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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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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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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严峻形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统筹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取得良好成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2.3亿元,增长6.5%(可比增长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5.8亿元,增长14.6%,完成省考核支出进度100.5%,比去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一。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

  2018年,市财政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结构优化,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力推进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一是综合施策助力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创新和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稳定和可预期的政策环境。落实“1+1+N”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修订工作,印发了《广州市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兑现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做好总部企业引进、培育及服务工作,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领域,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与各部门协同制订了专门扶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政策,并通过设立再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为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越秀区积极落实税源服务“十三条”,建立健全税源服务工作机制和外迁联动预警挽留机制,营造拴心留人的企业发展环境。

  二是推动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将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重心放在实体经济上,全面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投入产业转型升级等资金68.7亿元,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经济发展动力转换。我市工业增加值增长6.1%,其中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66%;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67%;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6.7%。投入科技创新等资金53.4亿元,推进创新主体和载体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创新城市建设成效显著。投入国际商贸发展等资金24.5亿元,加大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力度,支持推进南沙自贸试验区和中新知识城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三是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增值税减税政策,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更多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返还,惠及全市实体经济,特别是船舶、批发零售等行业。落实所得税减税政策。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我市高科技及制造业减税成效明显,有效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提高企业竞争实力。主动作为推行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经报省政府同意,自2018年7月1日起免征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等10项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持续性减负年逾84亿元。

  (二)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发展进步。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精神,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着力解决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统筹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按照市委常委会工作部署,牵头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实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改革事项,并做好相关经费保障,保证了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切实维护底线民生。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保基金投入力度,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月202元提高到211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资助标准由每月450元提高到490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对参保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80.2万元和66.7万元。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到950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721元和1,964元,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2,263元;具有医养结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覆盖率达8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通过实物保障、租赁补贴等多种保障方式,为全市约21.03万户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惠及逾63万人。

  三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市本级投入154.4亿元发展教育事业。加大学前教育扶持力度,提高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集体办园提高到3,555元/生/年、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到1,700元/生/年;对符合条件的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给予补助,2.87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和政府补贴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安排3.11亿元改善全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确保100%学校教室照明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被教育部网站收录向全国推广;对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推行生均综合拨款制度,扩大两所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自主权,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

  四是保障健康广州建设。市本级财政投入104.9亿元发展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支持我市建设医疗卫生高地,2018年有3家医院被省政府纳入高水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2.5万人次;为市民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三大重点病种筛查、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等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资金4.6亿元。越秀、花都区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

  五是超额完成扶贫援建任务。市本级财政共投入30.7亿元扶贫援建资金,加强北部山区脱贫巩固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支援扶助新疆、西藏,以及贵州毕节和黔南、四川甘孜、三峡库区、梅州、清远等其他对口帮扶地区。

  (三)财政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的意见》,推进我市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确和优化预算管理权责。一方面,转变预算管理重心,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管,将预算执行权责交由业务主管部门,发挥部门预算执行主体作用。另一方面,压减市级审批区级具体项目数量,对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级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市业务主管部门将具体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区级,从事前审批或复核改为事后备案。

  二是有序推进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中央和省的改革部署,研究制订了《广州市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和《广州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按照“明确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分年度、分领域稳步推进市、区财政事权划分改革,其中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七类12项事权纳入先行改革范围。

  三是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制订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扩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优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支出拓展,绩效管理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向其他四本预算拓展,突出对重大支出政策落实成效的评估。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先后获得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羊城晚报等国内主流和专业媒体的报道宣传。

  四是扎实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完成我市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专题调研并上报省财政厅,为我市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言献策。配合税务部门落实我市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改革政策,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立足广州发展定位和实际,积极关注国家和省层面政策动向,初步完成有关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税收政策诉求的梳理和论证工作。

  五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制定我市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并将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部门决算公开突出绩效管理特点,全面披露部门全过程绩效管理,涵盖部门预算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全流程。广州市在清华大学2018年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榜上再获第二名。

  (四)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措施得力。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遏制隐性债务增长的若干措施,建立了债务风险指标定期监测机制;全市发行新增债券247亿元,重点用于轨道交通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增长;发行置换债券631.3亿元,置换地方国有企业存量政府债务,有效缓解财政偿债压力;全面清理甄别隐性债务,制定《广州市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积极稳妥整改不规范融资担保问题。通过持续规范管理,全市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逐步下降。2018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403.8亿元(其中市本级1,451.2亿元),比省核定限额(2,801.2亿元,其中市本级1,764.7亿元)少397.4亿元,债务规模适中,且仍有一定空间。我市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和综合债务率等各项债务风险指标低于警戒线,没有地区被列入“风险预警地区”和“风险提示地区”。

  (五)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以依法依规、风险可控为前提,致力于科学创新、规范管理,财政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两提高一促进”。出台《广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行动方案》,在前期实施“两提高一促进”(提高财政运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工作上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提升,财政工作效能明显提升。特别是明确了基本支出预算定员定额管理方式,制定了业务用房物业管理费标准、10类业务用房物业管理费定额标准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工作经费开支标准,以及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固定资产配置标准,使业务标准更完善;积极响应“放管服”要求,主动向市政府建议取消施工图预算评审,并将概算评审移交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市本级投资、区建设项目的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下放由各区实施,大大缩短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核流程,使工程建设更高效;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财政其他业务系统以及发改、工信、公安等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使工作流程更简便。

  二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针对风险事项、环节和潜藏节点,明确专项风险内部控制的种类、方法、主要内容以及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了《广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及《广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广州市财政局政策制定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8个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同时,梳理内部业务流程,分析业务和廉政风险,厘清责任边界,研究提出业务环节、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内部操作规程,形成了“1+8+X”财政内控制度体系。

  三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市财政局2017年被财政部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单位以来,坚持法治思维,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着力规范权力清单,公开权力运行,严格法律审核,所有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复议决定等事项均需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评估法律风险。在全国率先建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财政资金“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实时接受监督。2018年10月,财政部召开法治财政创建中期座谈会,市财政局在会上发言介绍创建工作经验。

  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着力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制定印发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会议,认真推进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整改工作。牵头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存在超标情况的单位完成整改;完成各区、各部门、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副处级以上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情况自查和清理整改任务。印发《广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白云区建立完善了全区物业出租台帐,大力整治物业违规出租问题,全年完成整改1512宗,完成率99.7%。

  五是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小金库”、公款旅游及转嫁公务接待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对口扶贫(帮扶)专项资金等专项治理检查,检查单位超过1,500家,涉及资金994亿元,查出问题资金37亿元,查缴财政资金678万元。增城区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所有镇(街)实现线上直接支付。黄埔区对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严格实行考核管理,中介机构评审偏差率超过3%的,扣减其评审费用。花都区全面清理存量财政专户和财政借垫款,将镇(街)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六)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成果显著。

  针对我市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突出的实际,市财政局会同有关区财政局多次主动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市主要领导带队专程到财政部拜会刘昆部长等领导,就南沙自贸区企业所得税优惠和个人所得税补差、国际航运保险免征增值税、启运港退税、发行债券等问题争取财政部的政策支持,大部分请求都得到了部领导表态支持。随后向省财政厅汇报和恳请支持事项也得到厅领导的大力支持。11月,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再次赴财政部与预算司、税政司对接相关政策事项落地事宜,进展顺利。

  在各项业务工作发展进步的同时,我局保密、档案、信访、扶贫、工会、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也不断取得新成效。

  整体来看,2018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管理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环境变化及财税政策调整,财政运行面临一些风险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支柱产业税收贡献能力减弱。占据较大份额的传统支柱产业增长乏力,新兴产业增速虽快但缺乏规模效应。2018年第二产业税收仅增长2.1%,其中制造业仅增长0.5%,较第三产业(7%)低近5个百分点;此外,汽车行业和房地产收入较上年下降10.4%和16.5%。二是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近两年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财政在国铁及城际铁路、水环境治理、重大科技平台、市政设施以及民生领域的投入不断增长,在收入增速放缓背景下,2019年对新增债券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领带动和杠杆效应亟待加强。三是八项重点科目支出再难挖掘增长空间。一方面,基数大、占比高,2018年重点科目支出占比超过八成,部分区达到九成,客观上已无增长空间。另一方面,缺乏拉动增长的动力,现阶段,无论是增量财力,还是存量资金,均不足以支撑八项重点科目支出大幅增长。四是基层财政管理存在风险隐患。尤其是镇(街)一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内控机制缺失;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没有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业务基础薄弱等,存在一定运行风险。

  二、2019年市财政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要求以及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大攻坚战等工作重点,破解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层财政管理隐患较多等难点,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法治财政、绩效财政等亮点,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新水平提供保障和支撑。2019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提高基层组织力,不断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为履行好财政职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全市财政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自觉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财政机关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各项财政工作中去。要坚持“以政领财”,主动把财政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考虑,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去推进,确保财政服务大局更加加力提效。

  二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工作思路,打造党建与业务“双标杆”集体。要按照“标准+”的要求,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员干部学习室等基层党建阵地标准化。要巩固和加强基层党建示范点和星级党支部建设,发挥典型示范,标杆引领作用,带动全局党支部工作上水平走前列。着力打造“六好”党支部,做到成熟一批推荐一批,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严肃查处“靠财吃财”、以财谋私的行为。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加大力度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持续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对照整改工作计划,密切跟进中央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进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坚持主动作为、聚力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要主动作为提高财政执行效率,加大财政统筹力度,集中财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要全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州新时代改革发展的大机遇、大文章,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三个方面全力支持配合。一是政策上支持。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争取大湾区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早日落地;研究港澳居民参加我市养老、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为港澳台学生提供与内地同等标准的补贴支持,吸引港澳台青年来穗就业、创业。二是资金上支持。预算安排优先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支持大湾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并积极向中央、省争取加大对我市新增债券支持力度,缓解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压力。三是机制上支持。对涉及大湾区建设的相关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核审批、资金拨付等进度;研究建立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

  二要支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将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重心放在实体经济上。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10个价值创新园区建设,培育6个千亿产业集群,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制造业生态体系,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用好产业引导基金,推进IAB和NEM产业发展,支持打造软件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超高清视频创新中心等。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打造高端专业服务业,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和自贸区改革创新,创建国家文化金融合作实验区,打造广州优质旅游品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三要优化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减税清费政策,深入推进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将降费扩大至中央设立的部分项目,持续跟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重点政策调整落实情况,实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以涉企收费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探索试行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提高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功率。

  (三)坚持高度聚焦、靶向施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2019年是三大攻坚战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务求实效。

  一要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央、省有关精神,出台我市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坚决执行中央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各项规定,通过财政部全口径监测平台,强化融资平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变相举债。进一步完善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督促债务单位落实化解措施和资金来源,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对于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目前仍未完成整改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相关区和单位要尽快完成整改。

  二要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保领域资金统筹,加大资金投入,精准投向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项目,尤其是要集中用于解决我市当前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中央环保督查以及“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同时要创新环保领域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广州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区域统筹、市场参与的多元化补偿机制,促进我市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要落实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和监管。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做好脱贫攻坚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重点支持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针对近年来各级巡视巡察和审计检查等发现的扶贫领域违规问题,加强扶贫、帮扶、援建等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市、区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努力做到资金、人员双安全。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改善基本民生。

  坚持为民情怀,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用心用情用功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问题解决好,稳步提升广州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要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社保基金预防失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的作用,盘活沉淀社保基金,用足社保政策。优先使用社保基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贴息、稳岗和技能提升补贴等就业支出,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稳定我市就业创业环境。

  二要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坚持将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修订完善市属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办法。按照约束加激励的原则,逐步扩大市属高校、中小学、中职、技工学校预算内生均综合拨款范围。

  三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医疗卫生领域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资金标准,扩大基层诊疗医保支付比例。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整合提升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困难群众医疗资源,不断完善医联体建设模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四要稳步提高社保水平。紧紧把握社保保障水平与我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经济发展指标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落实待遇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提标幅度,确保待遇合理增长,使之与我市财力相匹配,当前可承受、未来可持续。

  (五)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财税改革。

  以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的意见》为抓手,统筹推进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重点的各项财政改革。

  一要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时间表和线路图,市财政局起草了《广州市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审定。今年的重点任务,是梳理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所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请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

  二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修订《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作为我市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操作性规范性文件。有序推进部门整体评价,健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反映部门履职用财的绩效情况。加大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力度,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三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认真谋划全市财政“一张网”,市本级率先试点,实现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直接支付业务、清算、对账无纸化。稳步推进各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有条件的乡镇也要加入试点,逐步建立起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的运行新机制。

  (六)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当前,我市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如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等,必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一要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把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作为实现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的重要抓手,加强与各预算单位的协调合作,将目前在部门层面上的行业标准上升为财政标准,用2-3年的时间建立一批通用和专用标准,为建立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加强区镇财政财务管理。指导各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全市财政“一盘棋”意识,不断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水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用好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激励措施和下放财力,支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衡、协调发展。要按照上级部署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改革和全省财政资金实时在线监督系统工作,建立覆盖市、区、镇(街)三级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研究建立区级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创新库款管理模式,加强统筹协调,保持市区各级财政库款科学合理比例,防范财政风险。

  三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我市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专项资金年度绩效重点考核、到期延续绩效评估和清理退出等制度,对管理不善、绩效差的专项资金,以及省市有关部门巡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为专项资金撤销、压减和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要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预算执行实时查询、系统预警、筛查疑点、核证信息、督促整改、问题移送、落实反馈等全套运作机制,对监控发现的重大违规疑点或趋势性问题线索,深入现场核查并按规定处理;对涉及人员违规违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控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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