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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20-08-11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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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函〔2020〕15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广州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挥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巩固提升“慈善之城”创建成效,推动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党建引领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慈善事业发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慈善组织将党建有关内容写入章程。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推进慈善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实施“党建强,慈善红”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慈善事业发展的源动力。

  (二)打造党建品牌。加大慈善组织党建品牌的选树、培育和宣传力度。打造一批慈善组织党组织示范点、一批慈善组织党员先锋示范岗、一批慈善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一批慈善组织优秀党员、一批有影响力的慈善党建项目。

  (三)强化服务管理。完善党员管理服务方式,从严抓好慈善组织中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设慈善组织党建课堂,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把廉洁自律贯穿慈善工作始终,加强慈善款物依法依规使用。

  二、完善政策法规

  (四)健全地方性法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出台《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完善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培育扶持、激励表彰等政策制度。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和专业化。修订《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完善志愿服务招募注册、服务记录、激励回馈、保障等政策制度。

  (五)落实优惠措施。落实税收、慈善服务设施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简化慈善组织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流程。加强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现慈善组织电子捐赠票据全覆盖,境外依法向慈善组织捐赠的慈善物资享受进口税收优惠,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慈善事业的促进作用。

  三、培育慈善主体

  (六)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大力推动全市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加大培育发展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优先培育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等慈善组织。加大对慈善组织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力度,支持联合型、行业性慈善组织承接政府委托或转移的职能,巩固公益创投“广州模式”。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加强行业交流,促进慈善组织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动员、项目实施等方面深度合作。

  (七)培育其他慈善主体。鼓励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社区基金等,推动社区慈善发展。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内通过设立冠名基金、冠名项目或开展冠名活动等方式参与慈善,倡导企业设立社会责任部门,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支持社会创新,促进慈善跨界合作发展。

  (八)兴办各类慈善实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实体,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兴办公益性医疗、教育、养老、应急救助、环保、扶残助残等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拓展慈善组织的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广州市慈善大楼建设,进一步发挥慈善广场、慈善社区、慈善街道、慈善乡村、慈善学校、慈善公园作用,鼓励大型商业广场、图书馆、连锁门店、游客中心等设置慈善空间,用于慈善项目宣传、慈善活动开展、慈善文化传播等。

  四、激发慈善活力

  (九)加大社会支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规定给予优惠,鼓励新闻媒体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和活动宣传提供支持和优惠,鼓励公证、法律服务、评估、审计等专业机构在为慈善活动提供服务时给予优惠。引导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部门将慈善文化纳入教学内容,倡导金融机构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促进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国际友人等参与广州慈善事业。

  (十)推动融合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与其他社会领域深度融合。引导慈善组织设立社会工作岗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法链接慈善资源,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慈善组织的资源优势、志愿服务的力量优势。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工站、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等服务阵地,支持番禺区建设“五社联动”社会治理生态圈,为促进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深度融合发展作出示范。

  (十一)健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记录一生、追踪一生、回报一生”的慈善记录和激励机制。按规定对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家庭和集体予以表扬。开展优秀慈善组织、慈善人物、慈善事迹、慈善家庭等巡回宣讲和展示。推广对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荣誉徽标等做法,提高捐赠善行的社会知晓度。

  五、拓宽参与渠道

  (十二)丰富捐赠形式。以社会化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慈善超市建设。推动社区慈善捐赠站点广泛覆盖,方便群众开展经常性捐赠。推动技能、知识产权、股权、有价证券、保险等新型捐赠方式的实施,探索个人遗赠接受路径,完善应急突发事件中款物接收调配机制。充分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广益联募”慈善募捐信息发布平台和“广州公益时间银行”等平台的服务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互联网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

  (十三)搭建交流平台。支持慈善组织参与省内外和国际慈善活动,利用中国善城大会、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影响力公益慈善盛典、广东扶贫济困日等活动平台,强化广州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在慈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力度,持续推动慈善城市发展研究基地建设,提升广州慈善影响力。

  (十四)发展慈善信托。丰富慈善信托类型,支持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推动慈善事业长远发展。制订慈善信托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慈善信托项目评估,促进慈善信托项目健康规范实施。鼓励城乡社区组织、单位在开展群众性互济活动时,通过慈善信托的方式管理慈善资金。

  (十五)提升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实行志愿者注册登记,简化注册程序。推广“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志愿在康园”,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和便捷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及文化场馆、教育、医疗等机构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社区治理、大型活动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六、增强惠民实效

  (十六)擦亮慈善品牌。提升“羊城慈善为民”行动品牌效应,从机制运作、项目实施、服务成效、宣传推广等方面不断丰富内涵。支持各区政府创建“慈善之区”,打造广州“慈善之城”创建新品牌、新亮点。通过党建指导、资源供给、荣誉激励等方式,加大对优秀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的支持力度,提升其服务成效和影响力。

  (十七)助力乡村振兴。依托互联网募捐平台开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慈善捐赠专区。探索扶贫产品慈善定制服务,开展线上慈善义卖、义拍、义演、直播带货等,动员爱心企业、个人认捐扶贫产品。深度挖掘和宣传爱心企业和人士在扶贫领域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多途径深入传播,扩大慈善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中的发动面和参与面。

  (十八)聚焦特殊群体。突出为民服务导向,扩大慈善介入重大疾病前置救助的领域和范围,建设好“珠珠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平台”,扩充慈善医疗救助服务种类,将个人慈善救助与慈善项目募捐有效结合。推动困难老人、残疾人养老和助残慈善服务,链接社会资源支持居家养老、居家托残、医养结合等项目服务。实施“困境儿童、残疾人救助服务”计划,关注困境儿童成长和残疾人康护。

  七、强化人才建设

  (十九)培养慈善人才队伍。制定慈善人才培养政策,建立慈善优秀人才目录。加快培养一批长期参与慈善服务、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慈善人才队伍,着力培养一批富有社会责任感、熟悉现代慈善理论、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慈善组织管理人才。坚持内部挖潜和引智引技,利用本地高校、科研机构开设短期或长期培训课程,同时引入国内外慈善培训资源,争取国家级慈善教育机构或项目落户广州,形成现代慈善人才培养机制。

  (二十)加强理论研究。会同中国慈善联合会办好慈善城市发展研究基地,不断加强慈善政策理论研究的专业性、引领性和实效性,建设成为全国慈善研究领域的重要力量。落实《创建慈善城市·广州行动》工作制度,设立人才培育、慈善研究支持计划,支持专家学者推出一批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八、弘扬慈善文化

  (二十一)传承创新慈善文化。通过“慈善+”,举办各类公益活动,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积德行善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慈善文化,加强广府慈善文化传承、研究和创新。出版广州慈善蓝皮书、《善城》杂志,在全市倡导做一件慈善事,激发人人向善的社会风尚。

  (二十二)推动慈善融入生活。实施慈善家庭推广计划,组建慈善家庭志愿服务队、慈善家庭宣讲团,设计慈善家庭文化标识、编辑慈善家庭案例集,宣传慈善家庭的先进事迹,将慈善家庭作为评选文明家庭、“广州好人”的重要依据。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深化新春花市慈善行、北京路公益慈善嘉年华等慈善文化品牌活动。

  九、加强监督管理

  (二十三)加强政府监管。实施“清风促善行”行动,加强慈善组织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全市慈善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严厉打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行为。推进慈善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纳入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覆盖范围。

  (二十四)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募捐、保值增值投资等活动,履行信息及时公开义务,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引导慈善组织简化参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慈善捐赠的程序,促进高效运转,确保捐赠款物全部及时到位。倡导募用分离,支持款物募集能力强的慈善组织和有服务专长的组织开展合作,提高款物募集和使用效益。

  (二十五)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等行业组织作用,建立行业内部协调和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行业标准化体系,深入开展区域慈善指数评价工作。强化行业自律自治,号召慈善组织积极参加“广州慈善公众开放日”活动。全面推动慈善组织参与透明度评价工作,慈善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二十六)加强社会监督。畅通公众对不良慈善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反馈或公布查处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对慈善组织和项目的审计和监督。联动市场监管部门探索企业社会责任年报机制。支持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等对不良慈善现象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十、健全保障机制

  (二十七)强化组织保障。要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性,将发展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及文明创建活动考评体系。各有关部门和各区要各司其职,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十八)建立多方协同机制。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民政部门牵头统筹,会同有关政府部门、慈善组织、行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协同机制,实现总体规划、协调分工、分步实施、逐项落实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及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实现慈善发展常态化、多元化和全民化。

  (二十九)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慈善信息沟通共享、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推广使用全省慈善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与慈善信息共享。推动互联网慈善发展,在政策法规宣传、慈善组织壮大、活动能力提升等方面积极探索,高效满足捐赠人、受赠人或受益人对慈善的广泛需求。

  (三十)加强宣传推广。大力推广“中华慈善日”“中国志愿服务”“中国社会工作”“善穗”等标志的使用,唱响《善城广州》等慈善歌曲。鼓励慈善从业人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工作着装展示身份标识。推动媒体积极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利用“全国扶贫日”“学雷锋纪念日”“中华慈善日”“国际志愿者日”“广东扶贫济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综合利用城市地标、公共交通等载体和社区宣传栏以及全市公益广告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慈善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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