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3〕30号
关于表彰2002年广州市粮食工作达标单位表扬单位的通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2年,我市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粮食储备任务,积极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加强宏观调控,实现粮食总量平衡,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经考核,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人民政府被评为广州市粮食工作达标单位,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芳村区人民政府和珠江管理区委员会被评为广州市粮食工作表扬单位。根据《广州市粮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现对以上8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单位继续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使我市粮食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