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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州市市容管理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范围的通知(已失效)

  • 2008-11-10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 409

穗府〔2008〕41号

印发广州市市容管理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范围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市容管理,创造更加洁净、整齐、美观的市容环境,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我市市容管理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范围予以公布。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广州市市容管理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范围

  区名主要道路重点地区

  越秀区东风路(越秀区段)、沿江路(越秀区段)、中山路(越秀区段)、环市路(越秀区段)、人民路(越秀区段)、解放路(越秀区段)、先烈路(越秀区段)、广州大道(越秀区段)、吉祥路、连新路、起义路、东川路、农林下路、东湖路、新河浦路、龟岗大马路、合群一马路、恒福路、童心路北京路商业步行街、中山纪念堂、广州火车站、大沙头绿化广场、英雄广场、中华广场、人民公园、二沙岛、越秀公园、越秀南客运站、市客运站、省客运站

  海珠区江南西路、东晓路、广州大道南、工业大道、新港路、江南大道、昌岗路、滨江路、新滘南路、江海大道、宝岗大道琶洲会展中心、中大北门广场、洲头咀公园、海印公园文化广场、大元帅府、赤岗领事馆区、海珠客运站

  荔湾区东风路(荔湾区段)、沿江路(荔湾区段)、中山路(荔湾区段)、人民路(荔湾区段)、广园西路(荔湾区段)、环市西路(荔湾区段)、黄沙大道、六二三路、康王路、南岸路、芳村大道、花地大道、龙溪大道、东漖北路、鹤洞路上下九商业步行街、荔湾广场、陈家祠广场、白鹅潭广场、广州花卉博览园、沙面地区、滘口客运站、芳村客运站

  天河区广州大道(天河区段)、黄埔大道(天河区段)、中山大道(天河区段)、广园快速路(天河区段)、华南快速干线(天河区段)、禺东西路、天河路、天河北路、广园东路、华夏路、体育西路、体育东路、林和西路、林和中路、天河东路、天寿路、先烈东路、天府路、科韵路、车陂路天河体育中心、珠江新城(不含猎德村和冼村)、广州火车东站及东站绿化广场、天河城广场、宏城广场、正佳广场、广州购书中心、中信广场、奥林匹克体育场、天河客运站

  白云区解放北路(白云区段)、广州大道北(白云区段)、广园路(白云区段)、白云大道、黄石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增槎路、大金钟路、广清及机场高速路两侧(建制街道部分)白云山西侧休闲带、广州新体育馆、云台花园广场、罗冲围客运站、白云新城、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地区

  黄埔区黄埔大道(黄埔区段)、中山大道(黄埔区段)、广园快速路(黄埔区段)、港湾路、大沙东路、丰乐路、石化路(黄埔东路至石化桥段)南海神庙、黄埔军校

  花都区花城路、云山大道、迎宾大道广州火车北站、新白云国际机场

  番禺区清河路(市桥城区段)、大北路、繁华路、光明路广州大学城、番禺客运站

  南沙区进港大道、港前大道、环岛路广州丰田车城

  萝岗区开发大道、志诚大道、开创大道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卫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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