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17〕3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从化区莲麻村大份田经济社矿泉水厂项目、黄沙冚经济社度假酒店项目地块规划条件等6项控规成果的批复
市国土规划委: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准2016年度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6项规划成果的请示》(穗国土规划报〔2017〕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从化区莲麻村大份田经济社(矿泉水厂项目)、黄沙冚经济社(度假酒店项目)地块规划条件》《花都区中轴线市民广场地块(花都区CA05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番禺区钟村街国投地块(番禺区BA03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番禺区亚运大道南侧储备地块(BE02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南站BA0501082地块地下空间(BA05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黄埔区AG0407、AG0408、AG0409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共6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请你委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