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2〕28号
关于给予我市参加第30届奥运会获奖运动员及有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表彰的通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刚刚结束的第30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市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的体育健儿,大力弘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取得了2项金牌、1项铜牌、1项第六名、2项第七名的优异成绩,实现了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国家增添了光彩,为我市建设国际体育名城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他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省政府于8月19日给予获得跳水男子双人10米跳台金牌运动员张雁全、击剑男子花剑个人金牌运动员雷声记一等功,给予获得跆拳道男子80公斤以上级铜牌运动员刘哮波记三等功。
市人民政府同意给予谭静瑜、董兆致、刘玉玲3名带训、输送教练员记二等功;给予获得第四至第八名的关馨、魏伟、马剑飞、朱俊4名运动员记三等功;给予张毅、毛伟红、葛千虹、刘丽娴、严国庆5名输送教练员记三等功;给予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击剑队、广州市跳水队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广州市篮球队、广州市跆拳道队记集体三等功。
希望全市体育工作者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同心同德,奋勇进取,力争在今后国内外大赛中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奥运健儿为榜样,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国际体育名城和幸福广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