广州国际金融文化交流中心(岭南金融博物馆)立项。推动广州国际金融研究院开展课题研究、专业培训等工作。三是加强金融合作交流。继续推进广佛肇清金融一体化,推动泛珠三角省会城市金融合作,依托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全面加强穗港澳台金融合作,开展与海上丝路沿岸国家和地区的海洋金融合作。四是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加强金融工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金融从业人员提高廉政风险意识。完善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创业及股权投资机构、交易场所等新型金融组织的监管模式,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联动。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督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市、区(县级市)联动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积极稳妥协调处理好部分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维护区域金融市场安全稳定。

附件:2015年广州金融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和项目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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