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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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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15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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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府办函〔2020〕3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性

  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来文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市政府已于2018年批复你局,同意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市本级政策性住房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等具体工作;你局(市住房保障办)继续按职能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规划计划、政策制订以及保障资格审核、退出管理等工作,并在移交管理过程中做好政策沟通解释工作。

  请你局继续按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及相关政策沟通解释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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