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2〕18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珠区金辉路片区地块(AH1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批准〈海珠区金辉路片区地块(AH1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项规划成果的请示》(穗规划资源报〔2022〕4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海珠区金辉路片区地块(AH1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番禺区北斗大桥东侧储备地块(BC09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地块(AB4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政府储备用地(龙归陶瓷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花地湾片区整体规划框架及西南片区(AF02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第四批重大项目留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6项规划成果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由你局会同
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