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总体规划的通告

  • 2004-01-17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本网
  • 分享到
  • -

穗府〔2003〕71号

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总体规划的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公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总体规划》是确定沙湾镇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确定沙湾镇性质、规模、空间发展方向和布局形态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下一层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二、沙湾镇总体规划分镇域规划和镇中心区规划两部分,镇域面积5251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26万人;镇中心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99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0万人。

    三、沙湾镇发展定位为广州市番禺中心城区的副中心,以现代新型工业、旅游业、文化教育产业和房地产业为发展重点,具有南国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山水城镇。

    四、沙湾镇镇域交通体系规划形成“五横七纵路”的整体格局。“五横”,即南堤路、福龙路-福德路、青萝路-市南路、市良路、滨江大道;“七纵”,即西部快速干线(紫屏路)、景观大道、沙湾大道、西环路、光明南路、德兴路、东环路。沙湾镇镇域内有三条轨道交通通过:一是沿紫屏公路南北向的疏港铁路,二是从顺德大良经紫屏大桥沿市良路、市南路通向广州新城,三是从市良路起沿西环路走向与市桥衔接。

    五、沙湾镇开发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从以下方面明确近期实施的重点。

    (一)居住用地。

    1.重点建设番禺城南区,对安宁西街等历史街区进行保护性改造。

    2.按省一级标准对象达、象贤中学进行改造,按国家级标准建设南区示范高中,扩建涌口小学,合建新龙小学,改建蚬涌小学、幼儿园。

    3.建设紫坭、三善中心村。

  (二)公共服务设施。
 
  1.建设沙湾体育中心、渡头大沙地文体活动中心、沙湾敬老院、沙湾永乐陵园、综合医院、妇幼保健中心医院,扩建沙湾医院。

  2.建设镇中心商业区及城南区商业区。

    (三)工业园区。

    重点建设福龙、古龙两大工业园,对蚬涌、陈涌两个工业区逐步进行搬迁。

   (四)绿化。

    建设滴水岩生态森林公园二期、紫坭岛生态乐园、沙湾水道350米绿化带,改造旧区街心公园。

    (五)道路。

    完成沙湾大道北拆迁扩建工程、德兴路向南延伸至滨江大道工程,扩建古龙路和西环路,完善福德路工程,完成青新路由金业平交至西环路路段的征地拆迁及道路建设,建设南堤路、光明南路、紫屏公路。

    (六)基础设施。

    建设九如、古坝片截污工程,完成镇自来水公司二期工程和沙湾水厂二期工程,完成危闸改造工作。

    六、本次总体规划包括了沙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专项内容。保护规划的目标是充分协调历史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关系,全面保护沙湾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能反映从宋朝至民国初年不同时期岭南文化的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古镇与周边山体、河流互为依托的空间格局关系,同时开发旅游与改善居民生活、振兴地方经济,使其成为全国具有浓郁历史文化特色和旅游价值的历史文化名镇之一。根据历史文化保护的需要,将沙湾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三个层次:古建筑保护区、古建筑周边控制区和风貌控制区,并相应提出了控制措施。

    七、《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总体规划》应与《广州市番禺片区发展规划》、《番禺片区干道网络深化方案》、《番禺区沙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相互衔接和协调,分步推进实施。

    八、沙湾镇在开发建设中应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一)与周边地区协调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交通和市政等关系。沙湾镇域内轨道交通和干道网的设置应遵循《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番禺片区干道网络深化规划》。

    (二)加强对现有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古迹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三)加强“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居民点整治,撤销“城中村”农村建制,逐步将其纳入城市管理体系。
 
    (四)近期用地安排(包括工业园区建设)应与《番禺区沙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五)严格控制沙湾水道防护绿地。沙湾水道作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沿水道350米生态防护绿带内严禁任何建设活动。

    九、沙湾镇的各项开发和建设应严格遵循《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总体规划》逐步推行实施。
 
    十、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城市规划网站,网址为www.upo.gov.cn。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总体规划》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