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函〔2025〕24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荔湾区山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10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来文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荔湾区山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花地大道以东储备地块(AF021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河区龙洞凤凰片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国际教育园及春岗立交南侧组团(AT0102、AT0103、AT0104、AT0105、AT0107、AT0108、AT0109、AT0118、AT0119、AT0201、AT0202、AT021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兴太三路北侧政府储备地块及留用地(AB4001、AB14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白云站—白云新城地区GZBY2802、GZBY2903单元详细规划》《花都区三华村城市更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市更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河区航天奇观一期北AT1003060地块建筑高度优化》《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创新大楼(二期)地块(天河区AT05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黄埔区高能饲料厂及周边政府储备用地(AG04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10项规划成果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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