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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第三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 2022-01-30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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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函〔2018〕16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第三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工商局、金融局、政务办,广州仲裁委,市口岸办:

  在市有关单位和南沙区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以下简称南沙片区)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4批可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及南沙片区2批在全市推广实施改革创新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形成了第三批31项改革创新经验。现就在全市推广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推广实施改革创新经验的主要内容

  31项改革创新经验包括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政府职能转变、事中事后监管、法治环境建设、金融开放创新、绿色城市建设等7个方面的内容:

  (一)投资便利化领域(2项)。

  包括打造新型O2O(Online to Offline,线上线下)商事登记帮办服务模式、推出全国首款电力服务保险产品“电能保”等改革创新经验。

  (二)贸易便利化领域(11项)。

     包括报关单“一键改配”、转关单“e+关锁”功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无纸化、全球质量溯源体系、开展国际船舶联合登临检查、优化船舶燃油硫含量检测机制、建立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机制、简化锚地候泊船舶的边检手续办理、出入境旅客自助通关、启用邮轮旅客管控系统、边检出入境船舶无纸化申报等改革创新经验。

  (三)政府职能转变领域(4项)。

  包括“综合窗口”实现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构建“互联网+”审批体系、应用身份证“网证”实现刷脸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改革创新经验。

  (四)事中事后监管领域(1项)。

  口岸部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合作监管新模式。

  (五)法治环境建设领域(9项)。

  包括“廉洁企业联盟”大数据、适格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制度、虚假诉讼失信人制度、打造商事多元调解平台、要素式审判智能系统3.0、对接港澳劳动仲裁南沙模式、网上公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创新合作制公证机构、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对接等改革创新经验。

  (六)金融开放创新领域(3项)。

  包括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跨境电商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对企业)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等改革创新经验。

  (七)绿色城市建设领域(1项)。

  地区总设计师制度和城市设计导则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重视推广实施工作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广实施改革创新经验的重大意义,将推广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逐步打造与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努力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三、加强组织实施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将推广实施改革创新经验作为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确保改革创新经验生根落地,产生实效。改革创新经验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第三批在全市推广实施改革创新经验清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附件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第三批在全市推广实施改革创新经验清单

分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内容

牵头单位

推广范围

一、投资便利化(2项)

1

打造新型O2O商事登记帮办服务模式

为商事主体提供商事登记咨询、导办、帮办、申请、受理等政务服务,引导企业开展网上申请,并告知企业及时办理相关后续许可。

市政务办

市有关行政区

2

推出全国首款电力服务保险产品“电能保”

供电局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受电设备财产综合保险》(简称“电能保”),专门针对客户受电设备承保,属全国首创。投保客户的受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报案,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并向客户提供故障修复解决方案,定损单位可提供抢修兜底服务。对于抢修经验不足的客户,可直接(不强制要求)委托定损单位抢修,享受定损、抢修、理赔一条龙服务。

广州供电局

市有关行政区新开发片区

二、贸易便利化(11项)

3

报关单“一键改配”

依托“线上海关”系统平台,实现企业互联网提交、系统一键自动更改报关单运输工具信息,改变传统的需到现场办理、人工逐票输入的操作方式。

广州海关、
黄埔海关

市有关行政区

4

转关单“e+关锁”功能

利用海关“易通关”平台为企业提供转关单关锁号修改、自助打印服务,改革前企业需到海关提交转关单集装箱对应的关锁号,由海关人工逐票录入并打印相关单证。改革后,企业只需在网上一次提交,系统自动获取集装箱舱单的关锁号信息,海关审核后系统自动录入,企业可在网上自助打印相关单证。

广州海关、黄埔海关

市有关行政区

5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无纸化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登陆“广州海关‘线上海关’系统”或“广州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的“线上海关”,进入“企业无纸化注册登记”模块,选择要办理的业务事项,录入申请信息,自主选择领证方式,在线自助打印电子版注册证书,并对全程办理状态进行实时查询。

广州海关、黄埔海关

市有关行政区

6

全球质量溯源体系

全球质量溯源体系是各国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共建共享的价值传递体系,通过采集商品从生产、贸易、流通直至消费者的全链条质量信息,实现商品价值的真实传递和口岸快速通检。企业将商品各环节质量信息导入“智检口岸”平台;商品抵达口岸后,检验检疫机构基于大数据风险分析,实施精准监管、快速验放;商品进入流通环节后,消费者、企业通过溯源码或网页查询快速获取全链条溯源信息及特殊状态提醒,同时可进行咨询、投诉及维权;检验检疫机构及时掌握反馈信息,科学调整监管措施,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海关

市有关行政区

二、贸易便利化(11项)

7

开展国际船舶联合登临检查

依托“单一窗口”平台,由海事管理机构作为召集单位,组织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登临检查,将原本的接受四次不同单位的检查改为接受一次集中检查,减少检查次数和时间。

广州海事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边检总站、市口岸办

市有关行政区

8

优化船舶燃油硫含量检测机制

依托海事定制版便携式船舶专用燃油含硫量快速检测设备,优化现有检测流程,将以往“油样采集——样品铅封——上岸送检——比对结果——反馈现场”五个步骤简化为现场即时检测,仅需3分钟便可得出结果,对于符合要求的燃油样品无需再送实验室检测,在避免对船期造成不当延误的同时,确保船舶燃油达到排放控制区标准。

广州海事局

市有关行政区

9

建立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机制

结合电子巡航与现场执法工作特点,建立以智慧海事应用为核心,政务窗口定点查、电子巡航标线查、现场执法全面查,“点线面”结合的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工作机制,实现“一个核心(智慧平台)、三种方式(核查方式)、多种工具(报告服务网、船舶动态管理系统等)”的核查模式,有效规范船舶进出港报告行为,为地方航运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的水上交通环境。

广州海事局

市有关行政区

10

简化锚地候泊船舶的边检手续办理

对停泊锚地加注燃料船舶、候泊船舶期间不装卸作业和上下人员的船舶,分类实施不查验出入境证件直接办理手续、抵达南沙后再办理手续等措施,变以往3次申报、3次查验为1次申报、1次查验或不查验。

广州边检总站

市有关行政区

11

出入境旅客自助通关

边检机关出台规范扩大符合自助通关的旅客范围,并提高自助通道生物查验效率,提供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服务实现旅客快速通关。现场自助免费打印的口岸出入境记录凭证与边检出入境验讫章有同等效力。

广州边检总站

市有关行政区

12

启用邮轮旅客管控系统

在邮轮口岸启用邮轮管控系统,通过优化内部流程,简化查验手续,对乘邮轮出境并随原邮轮返回的中国旅客,扫描出入境证件上的条码即可通关,实现边检通关速度人均3秒。

广州边检总站

市有关行政区

13

边检出入境船舶无纸化申报

国际航行船舶入境或出境前,由船方负责人或其业务代理人员通过网上办事平台或“单一窗口”平台向边检机关一次性申报船舶及船员相关电子信息,无需向边检机关提交纸质申报单,仅需携带船员证件到边检机关报检窗口办理出入境手续。中国籍和全为中国籍船员的挂方便旗的出境船舶,边检机关不再收取纸质报告。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参照国际航行船舶实施无纸化申报便利措施,不再要求船方负责人或其业务代理人员提交纸质单据。

广州边检总站

市有关行政区

三、政府职能转变(4项)

14

“综合窗口”实现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

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受理、审批、监管分离的“综合窗口”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标准化办事材料在审批系统、受理系统中明确固定以减少自由裁量空间。“综合窗口”整合建设工程类、经营管理类等部门资源,以综合窗口代替原来的专类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人员负责统一受理,各审批部门负责后台审批,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市政务办

市有关行政区

15

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通过市、区两级电子证照共享机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除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变更、注销、换发业务外,企业申请人在办理其他政府部门业务时均可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无需再提交本市内签发的纸质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市政务办

市有关行政区

16

构建“互联网+”审批体系

实施“互联网+”计划,完善审批服务网络。一是扩展网上办事“一口受理”预约叫号功能,按照“一照一码”所需申请资料定制生成相关资料表单,由申请人自行录入并实现数据的自动推送。二是通过行政协调,实现与专属部门的数据共享,解决二次录入问题,做到审批再提速,推出即审即办业务。三是通过专属系统信息的主动推送,实现与区综合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强化各职能部门对后续审批信息的获取。四是探索运用微信功能,拓展线上审批服务,借助EMS双向快递,实现足不出户完成审批。

市政务办

市有关行政区

17

应用身份证“网证”实现刷脸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重大工程项目“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基地联合南沙区政务中心,借助“微警”平台身份认证技术,将身份证“网证”应用于政务服务。通过引入“微警认证”人脸识别技术,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AI系统自动比对用户身份信息、人像、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进行身份证“网证”开通,领取“网证”后可以通过“网证”刷脸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市有关行政区

四、事中事后监管(1项)

18

口岸部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合作监管新模式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检验检疫部门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依托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一套标准”(即制定信息互换清单,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互换的信息进行关联整合,建立平台数据“一套标准”)实施信息互换,建立“两项制度”(即守信联合激励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监管互认,建立“五项机制”(即线索核查、执法信息抄告、日常网格化监管、重大事项联合行动、执法证据材料共享利用)开展执法互助。

市工商局

市有关行政区

五、法治环境建设(9项)

19

“廉洁企业联盟”大数据

检察院联合区工商联制定《关于共同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办法》,依托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执法司法办案系统大数据,分批对工商联推荐的企业、法人代表、股东成员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和备案,形成非公廉洁企业联盟的大数据。

市检察院

市有关行政区

20

适格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制度

制定《关于涉自贸区适格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工作规程(试行)》,探索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企业骨干或负责人,且具备良好监管条件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相关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还必须可能被法院适用缓刑,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对认定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等等。同时,决定对暂缓起诉人进行3个月至6个月的监督考验,在监督考验期结束后,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听证,并将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

市检察院

市有关行政区

21

虚假诉讼失信人制度

出台《关于虚假诉讼失信人制度的规定(试行)》,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库,经办法官一经发现虚假诉讼的,对诉讼参与人虚假诉讼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和事实确认,并依法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惩戒,并将相关信息及时纳入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信息库。当已纳入信息库的诉讼参与人再次诉讼时,系统将自动标示并关联虚假诉讼案件信息,以便在庭审中重点进行虚假诉讼风险提示。

市法院

市有关行政区

22

打造商事多元调解平台

依托公共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化技术,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打造以商事纠纷调解为主要功能的商事多元调解平台APP,申请人通过实名认证,在APP上提交调解申请及各类证据,申请成功后,各方约定时间便可进行远程多方视频在线商事调解。

市法院

市有关行政区

23

要素式审判智能系统3.0

建立要素式审判管理系统,总结各类案件审判要素,按节点录入计算机系统,在阅卷、庭审环节实现系统自动核对,提示法官完成全部要素审理,实现审判管理智能化,规范司法行为。

市法院

市有关行政区

24

对接港澳劳动仲裁南沙模式

对接香港劳动仲裁调解优先做法,与香港快速办案模式、仲裁权威模式、灵活服务模式接轨,通过合同约定先行调解、缩短或取消仲裁举证期和答辩期,依法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打造与港澳国际接轨的“快速、权威、便民”劳动仲裁南沙模式,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有关行政区

25

网上公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

出台《关于在互联网公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以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决书等四类情形外,其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自送达当事人或发布公告送达信息之日起30天内,均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向社会公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有关行政区

26

创新合作制公证机构

创新公证组织形式,引入市场化运作,通过整体改制方式成立合作制公证机构,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共同出资,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实行民主管理,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市司法局

市有关行政区

五、法治环境建设(9项)

27

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对接

依托《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对接规则》及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将临时仲裁与网络仲裁结合起来,利用仲裁云平台2.0,推出临时仲裁制度,通过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提供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对接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实现临时仲裁、律师调解、机构仲裁全方位联动对接。

广州仲裁委

市有关行政区

六、金融开放创新(3项)

28

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

依托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以及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研发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非现场监管、网络舆情监测和第三方电子合同存证和统一清算系统,形成“4+1”的信息监测与资金监控的创新监管模式,监测覆盖P2P、地方交易场所、小额贷款等地方金融的11大业态,对区内金融类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

市金融局

市有关行政区

29

跨境电商B2B交易综合金融服务

工行南沙分行根据跨境电商企业保税进口模式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线下实体零售商场的支付结算需求,设计研发集线上/线下收单、海关和国检联动数据交互、跨境清算及国际收支申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通过银行数据端口与海关通关管理系统进行连接,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客户货物通关运作流畅,保证客户通关效率。同时,通过构建与跨境电商平台的金融服务合作渠道,实现收单系统与商户收银系统无缝对接。

市金融局

市有关行政区

30

发行绿色中期票据

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拓展绿色项目融资渠道,绿色债券由专业第三方机构绿融公司评估认证,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由具有发行资质的银行负责承销,募集资金用于绿色环保项目。2018年2月26日,“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成功发行,由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主承销。该绿色债券是中国造纸行业及南沙自贸区的首支绿色债券。

市金融局

市有关行政区

七、绿色城市建设(1项)

31

地区总设计师制度和城市设计导则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引入业内知名专家+咨询团队承担地区城市总设计师职责,在控规和城市设计导则的基础上,结合专项课题研究,对出让地块的开发强度、建筑形态、空间布局、公共空间、慢行系统、城市色调等进行总体控制与导引,形成“总师制度+城市设计导则+专项课题”的技术服务模式,以区国规局、明珠湾办和总师团队三方会办的形式出具审议文件,从土地出让到工程验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把控。

市国土规划委、各区政府

市有关行政区新开发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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