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精神病医院201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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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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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位于广州市珠江南岸,白鹅潭畔,始建于1898年,由美国基督教长老会教会医生嘉约翰(Dr.J.G.Kerr)创办,是中国第一间精神病专科医院,被纳入“中华之最”系列,是华南地区唯一集医、教、研、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卫生部国家药品临床试验基地和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也是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和华南地区各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广东省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精神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神志病为国家“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

  我院现有编制床位1920张,开设有普通精神科、早期干预科、老年科、儿童精神科、社区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ICU 、康复科、睡眠障碍科、临床心理科、物质依赖科和司法鉴定所等专科。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MRI、螺旋CT、动态脑电监护与多导睡眠图仪等。

  现有职工1100余人,医疗技术人员900余人,高中级职称人员4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2名。近年来,我院不断承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基础和技术力量较雄厚,为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院秉承“精、诚、惠、爱”办院宗旨,学术氛围浓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热切盼望有志之士的加入,共创新的辉煌。

  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拟招聘的岗位名称、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

专业

学历

学位

人数

资格条件等

精神科医师

临床医学

本科以及上

学士及以上

3

985”或“211”工程大学,或已在三甲医院完成住院医师培训

神经内科医师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

持有执业医师证,211工程大学毕业生,且已在三甲医院完成住院医师培训

心电超声医师※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

持有执业医师证,从事心电超声工作2年以上

精神科医师

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4

持有执业医师证,第一学历取得学校为211工程大学优先,

神经外科医师※

临床医学或神经外科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2

持有执业医师证,不少于两年的二甲以上医院神经外科工作经验,能独立主刀神经外科手术优先

ICU医师※

内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持有执业医师证,研究方向为重症医学或第一学历为211工程大学优先

社区精神科医师※

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

研究生

博士

1

持有执业医师证,高级职称者优先

司法精神科医师※

司法精神病学

研究生

博士

1

持有执业医师证,高级职称者优先

情感障碍科医师

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

研究生

博士

1

研究方向为情感障碍

精神康复师

医学心理学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本科为医学或护理学专业,第一学历取得院校为211工程大学者优先

影像科医师

影像医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从事神经脑影像工作不少于2年,熟悉脑影像的图谱分析优先

影像科医师

影像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

211工程大学优先

心理治疗与心理测评师

医学心理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211工程大学,本科为医学相关专业

研究所技术员

生物遗传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男性且本科及研究生均为211工程大学者优先

老年精神科社工

社工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211工程大学,有医学基础者优先

护师

护理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21

 

职能科室工作人员

管理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并有海外大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财务科工作人员

财务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应届毕业生优先

  (注:带※者为紧缺专业特殊岗位)

  (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法》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以及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除护理岗位外,其他岗位一般要求英语六级425分以上;

  5.以上所提到的学历均为全日制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

  二、招聘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0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二)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请携带个人简历或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等材料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报名,或将简历发至邮箱gzjs001@126.com。应聘护理岗位直接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护理部报名,或将简历发至邮箱hlb8352@126.com。

  三、考试

  由医院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笔试,应聘护理岗位者除笔试和面试外还要进行实践能力考核(实践能力考核时间至少一周)。笔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

  (一)笔试(除紧缺专业特殊岗位外,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不低于3:1,方能进行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3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招聘职位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紧缺专业特殊岗位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

  (三)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支付。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医院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医院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咨询电话:020-81894502 投诉电话:020-81268012

  五、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被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

   七、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 持有外省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在获得广东省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后方可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八、招聘工作中的其他内容

  1.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 招聘公告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邮政编码:510370

  联系电话:020-81894502;联系人:杨老师

  人事科邮箱地址:gzjs001@126.com

  医院网址:http://www.gzbrain.cn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二O一三年四月三日

(审发:党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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