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9〕45号
关于广深港客运专线220千伏鱼飞至鱼窝头牵引站送电线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深港客运专线220千伏鱼飞至鱼窝头牵引站送电线路工程南起番禺区东涌镇马克村,北至番禺区东涌镇小乌村,全长1700米,计划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实现送电。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番禺区人民政府依照国家、省、市征地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该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建设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和施工。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