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2008〕23号 关于成立广州市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州市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国 副市长 副组长:赵南先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治臻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哲夫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曾锡棠 市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史琨市 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邓庆彪 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主任 纪可光 市政协副秘书长 管智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卫平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 忠 市委台办副主任 王华俊 市经贸委副主任 王小强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何 靖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蔡国强 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 峰 市民政局副局长 段彩英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丽英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简文豪 市建委主任 章威市 交委副主任 李国荣 市外经贸局副巡视员 熊远大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陈海如 市国资委纪检组长 李晓峰 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刘保春 市外办副主任 潘嘉玲 市侨办副主任 王 春 广州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 刘小钢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洁明 团市委副书记 张 鸣 市妇联副主席 戴玉庆 广州日报社社长 李锦源 广州市电视台台长 叶小帆 广州电台台长 谈志向 市协作办副主任 胡斯团 市气象局副局长 何朝晖 市地震办主任 欧阳炳惠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卢贝拉 市慈善会秘书长 陈大跃 越秀区副区长 刘 捷 海珠区副区长 郭兴荣 荔湾区副区长 江绍强 天河区副区长 叶志良 白云区副区长 危伟汉 黄埔区常务副区长 戴新爵 花都区副区长 龚红番 禺区副区长 毕婉玲 南沙区副区长 成潘流 萝岗区副区长 刘宗静 从化市副市长 范文添 增城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进一步抓好向灾区献爱心捐款捐物的宣传发动,依法依规管理募捐钱物;负责全市救灾款物向灾区的转送;挑选、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听从上级召唤;协助做好灾区重建的准备工作;关爱灾区在穗人员的工作和生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 任:李治臻(兼) 副主任:管智坚(兼) 孙峰(兼) 邓庆彪(兼) 组员由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民政局、公安局、交委、协作办、卫生局和广州警备区政治部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策划募捐活动;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协调工作。 二、宣传组 组 长:管智坚(兼) 副组长:戴玉庆(兼) 叶小帆(兼) 李锦源(兼) 组员由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广州日报、广州市电视台、广州电台,各区、县级市党委宣传部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支援四川灾区捐赠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办公室策划募捐活动,扩大我市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影响。 三、捐赠活动协调组 组 长:赵南先(兼) 副组长:孙峰(兼) 刘保春(兼) 组员由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侨办、外办,广州警备区、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各区、县级市政府办公室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募捐事宜和组织协调募捐活动。 四、捐赠信息统计组 组 长:孙峰(兼) 副组长:熊远大(兼) 欧阳炳惠(兼) 组员由市委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公安局、卫生局、侨办,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募捐资金、物资的归口统计,确保募捐资金、物资数量的准确。 五、款物转送组 组 长:孙峰(兼) 副组长:何靖(兼) 章威(兼) 王春(兼) 梁陆英 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组员由市应急办、经贸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交委、卫生局和广州警备区政治部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款物转送的协调、运输保障、物资采购等工作。 六、捐赠工作监督组 组 长:段彩英(兼) 副组长:蔡国强(兼) 组员由市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款物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七、关爱灾区在穗人员组 组 长:钟丽英(兼) 副组长:王小强(兼) 成员由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市出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流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民政 救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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