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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禽类交易区临时性休市的通告(已失效)

  • 2015-02-12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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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15〕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禽类交易区临时性休市的通告

2015年2月以来,我市连续发现2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先后在多个市场的外环境或活禽中检出H7N9禽流感病毒。为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省、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专家组意见,定于2015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共5天),全市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禽类交易区实行临时性休市。休市期间,市场停止一切活禽、光禽交易(不含生鲜禽),市场内不得存放活禽、光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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