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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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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29
  • 来源: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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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各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力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权力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档加速,为谱写新时代广州改革发展新篇章、当好“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2018年,我市在省依法行政考评中获评优秀;在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继续名列三甲,是法治政府评估成绩最稳定的副省级以上城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广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温国辉市长担任组长。出台《广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组织召开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各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审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等方式,带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部署201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州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2018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工作要点包括10类任务共36项具体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并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

  (三)积极推动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制定和实施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2018年度工作计划。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完成我市第二批62个基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现场督察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将22个基层单位命名为“广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强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并将有关创建经验印发全市。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学法用法能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积极作用。加强对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新成就,组织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落实《广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在武汉大学举办“广州市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训班”,100余名法治干部参与培训,深化了对前沿法治理论的理解。

  二、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一)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成立营商环境改革专项小组,出台《广州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聚焦三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试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4个工作日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充分发挥广州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在营商环境改革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广州政务服务改革做法被国务院认可吸收并全国推广;我市智能政务一体机被国务院办公厅推荐参展国家博物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展”;2018年10月2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较大篇幅报道了广州市营商环境改革成效。

  (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2018年1月31日前发布的政策措施,将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301件政策措施纳入清理范围,废止31件、调整10件、保留260件。督促检查全市各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11个区全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33个市政府部门建立公平竞争内审制度。2018年7月12日,国家公平竞争审查督察组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三)创新行政审批办理机制。精简行政许可备案事项24项,目前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238项,省委托的行政许可87项,按程序转报的行政许可21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清单标准化工作,统一线下线上标准、内部审核和外部受理标准,完成32个部门共28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清单标准化工作,大幅压减行政审批自由裁量空间。加强职能保障,全市31个市直部门设置审批工作机构,206个区政府部门设置审批工作机构;广州开发区、天河区、南沙区成立行政审批局以来,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动工的审批日从原来的110日减至最短30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国首创对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联审决策,破解了建设方案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因部门意见不一致导致反复修改难稳定、规划调整耗时长等难题。

  (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应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标准,开展第三次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涉及15个部门40项行政许可事项。累计清理规范296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并将上述清理成果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予以固化。对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全省部署,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面向全国邀请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入驻中介服务事项953项。

  三、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一)推进事权下放,提升靠前服务能力。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通知》(穗府规〔2018〕2号),将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群众需求强烈、区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市级143项行政职权事项和121项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实施,实现城市建设、经济管理等行政职权和社保、医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就近办理,并组织开展放权强区实施效果的评估检查。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授权、委托和调整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等方式,将产业发展、城乡规划建设、项目投资、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民生事业等管理权限下放到经济发达镇。

  (二)强化政府协同,简化民生事项办理。完善政府信息共享机制,制订《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按程序报市委审核。上线政府信息互联互通平台,11个区和14个市直部门的2000多项事项实现互通共享。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证明事项430项,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我市就业创业证、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参保证明、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历史、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历史等群众办事最常用的5类证明实现信息共享,群众不需提交相关材料。围绕民生重点事项,免除入读公办学校的房产登记证明,减免入户和公租房申请办理材料,明确342项事项不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让市民“少填、少报、少走、快办”。

  (三)优化“窗口”服务,提升办事服务效率。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改革实践,推进政府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全流程标准化,努力做到“窗口”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权力。细化“窗口”服务标准,确立受理阶段补齐补正、一次告知等服务规范。新设市政公用综合窗口,将涉及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8个配套服务事项进驻广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市政公用单位“一个窗口”对外。市政务服务大厅开通“即办服务专区”,为符合受理和审批要求的商事主体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提供当场办结出件、营业执照立等可取的高效服务;开通“自助服务区”,运用科技手段在非工作时段为群众提供延时服务。

  (四)夯实责任机制,打造最强服务热线。共整合51个部门76条专线,实现呼叫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的互联互通。出台《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热线承办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持续推进热线大数据分析,建立重点疑难事项库和督办事项台账,研究解决政府服务热线办理时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加强工作联动,组织11个区、11个市直部门领导到热线话务现场接听市民电话并召开重点疑难事项协调会议,由责任单位“包案”办理市民反复投诉的重点事项,确保合法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完善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功能,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协同力度,工作效率持续提升。2018年7月,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荣获亚太区最佳呼叫中心(大型)和最佳客户服务(大型)两项银奖,是2018年我国获此殊荣的唯一政府服务热线,首次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了广州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制度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一)落实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将《广州市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以及《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等重要规章项目按程序报市委审核。

  (二)围绕中心大局,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办理地方性法规21件,审议政府规章11件,各项立法项目有序推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为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实施《广州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6号);为优化营商环境,制订《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为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集中修改《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集中修正《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机制。将公众参与作为提升行政立法质量的必经环节,选择部分社会关注度高、关系民生的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听证,并注重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立法听证质量。2018年8月,举行《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首次实现行政立法听证全程视频公开,并向社会公布听证笔录。着力完善立法听证机制,修订《广州市行政立法听证会规则》。增设网络听证会内容,对网络听证会的概念、代表参与人数和程序性要求作了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的具体内容。明确不同程序举行行政立法听证会的部门职责,规范向社会公开听证笔录的形式。

  (四)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实现全市规范性文件“一个系统管理、一个平台发布、全部数据共享”,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水平。我市以市政府和市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44件,以区政府和区府办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76件,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43份。评估修订《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首度自主开展规范性文件统计分析,总结我市规范性文件总体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落实区政府文件报备、完善全市文件库、实行“规”字编号、加强评估修订的督促提醒、明确评估修订启动时间、严控文件“直接延期”、开展文件清理及重新公布主体名单等8项措施,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的清理工作,一次性打包废止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完善行政决策的配套制度。专题总结2014—2018年共61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按照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实际有效、避免流于形式的原则,评估修订《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试行办法》。编制2018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确定1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2项听证事项,督促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应急决策和保密决策程序研究,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分类管理。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及部门的重要决策、决定和行政行为以及所有政府合同均由市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政府及部门决策方案、工作方案、行政管理行为、民事行为以及国企经营管理行为等,出具法律意见1500余份,参与多起政府投资、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谈判,审查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以及部门重大合同149份,合同涉及金额2158亿元,审查政府合同示范文本13份,有效防范政府合同的法律风险,确保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总结了过去7年政府合同审查经验。

  (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完成2017年度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召开2018年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完成第二届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换届选聘工作,提高法律顾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政府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建立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聘请兼职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让社会法律人士有效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推进建设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1个市级、1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7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65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2713个,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全覆盖。加快建设法律援助标准化平台,持续完善法律援助咨询预约、案件进度查询、法援律师查询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简便、快捷、实用的法律服务。

  六、深化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优化行政执法队伍,推进区、镇(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自贸区南沙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明责任、一个平台办案件、一套机制管保障”的综合执法运作机制,将14类事权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实施,完善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明确复议机关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

  (二)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总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经验,制定实施《广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州市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指引》,修订实施《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数据公开要求,实行“双轨并行制”,2018年3月,在全市统一公开行政执法数据的基础上,各部门自主公开行政执法数据,方便社会查询、评价。“行政执法数据公开”获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事)例优秀奖,经验向全国推广。

  (三)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市21个市级部门实现行政处罚全过程电子记录,35个市级部门实现行政许可全过程电子记录,以音像方式记录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和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等重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2018年9月,“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建成并上线试运行,推动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市级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行为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电子记录和实时统计分析。

  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工作。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细则》,明确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交办工作、亲自领办1件以上代表建议和提案。落实“百分之百沟通、百分之百办理、百分之百答复、百分之百督查”的工作要求,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精准把握核心诉求,切实保障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市政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415件,办理政协提案501件。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地方性法规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配套修订《广州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准备工作规定》,界定配套制度的主要形式,细化责任主体,严格完成时限。

  (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市政府共收到应诉、应议案件3905件。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对二审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出庭应诉等予以进一步规范。加强2017年度我市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组织召开全市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研究会和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会,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对14个败诉率较高、未完成负责人出庭应诉任务的行政区和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2018年5月,市政府1位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一宗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展示了法治政府良好形象。

  (三)强化审计监督。开展2017年镇(街)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市政府专题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以季度报告的方式促进政策落实。加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审计,重点关注招标投标、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等工程建筑领域,开展建设项目前期程序审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挥审计清障作用。组织开展市直部门及镇(街)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同步审计,开展水环境治理专项审计调查。

  (四)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45件,连续11年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超过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735件;发出意见书257件,开庭审理复议案件1286件。推进“阳光复议”,实现行政复议申请网上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在建立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的基础上,继续拓宽受理渠道,在全省率先开通“微信申请复议”功能。市政府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1252件,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全面完成行政复议庭审数字化建设,实现市政府行政复议庭审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所有公开庭审的案件均向社会公告,接受旁听申请,提高了复议庭审的公信力。探索推进集中复议体制改革。司法部肯定我市行政复议为民工作,多个案例入选司法部《复议为民》宣传片。

  八、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有效加强政务宣传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台《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62项工作要求。贯彻上级要求,实施政府公报扩容,自2018年7月起将部门规范性文件纳入政府公报刊发。加强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共办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3宗。海珠区按要求完成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并获评优秀。

  (二)加强政务宣传工作。实施《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推动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关联发布。建立健全发布解读情况登记制度,对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关联解读,开展政策文件解读优秀案例评选。组织市政府政务活动新闻报道205次,准确传达市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创立并实施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制度,组织举办24场部门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有效应对舆情,开设“热点回应”专栏公开舆情处理情况。

  (三)创新政府网站管理。建成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网站总数已由集约前的675个精简至68个。制定《广州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以制度规范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准确评价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能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测,提高监督考核科学化水平。

  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整体水平距离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政府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营商环境优势相对弱化,政策措施需要更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科学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及时性、协调性和系统性需要提升,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可操作性有待加强;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制度有待全面落实,执法监督机制仍需完善。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新时代有新作为。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谋划布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科学设定广州法治政府建设的中长期工作目标、年度重点和推进机制,探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新路径。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现代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按照“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精神,狠抓重点领域立法,聚焦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重点,以立法保障民生和社会福祉;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衔接和协调;以地方性法规的贯彻执行为抓手,及时出台实施相关配套文件。四是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科学化和系统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放权强区配套制度,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配置资源,实现法治政府均衡建设;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加强临近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避免规范性文件“政策断档”。五是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落实上级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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