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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3年广州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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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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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03〕26号

关于印发2003年广州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3年广州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3年广州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及《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2003年广州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03年我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作风建设、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机关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003年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努力创新。一是政务公开要与政务改革结合起来,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重点围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制度、预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资源。三是解决好当前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公开的内容上要加强针对性,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突破口;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并在各级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窗口"服务单位推行"一站式"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应对入世挑战的高度,从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加深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和认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政府的常务会议和各部门的办公会议要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各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要按省、市的有关规定列入本单位和本级财政的预算,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

  三、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推行依法公开

  今年是实施《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第一年,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作为切入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制度。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依照《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各自的职能及审批制度改革,在上半年对依法行政的内容和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依法行政的程序,并向社会公布。要围绕"该公开的内容公开了没有,公开的内容执行了没有,违反公开规定的问题查处了没有"等问题,认真对照《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检查,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建立起一整套切合实际、科学严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为监督、考核提供依据。要建立健全公开内容的审核制度。公开内容审核的重点是:公开内容产生的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及时。市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市法制办、市编办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二)建立健全预公开制度。

  要突出抓好面向公众的决策事项的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行政活动公开向行政权力运用公开的深化。按照预公开制度的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发布政策、规章以及实施重大决策前,应开展专项的社会咨询活动,围绕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各界人士进行讨论、论证,或举行听证会。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今年要以市国土房管、公安、民政、人事、工商等部门为试点,对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实行出台前的预公开,建立健全预公开制度,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

  要按照《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要按规定受理,做到政府和群众的互动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更符合群众的要求。对于被申请公开的特定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各部门应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公开或暂缓公开,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要制订相应的、符合各自业务范围的法定程序和操作办法,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

  四、整合政务公开资源,讲求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和职能特点的公开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一)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页)资源。

  要整合政府各部门网站上公布的各类政府信息,尽可能地把可以对外公开的信息整合到一起,在网上发布,方便群众浏览、查询。为此,今年一是要着力构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统一规范、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和维护的原则充实、规范"中国广州政府"(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网站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格式,实现公开的政府信息共享。二是对市社区信息服务中心(设在市民政局)进行整合、提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到社区。三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网站要设有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页或专栏,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行的机制,确保网站运作规范,公布信息及时准确。四是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基础上,以公安、工商、民政、国土房管、劳动社保等部门的审批办证业务为试点,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和办证,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电子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政务监督投诉等方面的全程网络化。

  (二)继续推行和规范多种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利用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刊物、小册子和宣传单张等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要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之窗等,利用新闻媒体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机场、车站、码头等重要场所的电子屏幕和电子触摸屏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保证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及时与群众见面。

  (三)以"四个一"的方式建设和完善审批、办证中心。

  具有政府审批职能和对外服务的"窗口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和完善行政服务大厅,实行行政审批、办证一个大厅办事、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个中心监督,为社会、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告知书"形式进入基层和社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监督。

  五、强化舆论宣传,完善公开的监督与考核

  各级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考核工作。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各部门要认真受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的人和事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监督人员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着重实情实效的考察了解,把检查督促工作抓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全面落实。

  要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要切实做好推行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采取开辟专栏、专版或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群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的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要注意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崇尚先进,弘扬正气,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伸,务求取得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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