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函〔2012〕17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市红十字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市红十字会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0日
广州市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2〕290号)的精神,为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培训,提高市民群众应急技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和做法,9月24日,经市领导同意,市应急办与市红十字会就强化广州市市民群众应急救护知识科普及宣教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应急救护知识宣教服务)签定了服务合同。为方便合同执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教普及工作,增强市民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构建平安广州、和谐广州、文明广州、幸福广州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州市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邓庆彪 市应急办主任
欧阳炳惠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副 组 长:肖洪胜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应急办、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局、团市委,各区、县级市政府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全市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培训中心。各区、县级市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应急办:负责协调各区、县级市和市各有关部门对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市红十字会:负责对本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大中小学以及幼儿园卫生老师培训的组织工作。
市公安消防局(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公安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团市委:负责组织应急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组织基层信息报告员的培训工作以及市民普及性宣教工作。
市红十字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具体的培训任务方案,建立完善的师资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编写应急知识培训教材,健全应急救护员培训考试与考核标准,向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急救员证。
市教育局、公安消防局,团市委,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提供培训场地、组织培训人员,市红十字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师资、教材等其他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2年11月下旬以前)。制发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制订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2年12月初至2013年9月底)。
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2012年12月初至2013年3月底,主要开展大中小学以及幼儿园卫生老师、公安消防(应急救援)战斗员、应急志愿者、基层信息报告员培训。
第二期:2013年4月初至2013年9月底,主要开展市民普及性宣教。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
市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全市整体宣教培训工作进行验收、评估、总结。
四、培训工作
依据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以区、县级市和市级部门为单位进行培训的组织、落实工作。
(一)急救员认证培训。
1.内容和形式。培训内容包括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体外自动除颤的使用、呼吸道异物阻塞的排除、创伤救护基本技能(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安全搬运)、常见急症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现场应对等。采取理论知识讲授与救护技能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集中授课,考核通过后颁发急救员证。
2.参加范围。
(1)全市大中小学以及幼儿园卫生老师;
(2)公安消防(应急救援)战斗员;
(3)应急志愿者;
(4)基层信息报告员。
(二)市民普及性宣教。
1.内容和形式。主要内容包括心肺复苏知识、外伤的现场救护、常见急症的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现场避险逃生与自救互救等。以社区市民应急知识课和中小学健康教育课为阵地,采取分期分批举办讲座或网上在线学习等方式进行。
2.参加范围。主要针对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中小学生等,由各区、县级市政府统筹安排。
五、宣传工作
(一)集中性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急救日”、“防灾减灾日”、“世界红十字日”、“应对法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时点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在公园、广场等场所设置宣传站点,摆放急救教学器材,发放宣传气球、卡通贴纸和知识手册等。
(二)媒体宣传平台。依托各大媒体、地铁海报、广场屏幕、车载移动传媒等载体,投放公益广告,传播救护知识。同时与防震减灾、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相结合,开设应急宣教窗口,宣传成功施救案例,提高社会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通过远程教育、军训、应急避险演练、发放急救手册等方式,强化应急避险理念与自救互救技能,培养青少年成为传播急救知识的家庭信使,防范意外事件给社会带来的伤害。
(四)健康培训走进大学校园。结合红十字健康培训进校园服务项目,通过论坛讲座、志愿者培训等形式教授应急知识,在全市大学校园内建立生命健康安全科普宣教体系。
(五)全民普及性宣教。积极推进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广场、宣传栏等场所设施,通过免费授课、免费实践的公益性授课模式吸引群众参与。依托全市志愿者服务队力量,立足各自系统、行业和单位,广泛开展应急知识的传播和普及。
六、项目经费
培训费用约60万元,在市应急管理专家活动与管理经费中支付。
七、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级市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完善机制,广泛发动,积极推进,将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区、县级市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任务分工,制定措施,分解任务,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个人。要精心组织安排,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方积极参与。
(三)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应急知识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培训工作之中,合理安排培训批次、培训时间。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宣传,组织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训的整体合力。
(四)强化督查,扎实推进。市和区、县级市红十字会,市和区、县级市应急办及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要加强对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分阶段的检查督导,总结经验,定期通报情况,宣传先进典型;要严格实行统计报表制度,从2013年开始,每月1日前,市红十字培训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