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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侨务工作“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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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12-15
  • 来源:市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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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是全国重点侨乡城市,侨务工作在我市建设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均发挥了特殊和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广州经济社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海外侨胞对祖(籍)国、家乡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大大增强,一支更具活力、更有作为,更加宏大的对我友好力量不断壮大。为此,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侨务工作,对新形势下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十一五”时期是广州精心打造经济中心、文化名城、山水之都,建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亦是侨务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优势,更全面实现为侨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的重要时期。根据党和国家对新时期侨务工作的要求,以及《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制定我市侨务工作“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侨务工作大政方针的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紧密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创新侨务工作模式,不断提高为侨服务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水平,为建设广州现代化大都市、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2.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形势下侨务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侨务工作全局,坚持以侨为本,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对新形势下侨务工作提出的“三个大有作为”,实现为侨服务和为中心工作服务的目标。以侨胞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为侨服务,努力培育、保护和利用侨力资源,推动侨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紧贴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意研究和掌握海外侨情变化所产生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拓宽工作渠道,拓展新的领域和工作对象,充分利用海外侨胞拥有的雄厚资金和大量高层次人才,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3.主要目标
   
    通过全市侨务部门和涉侨机构的共同努力,全市侨务工作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侨力资源有较大的发展。海(境)外联络渠道顺畅,覆盖面广,联系的侨团和侨胞队伍不断扩大,关系更加密切;侨务对台工作更加活跃;华文教育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引智引资和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有较大的发展;荣誉市民队伍更加壮大,其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贯彻落实侨务法规政策,依法护侨工作扎实有效;为侨服务观念明确,组织健全,措施有力,归侨侨眷的困难得到较好解决;加强侨务部门机关建设,建设一支适应形势发展的侨务干部队伍。
   
    二、拓展海外联络工作
   
    4.拓宽侨务工作联络面
   
    有计划地做好“请进来”、“走出去”工作,加大侨务对外联络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每年有目的地公费邀请20-30名海外境外重点工作对象到穗参加联谊活动,并组织侨务干部到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侨务访问,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重点做好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侨胞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海外华侨华人社会中的影响力。在巩固港澳、北美、东南亚、西欧等重点联络地区的同时,逐步加强与澳新、非洲、中南美、东北欧、南亚和日韩等地区和国家的工作,不断拓展我市侨务关系较薄弱的国家和地区,进一步拓宽侨务工作联络面,最广泛地团结海外侨胞。充分利用北京奥运和广州亚运的契机,2008年及2010年分别邀请部分海外及港澳地区重点人士上京或回穗观摩。争取2010年前组织举办世界性广州籍同乡恳亲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球穗籍乡亲的联谊。
   
    5.进一步密切与海外侨社团的联系
   
    加大海外联谊工作力度,重点联络一批有实力、有影响、讲团结、做实事的对我友好华侨华人社团。做好华侨华人专业社团的联谊工作,拓展与以侨校为主的本市各类院校海(境)外校友会的联系。“十一五”期间,与海外及港澳地区建立联系的社团增加到400个,其中关系比较密切的争取达到40%以上。积极参与和协助友好社团举办的各种联谊、恳亲活动。扶持和帮助新华侨华人社团发展壮大,逐步融入当地主流社会。促进和帮助未与我建交国家和地区的侨胞建立侨界社团,为当地侨胞争取权益谋福利,为当地侨务工作的开展提供载体和平台。
   
    6.确保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面向未来,进一步加强新华侨华人、华裔新生代和侨社团新力量的联谊工作,有意识地培养一批有才干、有活力、有奉献精神的中青年社团领袖,使他们逐步成为当地华侨华人社会的主导力量;每年公费邀请10-15名有才干、有实力、有影响的中青年侨社团领袖来访,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扩大影响。通过联络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界别的侨界青年朋友,努力培育新的侨力资源,推动侨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7.整合侨力资源,发挥侨乡整体优势
   
    充分发挥我市侨乡城市的优势,市及各区(县级市)侨办加强联谊合作,共同开展海外侨务工作。番禺、花都、增城、白云等重点侨乡,要进一步明确区域侨务工作发展的目标。市、区(县级市)侨务部门更多开展联合接待及联合出访,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县级市)侨办主任专题研讨会,根据各区(县级市)的发展特点有意识地引导与海外侨界朋友的交往。2007年建立全市侨情资料数据库,做到侨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构筑我市海外侨务资源网。
   
    8.推进侨务对台工作
   
    按照中央对台工作的总体部署,坚定不移地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把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作为侨务对台工作的首要任务。支持海外侨胞开展各种形式的“反独促统”活动,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在华侨华人社会的影响。密切注视台湾岛内局势变化,积极引导海外侨胞声援岛内“统一”力量,削弱岛内“台独”势力。做好历史上与台湾关系比较密切的社团和重点人士的争取和转化工作,适时邀请重点亲台社团和人士到穗联谊、观光、考察,以亲情乡谊和我市改革发展的业绩感召和说服他们,逐步消弭隔阂,增进互信,促进他们的转化工作。
   
    三、加强荣誉市民工作
   
    9.做好第12批、第13批授荣工作
   
    根据授荣工作有关规定,2006年11月召开广州市第12批荣誉市民授荣大会;2009年召开第13批授荣大会。借助授荣活动20周年的契机,组织广州市授荣活动20周年纪念活动,褒扬荣誉市民的贡献和事迹,提高荣誉市民的知名度,扩大他们的威信和影响,同时宣传广州改革开放的成就。通过授荣活动使荣誉市民真正感受到市政府给予他们的荣誉,使广州市民真正了解荣誉市民的重要贡献。把好荣誉市民审核关,保证荣誉市民的质量,不断壮大荣誉市民这一支精英群体队伍。
   
    10.做好荣誉市民联络、服务工作
   
    做好荣誉市民的联谊、交流和服务工作。利用邀请荣誉市民出席本市大型庆典、回穗参加联谊考察和大型商贸活动,了解我市发展最新状况,进一步密切我市与荣誉市民的沟通和联系。市、区(县级市)侨务部门联合,走访在港澳的荣誉市民及荣誉市民在穗企业,进一步掌握荣誉市民的情况,了解荣誉市民在穗企业的经营发展现状,积极协调解决他们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重视荣誉市民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每年利用传统节庆拜访重要荣誉市民,“十一五”期间对居住在国内和港澳地区的荣誉市民基础上走访一遍,市和区(县级市)侨办建立荣誉市民动态资料档案。办好《荣誉》杂志,为加强我市与荣誉市民之间以及各位荣誉市民之间的联系提供有效新载体。
   
    11.充分发挥荣誉市民作用
   
    定期召开不同专题的荣誉市民座谈会,组织联谊活动,向荣誉市民汇报我市各项建设成果及有关政策,听取荣誉市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发挥荣誉市民这一精英群体的作用。积极支持和推荐荣誉市民在各级政协担任常委或委员,参政议政,发挥荣誉市民这一精英群体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继续为广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加强侨务法制建设
   
    12.加大侨法宣传教育力度
   
    以我市“五五”普法规划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等侨务法律法规,加大侨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推动侨法进党校、侨法进社区,努力提高全市干部、群众对侨法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依法护侨的观念,提高为侨服务水平,在全市形成尊侨、爱侨和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
   
    13.促进地方性侨务法规的制定
   
    以全国和省有关涉侨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完善和制定我市相关侨务政策,依法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我市的合法权益。推动《广州市出境定居人员权益保障规定》(1999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的废止,协调制订广州市出境定居人员离职费补偿标准,协助和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土地征用补偿金使用、管理规定等。深入调研执法检查、信访、侨捐监管等各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规范工作的依据和意见。争取我市地方性侨务法规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同行前列,使侨务工作有法可依,促进侨务工作依法行政。
   
    14.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法规政策
   
    建立“五侨”互动,市、区(县级市)侨办联动的侨法执法联合检查监督机制,加大侨法执法检查监督力度,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侨房政策和其他有关侨务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海外侨胞在我市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海外华商在我市投资的各项利益。坚持和落实侨务信访制度,疏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海内外侨胞的信访诉求,突出抓好重点、难点信访个案的办理,切实为侨胞排忧解难办实事。
   
    15.开展侨捐项目监管工作
   
    根据省的要求,2006年底按时完成全市侨捐项目普查登记、确认等工作。建立侨捐项目长效监管制度和机制,对已捐赠的项目做到底子清、档案齐、责任明、制度完备、监管到位的目标要求,切实维护捐赠人和受赠人、受赠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制订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审核、审批程序和制度,规范捐赠程序和手续,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反映捐赠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取信于侨,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
   
    16.扎实推进社区侨务工作
   
    全面推进社区侨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区侨务工作“两级管理、三级网络”机制。丰富社区侨务工作内容,通过社区加强对归侨侨眷特别是新华侨华人眷属的联谊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对外联系中的桥梁作用。做到街(镇)侨务分管领导责任明确,专(兼)职侨务干部在岗率90%以上。探索建立社区侨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中心“侨务窗口”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大力促进“社区为侨服务和侨为社区做贡献”的“双向服务”活动。
   
    17.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排忧解难活动
   
    建立“侨心工程”长效扶助机制,推动扶贫助侨工作。按照“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以多种形式切实帮助贫困归侨侨眷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鼓励和协助贫困归侨侨眷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十一五”期间城镇归难侨生活社会化保障程度力争达到100%、归侨侨眷下岗再就业率达80%以上。
   
    18.指导和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
   
    继续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重视做好我市两个华侨农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把华侨农场的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考虑、统一安排;按照“一场一政策”的办法,建立与农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农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缴费的遗留问题,建立规范的农场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成农场体制改革,彻底实现“政企”分离,解决农场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华侨农场土地开发使用与解决归难侨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土地补偿使用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华侨农场合法使用土地的权益。完善农场职工土地承包方式,按照依法自愿和有偿规范的原则,搞活土地经营,提高归难侨自我发展和生存的能力。
   
    19.完成华侨农场归侨危房改造工程
   
    加快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和侨居新村建设的步伐,推动华侨农场城镇化进程。按照市、区和农场按比例分别补助的办法,结合华侨农场所在地建设总体规划,2008年前,完成两个华侨农场1250家危房户的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归难侨居住困难问题。

    六、发展侨务经济科技工作

    20.全面加强与侨资企业的联系

    坚持开展走访在穗侨资企业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与侨资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保障侨商在穗合法权益。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评选广州市明星侨资企业活动。发挥侨务部门的资源优势,加强与世界各地侨商的联系,促进海内外侨商企业之间的联谊和交往。在全市侨务系统建成国内外侨务经科工作联系网络,“十一五”期间联系海内外经贸企业、商会等单位1000家,其中保持常年经常性联系的500家,侨资企业400家,荣誉市民企业150家,开拓侨务经科工作新亮点。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国内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借助海外华商遍布世界的商业网络走出国门,开拓市场,为广州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

    21.配合各方促进经贸发展和引智引资工作

    努力推进侨务与外事、经贸、科技、教育、人事等部门的联合招商和引资引智工作,充分利用我市侨力资源丰富且与海外各界关系密切的特点和优势,利用华侨华人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销售网络,紧密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的方向和任务,引导海外华商到我市投资优质项目,积极引进海外侨胞中的高层次人才和我市紧缺人才,不断提高利用侨资、侨智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培育以侨引资、以侨引智的新增长点。

    22.扩大与留学人员、专业人士社团的联系

    以“广博会”、“留交会”等大型活动为平台,加强与留学人员及海外侨胞中专业人士、社团的联系,吸引和扶持他们来穗创业和发展事业,有目的地邀请海外华侨华人专家、学者来穗讲学或进行学术交流,促进他们与市内企业和科研教育等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和项目对接。有意识地培育和扶植一批海外侨界专业社团,促进他们与我市同行的联络和交往,在交流合作中为我市科技进步和发展出力。

    七、大力推进华文教育

    23.继续完善和落实华侨子女回穗读书的有关政策

    在贯彻落实华侨子女回穗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政策的基础上,将有关政策内容扩大到高中阶段。争取有关部门对我市华文教育基地给予政策上的扶持,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更多海外华裔青少年来穗接受中华文化教育或学历教育。

    24.加快华文教育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教育资源优势,拓展华文教育空间。建立适合海外侨胞需求的功能各异的华文教育基地,2006年,在广东华侨中学、广州幼儿师范学校、广州华美实验学校和广州旅游职业学校建立华文教育基地;在华侨子女学生人数较多的花都区和其他区(县级市)选择3-4所中小学校建立华文教育基地。“十一五”期间这些华文教育基地要达到功能完善,特色明显,并起到示范作用。每年增设中华文化传承基地若干个,推动中华文化传承基地网络的建设,发挥传承基地在传播中华文化上的作用。

    25.办好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

    以文化寻根为主题,进一步组织好各类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市、区(县级市)侨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和特点自主组接夏(冬)令营团队,形成有分有合,上下联动的夏令营活动。市侨办每年公费组织一定规模的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每两年公费组织一次90-100人规模的海外华裔青少年和港澳台侨青少年夏令营。继续做好澳门优异生旅行团活动。

    26.支持海外华文教育

    积极支持海外侨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加强与海外华文教育机构的联系,切实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配合省侨办,继续办好印尼幼师培训班。与有关院校合作开办海外华校教师短期培训班;组织资深教师赴海外巡回示范教学,通过交流互动,帮助华文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八、加强和改进侨务外宣工作

    27.利用海外华文媒体,扩大对外宣传

    加大与海外华文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力度,努力开拓对外宣传新渠道。“十一五”期间与10-20家海外华文媒体建立起联系,互通信息,借助海外媒体推介广州,宣传侨务工作,扩大对外影响。鼓励和协助各级侨刊和有条件的企业与海外华文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共同办报、办刊或开设专版,并为有需要的我市主流媒体赴海外采访牵线搭桥。借助本市大型涉外活动的契机,积极创造条件邀请海外华文媒体来穗访问采风,让海外华文受众通过华文媒体更好地认识和了解广州。继续向海外重点侨社团赠送中文读物。

    28.提高侨刊乡讯的质量

    加强对全市侨刊乡讯的指导和管理,根据新时期华侨华人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丰富侨刊内容,联络乡谊,凝聚侨心,发挥侨刊乡讯集体家书的作用。增加侨刊的文化和经济信息,不断提高侨刊乡讯的质量,扩大侨刊的影响面和发行量。加强市内各侨刊乡讯间的交流,共同策划宣传项目,在各侨刊之间形成多层面、各具特色又互补互联的宣传网络。2006年完成《广州华声》、《荣誉》杂志社事业单位转制工作。

    九、做好华侨文化史迹保护利用工作

    29.完成全市华侨文化史迹摸查任务

    在原来挖掘整理的基础上,市、区(县级市)侨办联合,对全市华侨文化史迹进行一次更深入全面的摸查,2006年前完成摸查工作,全面掌握市内华侨文化史迹的资料和情况。收集、整理华侨文化史迹的典故材料,2008年前建立全市华侨文化史迹资料档案,为进一步保护、利用华侨文化史迹奠定基础。

    30.配合文化部门推进华侨文化史迹保护利用工作

    配合文化部门,大力推动华侨文化史迹的保护、利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社会、民间和海外力量,对亟待保护的重点涉侨史迹进行保护和修葺。引导有条件的区(县级市)利用华侨文化史迹开发旅游项目或设立专题展览项目,推介华侨文化以及华侨华人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凸显我市浓郁独特的侨乡文化底蕴与魅力。

    31.推动广州市华侨博物馆筹建工作

    根据市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促进我市华侨博物馆的筹建工作。2007年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研究探讨广州市华侨博物馆的建馆形式和可行性,2007年提出可行性报告,争取在2010年前立项。各区(县级市)侨办,在掌握全市华侨文化史迹的基础上,进一步搜集、整理民间涉侨典故、故事、影象、图片、实物等,为华侨博物馆积累资料素材。

    十、充分发挥我市侨界社团的作用

    32.广州市海外交流协会工作

    继续秉承海交会为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促进海内外合作交流的宗旨,主动灵活开展各项对外交往工作,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开展侨务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及全省海交会的有关活动,充分利用海交会理事的力量和积极性,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海外交流活动,拓宽侨务工作的活动层面。坚持年会制度,根据侨情变化及侨务工作的要求,每年增聘海内外不同界别、不同层次热心我市海外交流工作的人士及社团进入理事会,不断壮大我市海外交流工作力量。2010年完成新一届海交会理事会的换届工作。

    33.广州市华侨研究会工作

    2006年完成广州市华侨研究会换届。加强侨务理论研究和创新工作,每年组织华侨研究会理事会成员及有关专家学者举办不同主题的侨务理论研讨或课题研究活动,总结侨务工作规律,研究分析影响侨情变化的因素及侨情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紧贴侨务工作实际,提出新时期侨务工作新的战略思考和对策,不断提升侨务工作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指导新时期我市侨务工作的创新和进步。

    34.侨商会工作

    充分发挥侨商会侨界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团结侨界企业,为侨界企业服务。2006年和2009年,分别完成市侨商会换届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发展会务,提高商会活力和凝聚力;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政府部门与侨界企业间的沟通,使商会成为侨界企业值得信赖和乐于参与的组织,成为政府与侨界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加强市、区侨商会之间的联系,鼓励和支持未成立侨商会的区(县级市)创造条件成立侨商会,为侨务经科工作的开展提供多层次的载体和平台。

    十一、加强侨办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

    3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侨务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各级侨办领导要做到知侨、亲侨、为侨,熟悉侨务政策,有较强的执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侨务干部队伍“入口”管理,吸录高素质人才进入侨务部门,不断提高侨务干部总体综合素质。各区(县级市)侨办要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建设好侨务干部队伍。

    36.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侨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试行量化管理和效能相结合的工作考核体系,规范侨办机关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区(县级市)侨办之间、五侨之间以及侨办与各有关单位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侨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侨办及各有关单位之间的职能和力量,共同做好全市侨务工作。

    37.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开展争当排头兵活动,不断提高侨务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市侨办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性侨务干部培训班,对侨务工作的重点和热点业务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各区(县级市)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组织举办辖区侨务干部业务培训。市侨办机关每年举办1-2次业务知识讲座,邀请专家或由各处室代表主讲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侨务政策法规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鼓励侨务干部利用业余时间接受各种专业教育及学历教育。“十一五”期间,市侨办在职公务员参加国内外各种学习培训达100%,9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20%研究生学历。2007年实现在市委党校开设侨务课程,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普及侨务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侨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增强贯彻执行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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