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
关于白云山风景区限制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护白云山风景区的生态环境,保障游客的安全,现就进一步在白云山风景区实施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白云山南大门(双燕岗
二、自2009年
三、需进入限车区域执行特殊公务的车辆,应主动向白云山门岗值班人员说明,经确认后放行
四、白云山驻山单位的后勤补给运输车辆和在白云山担负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的工程运输车辆,可以在上午
五、除白云山管理部门工作车辆和白云山风景区环保电瓶车、经核定的驻山单位工作车辆以及执行特殊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可以双向行驶外,其他车辆严禁逆向行驶。如特殊情况确需逆行的,经报告白云山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行驶。
六、本通告自2009年
2008年12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