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5〕10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白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批复
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港务局、林业园林局: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审定白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请示》(云府请〔2024〕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白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
二、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要严格落实各项水质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水源保护区标志牌,新划定的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要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完善交通穿越应急防护设施。陆域范围调整到堤围处的水源保护区,要严格落实堤围路面径流收集措施,确保路面径流引出保护区外。
三、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应当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四、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港务局、林业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白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
序号 | 调整前保护区名称 | 调整前保护区范围 | 调整后保护区名称 | 调整后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保护区级别 | 水域 | 陆域 | 面积 (km2) | 保护区级别 | 水域 | 陆域 | 面积 (k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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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溪河竹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竹料水厂取水口上游1500米至取水口下游15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取水口一侧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取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沿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陆域。 | 0.43 | / | 二级保护区 | / | / | / | 取消 |
2 | 流溪河人和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人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中泓线至取水口下游1500米,取水口上游1200米防洪堤迎水坡坡顶至取水口下游15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取水口一侧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取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沿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陆域。 | 0.35 | 二级保护区 | / | / | / | 取消 |
3 | 流溪河中下游、白坭河及西航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西村水厂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原取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原取水口一侧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石门水厂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原取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原取水口一侧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江村水厂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原取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原取水口一侧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原取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沿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陆域。 | 1.11 | 流溪河中下游、白坭河及西航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西村水厂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GF匝道白坭河大桥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北侧边缘线以北40米,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FQ匝道白坭河大桥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南侧边缘线以南40米至下游约6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原取水口一侧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西航道至卫生河河口拦河坝处。 石门水厂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原取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原取水口一侧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江村水厂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原取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原取水口一侧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原取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沿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陆域。 | 1.10 | 调整 |
二级保护区 | 流溪河李溪坝至鸦岗,西航道鸦岗至大坦沙岛的珠江大桥(不含大桥)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水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白坭河五和至鸦岗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水域。 | 流溪河李溪坝至鸦岗,西航道鸦岗至大坦沙岛的珠江大桥(不含大桥)的河段的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坡脚外延约3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白坭河五和至鸦岗的河段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坡脚外延约30 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 | 26.72 | 二级保护区 | 流溪河李溪坝至鸦岗,西航道鸦岗至大坦沙岛的珠江大桥(不含大桥)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水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白坭河五和至鸦岗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水域。 | 流溪河李溪坝至鸦岗,西航道鸦岗至大坦沙岛的珠江大桥(不含大桥)的河段的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坡脚外延约3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白坭河五和至鸦岗的河段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坡脚外延约3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 | 27.52 |
准保 护区 | 白坭河新塘社至小岳尾的河段和新街河滘口至五和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坡脚外延约30米的陆域。 | 1.15 | 准保护区 | 白坭河新塘社至小岳尾的河段和新街河滘口至五和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坡脚外延约30米的陆域。 | 1.15 |
4 | 流溪河太平、钟落潭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穗云水厂(原九佛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 0.38 | 流溪河太平、钟落潭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穗云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陆域。 | 0.26 | 调整 |
二级保护区 | 穗云水厂(原九佛水厂)吸水口上游5300米(南蛇头)至湴湖白云机场航油管线廊道上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除外)。 | 流溪河南蛇头至湴湖白云机场航油管线廊道上界的河段,吸水口对岸一侧(流溪河西岸)相应的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沿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流溪河南蛇头至何家埔的河段,太平路杨荷桥至湴湖白云机场航油管线廊道上界的河段,吸水口一侧(流溪河东岸)相应的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沿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除外)。 流溪河何家埔至太平路杨荷桥的河段,吸水口一侧(流溪河东岸)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沿岸陆域纵深100米的陆域。 | 5.2 | 二级保护区 | 穗云水厂取水口上游5300米(南蛇头)至湴湖白云机场航油管线廊道上界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白云区、从化区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沿岸防洪堤外延约5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花都区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沿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3.63 |
准保 护区 | 流溪河马仔头至南蛇头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500米的陆域。 流溪河何家埔至太平路杨荷桥的河段,吸水口一侧(流溪河东岸)相应的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沿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除外)。 | 7.65 | 准保护区 | 流溪河大塘边至南蛇头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外延约500米的陆域。 流溪河何家埔至白云机场航油管线廊道上界的河段,相应的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外延约1000米的陆域(一、二级保护区除外)。 | 9.34 |

附图1 流溪河中下游、白坭河及西航道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拐点分布图

附图2 流溪河太平、钟落潭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拐点分布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