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4〕27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河区广河高速北侧地块(AT0107、AT01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9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来文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天河区广河高速北侧地块(AT0107、AT01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河区马鞍山以北片区(AT06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珠区工业大道南大干围1、12号地块(AH101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珠区琶洲南区赤沙北码头涌北侧储备地块(AH09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均禾街石马村留用地地块(AB2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花都区花都大道南地块(CA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从化政府储备用地(FA0802-03、FA0901-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番禺区广场东路东侧储备地块(BC061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花都区CK0201、CK0202规划管理单元(含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9项规划成果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