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2〕22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聘任陈勇等同志为第四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批复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聘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请示》(穗公积金中心〔2022〕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聘任陈勇常务副市长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广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志广,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成军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蔡进兵,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副主任、二级调研员江本智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届满。陈杰同志不再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小平同志、赖慧芳同志不再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澎同志、江珍媚同志不再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