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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 2023-01-12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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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9〕6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地铁集团,广州铁投集团:

  《广州市推动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3日

广州市推动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轨道交通产业具有关联度强、技术资金密集、市场潜力大等特点,是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为适应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建设,推动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加快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轨道交通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适应绿色交通、智慧交通消费升级需求。完善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创新改革,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走出去”企业主体。强化科技、人才、资本的支撑作用,不断提高要素保障水平,推动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加快发展,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二)发展思路。

  1.强化政府引导。加强对广州轨道交通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指导,支持其建设成为产业协同发展的实体平台。创新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强化激励,推动相关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2.坚持创新驱动。增强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工程实验室在创新中的带动作用,联合有实力的轨道交通企业打造创新平台。依托广州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家工程实验室),开展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装备研制、创新应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带动产品孵化和产业应用。推动建设轨道交通培训基地,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探索新商业模式,以提升供给质量引导形成新需求。充分利用各种创新资源要素,开展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的合作。

  3.加快产业集聚。坚持培育与引进相结合,推动产业加快发展。在机电装备、通信信号等领域,依托龙头企业,抓好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在车辆装备领域,强化整车生产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整车配套产业集群。在土建施工领域,着力打造总部经济集群,积极推动轨道交通高端咨询服务业以及衍生增值服务业形成规模效应。

  4.推动合作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注重加强与兄弟城市合作,为我市龙头企业拓展轨道交通市场创造条件。推动产业强链补链,支持本地企业加强与世界500强以及国内领先企业的合作。提升与央企合作发展水平,整合产业资源,带动产业链相关企业共同参与国际市场。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基本形成以资本为纽带、以园区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大产业集群的产业形态,我市作为国内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服务、核心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以及衍生增值服务产业集聚地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

  ——产业规模。2021年,全市轨道交通产业产值规模预计达到1200亿元,力争2023年实现产值1800亿元。培育1家在国内外轨道交通以及综合交通枢纽领域具有较强投融资、先进建设运营管理经验的国有龙头企业,1家具备在国内外市场投标及总承包资质的骨干企业,2家具有自主研发生产能力的车辆和关键总成骨干企业,1家具有全价值链信号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骨干企业,1支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业发展基金。

  ——创新能力。以国家工程实验室为依托,积极争取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在轨道交通运营与维保领域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平台。依托重点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引导装备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实现主导产品升级换代和产业化。轨道交通培训基地基本建成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培养平台。

  ——产业配套。培育和引进2—3家具有总承包能力和技术资质的大型施工企业、2—3家在车辆信号及通信领域具有关键技术的骨干企业,机电设备与信息服务等优势产业集群效应显现,规划设计咨询、检验检测以及认证评估、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链条进一步完善。

  ——市场份额。大幅提升车辆装备以及机电设备、信息服务本地市场占有率,争取承接建设3—5条国内、国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总包建设项目。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轨道交通产品和服务质量。

  1.强化运营服务优势。开展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创新,建立健全运营维护标准体系,推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带动产业链相关企业。不断提升运营企业在综合服务质量、成本效能优化等方面的领先优势,积极参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探索制订行业标准和规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广州地铁集团)

  2.扩大施工建设及设计优势。创新设计建设理念,鼓励设计施工企业开展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一体化以及现代有轨电车、市域快轨等新制式轨道交通系统设计技术研究,依托项目建设,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发挥设计引领作用,将科研成果和新技术引入工程应用,促进上下游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提升重大装备制造水平。整合广州中车有轨交通研究院、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等研发资源,引进消化吸收国外企业产品核心技术,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轨电车、市域快轨等新制式车辆装备。适应车辆标准化、智能化、轻量化发展趋势,推动企业加大对原有车辆产品的技术改造力度。配套新制式产品产业化以及原有车辆产品的技术改造,发展车体、转向架、列车网络控制系统、信号系统以及减震、钩缓装置、空调系统等零部件。鼓励发展检测养护装备,支持建立车辆检修维护及技术改造服务大制造中心,发展车辆维修产业。推动自动售检票、屏蔽门、电扶梯、车站空调、安检设备、供电设备等领域企业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产品服务升级。依托国家工程实验室,通过产学研用合作,开展轨道交通系统智能状态感知、智能化机电产品与系统、运营维保大数据分析等领域的创新,打造轨道交通智慧设计、建造、运维以及服务的全过程技术链条。加强与中国铁科院、中车四方所、中车株洲所等科研机构合作,参与列车自主运行系统示范应用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的制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地铁集团;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4.培育高端增值服务能力。依托国家工程实验室、省城市轨道交通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平台,加快培育建立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获取专业资质。加强与中国铁科院、中国通号等的合作,推动建设轨道交通装备检测认证中心,在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以及关键设备、核心系统等方面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加快建设我市轨道交通综合培训实训基地,创新广州地铁培训学院课程体系设置以及商业运营模式,扩大培训规模。打造金融城站、白云(棠溪)站等绿色智能现代化综合交通客运枢纽示范工程,建设南沙港铁路南沙港站、万顷沙站海铁联运物流综合发展示范基地,为轨道交通物流产业发展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地铁集团,广州铁投集团)

  (二)培育壮大企业主体。

  5.打造一批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探索组建具备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等全过程总承包能力的实体平台。推动车辆企业整合,有效提高设备利用水平。支持开展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打造具有带动和集聚效应的工程总承包、系统总集成企业。推动关键系统的核心企业提升设备集成、运营维护能力,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优先支持各领域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规划设计领域,支持广州地铁设计院不断提升水平,尽快跻身世界一流企业行列;建设施工领域,支持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做大轨道交通板块;装备制造领域,支持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提升研发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系统集成和机电配套领域,支持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成为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6.孵化一批高科技中小企业。推动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创新平台与知名高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在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CBTC(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互联互通以及信息化等领域,开发先进适用的新科技、新产品。通过推广应用,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培育一批本土高科技中小企业。聚焦新型轨道交通制式车辆、轨道交通智能运维系统、新材料新装备等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广州地铁集团)

  7.推动一批科技研发机构做大做强。支持国家工程实验室依托广州地铁集团,会同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及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等优势资源,筹划建设轨道交通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研究建立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探索实行协议工资、年薪、一次性奖励等市场化薪酬。鼓励研究成果在本市转化,所得收益中分配至个人或团队的比例不低于一定标准。研究设立科技计划轨道交通专题项目,鼓励联合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共同承担。对在穗单位牵头申报获得立项的国家、省级产业化类重大项目,市财政分别按中央、省支持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8.加快白云神山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建设。按照价值创新园区标准建设白云神山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探索采用PPP等投融资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园区规划建设,探索组建股份制园区开发运营主体。加快完成园区规划编制和土地储备工作,优化用地比例和布局,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坚持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建立政府与联盟以及相关龙头企业联合招商机制,围绕轨道交通配套和机电设备、关键部件新材料、系统集成以及检测认证等领域培育和引进项目。以白云区为试点,探索建设轨道交通培训基地,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形成轨道交通“知识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的创新路线。推动白云神山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与白云新城总部经济集聚区、地铁十三号线朝阳站周边协同发展,打造“总部+运营服务+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发展布局。(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

  9.推动番禺和花都车辆修造基地联动发展。推动番禺和花都轨道交通装备修造基地共享研发制造资源,实现错位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番禺区、花都区政府)。番禺基地以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为龙头,重点发展城轨车辆整车造修和关键零部件配套产品,适时发展轨道交通综合检测列车等创新产品,鼓励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落户园区(牵头单位:番禺区政府)。花都基地以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为龙头,充分发挥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生产制造和维保服务等综合优势,以大功率电力机车修造为支撑,开展现代有轨电车、重载装备以及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零部件的研制,推动龙头企业进一步发挥对地方产业的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花都区政府)。

  10.支持黄埔和南沙配套发展轨道交通产业。利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优势,依托电子信息以及智能装备产业基础,加大与国外领先企业的合资合作,重点发展新制式轨道交通(牵头单位:黄埔区政府)。发挥自贸区南沙片区的政策优势,加快建设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通号等央企区域总部经济集群,构建央企“走出去”产业发展基地(牵头单位:南沙区政府)。

  11.加快轨道交通物流产业集聚发展。优化空间布局,完善物流枢纽和节点体系。研究制订广州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规划,统筹引领全市轨道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结合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增城西货站、南沙货站、万顷沙货站等枢纽站规划建设,研究制定周边高端现代物流产业布局和物流中心产业园区建设方案,积极推进现代轨道交通物流园区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白云区、增城区、南沙区政府,广州铁投集团)

  (四)深化对外开放与合作。

  12.拓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积极争取央企的支持,推进开展产业资源整合,强化关键配套及核心技术支撑,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与中国铁科院等行业综合性科研院所及其下属高科技企业的合资合作,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市场需求,培育打造先进适用的轨道交通装备关键系统集成以及检验检测平台。继续深化与央企合作,引导带动我市产业链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工程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助推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争取省的支持,积极参与珠三角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适应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多元化需要,支持联盟企业以股权合作形式组建总承包平台,开拓市场。建立政府指导、以企业为主体、联盟为平台的轨道交通产品推介机制,定期开展推介活动。加强与出口信用保险的战略合作,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做好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风险监管防范以及对外贸易摩擦和其他重大事项预警协调。大力推进联盟企业由产品、技术出口向资本、管理输出转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协作办、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局)

  (五)完善产业发展外部体制机制。

  14.探索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改革。探索研制新制式轨道交通线路,积极试行PPP或总承包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轨道交通建设。不断优化招投标管理,加大对我市轨道交通产业支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支持在概算中合理预足相应资金,必要时可通过概算调整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8〕558号)要求,推进采购使用首台套产品。实施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满足相应技术经济指标前提下,鼓励采购创新产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

  15.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准公益类国有企业针对工作任务性质不同,在工资总额管理等方面设置差异化联动指标。明确评价标准,建立国有企业科研投资指引和容错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的考核,在业绩考核中,将首台套研制、示范应用情况等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发挥龙头企业优势,整合要素资源,构建向国内外市场提供轨道交通投资、建设、运营产业一体化服务的实体平台。(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广州地铁集团,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16.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建立市区联动,联盟、基金和龙头企业相互衔接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支持白云区加大国际化引资引技力度,加强与中外知名咨询机构合作,借助其企业客户资源拓展招商。鼓励联盟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相关专业展会和论坛,开展广州轨道交通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推介,为企业发展提供合作平台。依托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博鳌亚洲论坛、广州国际投资年会等重大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靶向招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区政府)

  (六)构建轨道交通产业载体。

  17.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工程。按照“零换乘、一体化”的目标,实现铁路主体工程、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一体化运营。做好综合交通枢纽主体工程与周边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范围内土地收储工程衔接,交通枢纽用地和周边开发用地同步开展收储工作,保障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工程。(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广州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区政府)

  18.实行铁路枢纽上盖开发及周边TOD地块“成片提供、分期供应”。以白云(棠溪)站、镇龙站、增城站、马头庄站、南沙站等为试点,探索实施枢纽上盖和周边TOD地块“成片提供,分期供应”,提升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提高片区产业联动开发水平,促进形成轨道交通产业聚集效应。(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区、南沙区政府,广州铁投集团)

  19.推进“枢纽+社区+产业”发展。以轨道交通枢纽站为基础配套,建设产业发展载体,对周边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产业,合理布局公寓、城市住宅等居住功能,逐步缓解潮汐出行带来的交通拥挤,打造“枢纽+社区+产业”新型城市发展布局。(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轨道交通院校以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一批轨道交通关键技术领域人才和团队。利用珠三角轨道交通市场优势,鼓励支持在穗进行科研和创新成果转化,用好产业领军人才政策,择优对高端人才团队给予资助补贴。实施人才绿卡制度,对在我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轨道交通领域优秀人才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市民待遇。(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

  21.强化人才培育。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加快组建我市交通类本科院校,优化现有职业院校学科专业设置,培育本地轨道交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应用技术类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鼓励校企合作培养急需人才。面向国内外市场,加快培养项目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专业急需人才,对外输出广州标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强化产业资本协同。

  22.推动基金助力产业发展。鼓励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积极发挥其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优势,引进具有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的企业落户广州,鼓励其加强与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协同合作,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孵化一批创新型高科技中小企业。支持行业优势企业加强与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联动,积极利用产业基金等资金渠道开展产业并购,推动产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适时建立广州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全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拟订相关产业政策、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督办落实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定期会晤制度,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对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完善轨道交通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建立健全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二)提升要素保障水平。

  研究制定加快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优化资金投入方式,加强对轨道交通产业科技研发、高端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融合创新、市场开拓、人才引进以及联盟建设的支持。加大对国家工程实验室在基础条件建设、行业前瞻技术研究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增强制造业竞争力、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支持。利用现有政府引导基金渠道,引导各类资本设立投资我市轨道交通产业专项子基金。重点保障轨道交通产业重大制造和服务项目用地,在符合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对轨道交通产业项目按需“随用随供”,对轨道交通产业的工业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不低于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且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土地出让最低价的原则确定。鼓励企业灵活选择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等方式申请工业用地。探索对地铁场站综合体用地采用“成片提供、分期供应”方式,在轨道交通产业用地中配制一定比例的新型产业用地。

  (三)发挥联盟作用。

  强化联盟政企间桥梁细带作用,支持将联盟建成服务于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创新发展、协同发展、“抱团出海”的全生态产业发展重大平台。加强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的沟通,积极争取该协会在市场和项目资源以及政策引导等方面的支持,承接协会在华南地区相关重大活动组织。邀请行业知名学者和企业家,组建轨道交通产业专家库,为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四)组织检查评估。

  各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按照任务分工,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对接,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本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委托第三方机构适时开展评估,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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