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规〔2016〕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禽类交易区预防性休市的通告
鉴于目前处于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高发季节,我市市场外环境禽流感病毒阳性率持续上升,且周边城市先后报告多例人感染H7N9、H5N6禽流感病例,为进一步加强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降低市民感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人感染禽流感防控专家评估意见,定于2016年2月1日至3日、2月16日至18日,对全市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禽类交易区实行预防性休市。休市期间,市场停止一切活禽、光禽(不含生鲜禽)交易,市场内不得存放任何活禽、光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