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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0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已失效)

  • 2010-09-03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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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10〕24号

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0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0人民防空演习。现通告如下:

  一、各种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具体时间为:9月18日11时32分至35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1时40分至43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1时47分至50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全市固定警报器和机动防空警报车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广州市电视台34频道和广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资讯广播(FM96.2MHz)、金曲音乐广播(FM102.7MHz)、经济交通广播(FM106.1MHz)频道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广州分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将以手机短信形式同步群发防空警报试鸣信息。

  三、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除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从化市局部区域举行羊城天盾—2010人民防空演习外,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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