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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护林路三期工程建设的通告(已失效)

  • 2009-03-20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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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护林路三期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府〔2009〕16号

  护林路三期工程是2010年广州亚运会场馆周边配套的重要道路工程,全长6972公里,西起黄埔区丰乐路,东至萝岗区开发大道以东笔岗村口,计划于2010年中期建成。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项目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黄埔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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