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16〕10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城管委: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和《广州市201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201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考核结果
优秀单位(3个):按得分高低排名依次是从化区、天河区、南沙区政府。
合格单位(8个):按得分高低排名依次是番禺区、黄埔区、增城区、越秀区、海珠区、花都区、荔湾区、白云区政府。
二、市职能部门考核结果
被考核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城管委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未设优秀档次。
三、负责人考核结果
各区政府、市职能部门考核结果等同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考核结果。
现对获得优秀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希望再接再厉,争取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向获得优秀的单位学习,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并切实整改,重点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