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8〕33号
关于表彰我市参加第29届奥运会获奖运动员和有贡献单位的通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市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的运动员,充分发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取得了2项金牌、1项银牌、2项铜牌、2项第四名、1项第五名、3项第六名、1项第七名、4项第八名的优异成绩,实现了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国家增添了光彩,为我市建设全国一流体育强市作出了卓越贡献。
为表彰他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省政府于9月2日给予获得女子举重48公斤级金牌运动员陈燮霞、女子体操团体金牌运动员杨伊琳记一等功,给予获得羽毛球女子单打银牌运动员谢杏芳记二等功。
市政府同意给予获得第四至八名的朱俊、尹练池、杨维、张洁雯、苏婉文、黄嘉玲、周汉明、黄耀江、吴迪、张永强、雷声、黄钟鸣、王仕鹏、陈江华、贾德龙、张洪波、陈俊毅等17名运动员记三等功;给予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举重队和广州市体操队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广州市羽毛球队、广州市击剑队记集体三等功。
希望全市体育工作者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同心同德,奋勇进取,力争在2010年亚运会和其他国内外大赛中再创佳绩。希望全市人民以奥运健儿为榜样,为推进广州科学发展,创建“全国一流、国际瞩目的体育强市”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和全省“首善之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体育运动会 表彰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