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4〕17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朱玉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解决群众出行难,齐力推动江高镇水沥村广花路地下通道通行的建议》(第1043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研究办理,并于今年5月24日与朱玉梅代表座谈沟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白云区在编制区国土空间规划时,已考虑并收集白云区内强化交通系统组织的用地需求,目前,江高镇水沥村广花路地下通道项目已纳入白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项目安排。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规定,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或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纳入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允许占用并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项目均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江高镇水沥村广花路地下通道项目宜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范围,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经核实,江高镇水沥村广花路地下通道项目地块已超出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管廊及道路快捷化配套工程项目红线,不在该项目建设范围内。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于2023年10月完成广花项目水沥通道红线外用地清退和复耕整改;同时按远近结合的原则,优化水沥通道的设计,近期在红线范围内保留人行过街功能,同时在通道两端预留车行通道改造实施条件。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自然资源政策要求,在未来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窗口期时,优先考虑调整江高镇水沥村广花路地下通道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并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和属地区政府研究多途径解决江高水沥村地下人行通道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