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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禽类交易区预防性休市的通告(已失效)

  • 2017-01-07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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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禽类交易区预防性休市的通告

穗府规〔2017〕1号

2016年10月份以来,我国江苏、浙江、福建、广西、湖南、广东等省份相继报告了人感染H7N9/H5N6禽流感病例。近期我市禽类交易市场外环境禽流感病毒阳性率明显上升,且我市2016年12月份已发现3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鉴于目前正处于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降低市民感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感染禽流感防控专家评估意见,定于2017年1—3月,每月16日至18日(连续3天)对全市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禽类交易区实行预防性休市。休市期间,市场停止一切活禽、光禽交易(不含冷冻家禽产品),市场内不得存放任何活禽、光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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