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3〕13号
关于聘任第三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1998〕27号)精神,经过推荐和协商,市人民政府同意聘任以下同志为第三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陈忠谦(广州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朱用开
秘书长:王小莉(广州仲裁委员会)
委 员:马作武(中山大学)
刘东升(市外经贸局)
李 力(市法制办)
吴家清(广东商学院)
周显志(暨南大学)
郭泽宇(省侨办)
黄永东(市司法局)
萧史明(市国土房管局)
黄树荣(市工商局)
(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