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2023〕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2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编制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规划(2021—2035年)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2 | 调整《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 区划》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3 | 修订《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的实施意见》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12月 |
4 | 修订《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 调控管理办法》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5月 |
5 | 编制《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 布局规划(2022—2035年)》 |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3年12月 |
6 | 编制广州市新型智慧城市 建设规划 |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2023年9月 |
7 | 编制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划 (2021—2035年)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 2023年6月 |
8 | 编制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 (2022—2035年)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 2023年6月 |
9 | 启动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 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建设项目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3年6月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3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