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天河、芳村两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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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5-07-25
  • 来源:广州政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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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河、芳村两市辖区

五月二十四日,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同意广州市设立天河、芳村两个市辖区。

至此,广州市的市辖区从原有的东山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郊区、黄埔区六个增加到八个。

一、天河区的范围是:西至广州大道、广从路(包括沙河街、天河地区),南至珠江;东接黄埔区界;北至动旗峰、广州畜牧场、车陂涌、吉山。总面积一百零二点五平方公里,共二十万零四百多人(按当地户口算),其中农业人口五万五千五百多人,居民十四万四千九百多人。在该区范围内有银河乡、林和乡、元岗乡、长乡、龙洞乡、寺右乡(部份)、岑村乡、冼村乡、沙东乡(部份)杨箕乡(部份)、猎德乡、石牌乡、石东乡棠下乡、棠东乡、车陂乡、黄村乡、珠村乡、前进乡、吉山乡、沙河街、五山街、员村街、车陂街。天河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将建在天河路岗顶。此外,原属沙河区、东圃区的同和、京溪、鱼沙坦、柯木塱、新塘五个乡在不改变国务院批准的方案(即红线不变)的前提下,仍按原来的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不变,待遇也不变。

二、芳村区的范围是:东至珠江南航道;南至佛山水道;西至盐步镇、罗村;北至珠江边(即现鹤洞区公所管辖范围)。总面积四十二点六平方公里,共十二万四千九百多人(按当地户口算),其中农业人口三万七千多人,居民八万七千九百多人。上述有关的具体数字,以交接后在册的数字为准。管辖鹤洞区公所辖内的十七个乡和芳村街、白鹤洞街芳村区人民政府将建在芳村大道塞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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