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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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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10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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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规〔2018〕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广州市人民政府对2017年5月31日之前发布且在有效期内的120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2份。

二、拟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2份,原则上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改。

三、废止(含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份。

 

附件:

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

2.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修改)

3.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失效)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8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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