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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2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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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11-18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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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03〕39号

 

关于2002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2年,我市按照《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殡葬工作任务。全市火化率保持100%,在清理乱葬坟和规划兴建公益性骨灰楼,规范公墓管理,健全殡葬管理机构和队伍,严格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殡仪服务水平,积极引导群众文明办丧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按照《广州市2002-2005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市殡葬管理考核工作组对全市各区、县级市殡葬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2002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8个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殡葬管理任务,年度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予以通报表彰,并对上述8个区的区长、分管副区长和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给予奖励。

  二、市政府办公厅、市精神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府研究室、市编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大力支持配合各项殡葬管理工作,为全市的殡改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予以表扬并给予奖励。

  三、花都区、番禺区没有按照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要求开展清坟工作。从化市、增城市清理“三道两区”历史遗留乱葬坟工作进展缓慢,与考核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增城市对公墓管理不到位,增城正果万安园违规经营被省民政厅责令停业整顿,影响了我市殡葬管理工作。

  2003年是我市实施《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全市要继续保持100%火化率,市属10区要全面实现辖区无坟化,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要完成“三道两区”清坟任务。各级政府要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广州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的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确保2003年度殡葬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附件:2002年度广州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七月九日

 

 

附件:

2002年度广州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区(县级市)

建立健全机
构制度和落
实管理队伍

5分

火化率目标


30分

清理历史遗

留乱葬坟目标

40分

兴建公益性

骨灰楼目标

15分

公墓、殡葬

用品管理目标

10分



越秀区
5
30
40
15
10
100
东山区
5
30
40
15
10
100
海珠区
5
30
40
15
9
99
荔湾区
5
30
40
15
9
99
天河区
5
30
37.5
15
10
97.5
白云区
5
30
37
15
8.5
95.5
黄埔区
5
30
40
15
10
100
芳村区
5
30
40
15
9.5
99.5
花都区
5
30
30
12
10
87
番禺区
5
30
30
15
10
90
从化市
5
30
34
14
9.5
92.5
增城市
5
30
36
14
7
92

 

主题词:民政 殡葬 考核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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