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南快速路土华互通立交路段至春岗互通立交路段、春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阳收费站路段(均不含立交)全天24小时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确需进入上述范围的本市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确定。
三、此前本市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