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5〕10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化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批复
从化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港务局、林业园林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审定从化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请示》(从府报〔2024〕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化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
二、从化区要严格落实各项水质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完善交通穿越应急防护设施。加强流溪河水库、黄龙带水库、天湖水库等备用水源保护,做好保护区原住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置工作。
三、从化区应当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四、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港务局、林业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从化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
序号 | 调整前保护区名称 | 调整前保护区范围 | 调整后保护区名称 | 调整后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保护区级别 | 水域 | 陆域 | 面积 (km2) | 保护区级别 | 水域 | 陆域 | 面积 (km2) |
1 | 流溪河七星岗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陆域。 | 0.29 | 流溪河七星岗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太平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陆域。 | 0.29 | 调整 |
二级保护区 | 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吸水口上游3000米(簕庄)至吸水口下游300米(大塘边)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湖田渠、湖田水、尾坑的水域,其中湖田渠为自一级保护区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的水域。 | 相应的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坡脚外延约3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湖田渠、湖田水、尾坑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外延约6米的陆域。 | 1 | 二级保护区 | 太平水厂吸水口上游3000米(簕庄)至吸水口下游300米(大塘边)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准保护区范围内的鸡啼坑、湖田水、沙尾坑的水域,其中鸡啼坑为自一级保护区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的水域。 | 相应的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坡脚外延3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鸡啼坑、湖田水、沙尾坑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外延6米的陆域。 | 0.99 |
准保护区 | 流溪河大车至簕庄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大坳坝以上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纵深至防洪堤外延约1000米的陆域。 大坳坝以下流溪河左右灌渠内的陆域(一、二级保护区除外)。 具体范围为:从簕庄过流溪河,沿流溪河右灌区向东北过石仔筒、西岭、西湖、大坳、石潭、新村、过龙潭水,过下围、街口,向东南过流溪河,过西华,向西南经海朗、沙贝村,沿流溪河左灌渠向西南过菜地塱、神岗、城贝、佛岗、七老岭,向西北回簕庄。 | 24.72 | 准保 护区 | 流溪河大车至簕庄的河段,两岸防洪堤迎水坡坡顶之间的水域。 | 大坳坝以上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纵深至防洪堤外延约1000米的陆域。 大坳坝以下流溪河左右灌渠内的陆域(一、二级保护区除外)。 具体范围为:从簕庄过流溪河,沿流溪河右灌区向东北过石仔筒、西岭、西湖、大坳、石潭、新村、过龙潭水,过下围、街口,向东南过流溪河,过西华,向西南经海朗、沙贝村,沿流溪河左灌渠向西南过菜地塱、神岗、城贝、佛岗、七老岭,向西北回簕庄。 | 24.73 |
2 | 流溪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内的区域。 | 从水库坝下向西经488高地、黄牛山,向北经282高地、429高地,向东北经531.6高地、516.7高地、488高地、独石佬,向东经531高地、高围珯、335高地,向东南经378高地、双凤顶,向南经鹅公髻、古田,向东北经孙屋、罗水楼,向东经官洞、双门吨、621高地,向西南经石牙顶、花地凹、独角咀、三角山、1038高地、黄茶园,向西经黄草岗、1012高地、瓦坑、三角髻、五指山、920高地,过流溪河林场经茶亭坳顶回水库坝下。 | 182.85 | 流溪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内的区域。 | 从水库坝下向西经488高地、黄牛山,向北经282高地、429高地,向东北经531.6高地、516.7高地、488高地、独石佬,向东经531高地、高围珯、335高地,向东南经378高地、双凤顶,向南经鹅公髻、古田,向东北经孙屋、罗水楼,向东经官洞、双门吨、621高地,向西南经石牙顶、花地凹、独角咀、三角山、1038高地、黄茶园,向西经黄草岗、626高地、1012高地、瓦坑、三角髻、五指山、561高地,过流溪河林场经茶亭坳顶回水库坝下。 | 185.3 | 调整 |
准保护区 | / | 从水库坝下向东经茶亭坳顶,折向南过流溪河林场,经920高地、五指山,向东经1095高地、802高地、562高地,向东北过福龙围,向西北经鸡公老,向东北经651高地、779高地、727高地,向东南经1146高地、426高地,向南经626高地、466高地,从胜洞向东南过牛栏河,向北经555高地,过黄草岗,经732高地、509高地,向东经735高地,向东南经731高地、935高地、1057.4高地,向东经988高地、三角山,向西北经928高地、975高地、鹅眉山,过老围转向东经582高地、613高地,过丘屋、张屋,经482高地,向西经567.2高地、430高地、404高地、马鞍山、331高地,向西北过草埔、长塘,经503.7高地,向东北经537高地、草帽顶,向北经256高地,从水埔过吕田河,向西经270高地、255高地、288高地、343高地,向北经299高地,过张瓦寮、京坑,经352高地、向东北经375高地、356高地、老虎仑、388高地、其龙山,向北过玉溪水,向西南经389高地、466高地,过茅田、坪地,经大窝山、363高地,向西北经439高地、774.9高地,接从化区行政界线向西南经东天蜡烛、黄金脑,转向东南过樟木头,经525高地、581高地、独石佬,向南至黄龙带水库二级保护区边界,并沿黄龙带水库向西南至531.6高地,转向东南回流溪河水库坝下(二级保护区除外)。 | 90.74 | 准保护区 | / | 从水库坝下向东经茶亭坳顶,折向南过流溪河林场,经920高地、五指山,向东经1095高地、802高地、562高地,向东北过福龙围,向西北经鸡公老,向东北经651高地、779高地、727高地,向东南经1146高地、426高地,向南经626高地,过牛栏河,向北经555高地,过黄草岗,经732高地、509高地,向东经735高地,向东南经731高地、935高地、1057.4高地,向东经988高地、三角山,向西北经928高地、975高地、鹅眉山,过老围转向东经582高地、613高地,过丘屋、张屋,经482高地,向西经567.2高地、430高地、404高地、马鞍山、331高地,向西北过草埔、长塘,经503.7高地,向东北经537高地、草帽顶,向北经256高地,从水埔过吕田河,向西经270高地、255高地、288高地、343高地,向北经299高地,过张瓦寮、京坑,经352高地、向东北经375高地、356高地、老虎仑、388高地、其龙山,向北过玉溪水,向西南经389高地、466高地,过茅田、坪地,经大窝山、363高地,向西北经439高地、774.9高地,接从化区行政界线向西南经东天蜡烛、黄金脑,转向东南过樟木头,经525高地、581高地、独石佬,向南至黄龙带水库二级保护区边界,并沿黄龙带水库向西南至531.6高地,转向东南回流溪河水库坝下(二级保护区除外)。 | 87.89 |

附图1 流溪河七星岗段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拐点分布图

附图2 流溪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拐点分布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