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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越秀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 2013-02-0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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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函〔2013〕1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越秀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越府〔20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东风街道办事处、诗书街道办事处、大新街道办事处、广卫街道办事处。

  二、将原东风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辖范围划归六榕街道办事处管辖。六榕街道办事处驻六榕路133号。

  三、将原诗书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辖范围、原大新街道办事处的庆福里、象牙北、魁巷3个社区居委会划归光塔街道办事处管辖。光塔街道办事处驻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

  四、将原大新街道办事处的石将军、大德中、大新中、南华园、玉带濠、濠畔中、三府前、和宁里、大新西、状元坊、一德西11个社区居委会划归人民街道办事处管辖。人民街道办事处驻一德路154号。

  五、将原广卫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辖范围划归北京街道办事处管辖。北京街道办事处驻越华路7号。

  调整后,越秀区共辖18个街道办事处。

  上述调整引起变更的行政管辖范围分界线,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上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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