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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广州市农村居民高低收入差距逐年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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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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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州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精神,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多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整体水平的提高。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四年超过两位数增长,2009年首次突破万元大关。本文拟在关注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重点对我市农村居民抽样调查中20%的低收入家庭情况进行分析,比较近三年(2007-2009年,下同)高、低收入户之间的差距,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一、低收入户农村居民生活状况

    近年来,我市农村居民低收入户收入增长较快,2007-2009年年均增长18.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生活消费支出逐年提高。

    (一)低收入户收入快速增长,高低收入差距逐年缩小

    1、从收入总量方面看

我市低收入户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为3549元,同比增长15.9%,2008年为4507元,同比增长27.0%,2009年为5133元,同比增长13.9 %,年均增长18.8%,增速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12.4%和高收入户的8.9%。高低收入之比逐年缩小。2007年,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之比为4.83:1,2008年为4.15:1,2009年为3.89:1。资料显示,由于我市农村居民低收入户收入增长较快,高收入户增速放缓,我市农村居民高低收入差距正在逐年缩小(见表1)。

表1:近三年高低收入户纯收入和发展速度对比

项目

单位

2007

2008

2009

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

3549

4507

5133

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发展速度

%

15.9

27.0

13.9

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

17147

18720

19963

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发展速度

%

10.9

9.2

6.6

高低收入户收入比

 

4.83

4.15

3.89

全市人均纯收入

8613

9828

11067

全市人均纯收入发展速度

%

10.6

14.1

12.6

    2、从收入构成方面看

    低收入农村居民四大项收入均快速增长。2009年我市低收入户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纯收入、转移性纯收入分别为3360元、920元、583元、270元(见表2),同比分别增长11.1%、8.2%、46.5%、14.9%。

    工资性收入是低收入户的主要收入来源。2009年低收入户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高达65.5%。近三年低收入户工资性收入年平均增长21.8%。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低收入农村居民提供了外出就业的良好条件,不断提升了我市低收入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

    低收入户家庭经营纯收入占总纯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2007年的34.3%下降至2009年的17.9%。

    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占纯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低收入户人均财产性收入由2007年的179元增加至2009年的583元,年均增长44.8%。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主要源于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租金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的大幅增长。2009年低收入户人均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租金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分别比2007年增加234元、58元、28元。

    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低收入户人均转移性收入由2007年的139元增加至2009年的270元,年均增长39.7%。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源于离退休金和政府补贴收入的增长。人均离退休收入由2007年的44元增加至2009年的104元,人均政府补贴收入由2007年的46元增加至2009年的86元。

表2:近三年低收入户收入构成

项目

单位

2007

2008

2009

纯收入

/

3549

4507

5133

工资性收入

/

2012

3025

3360

家庭经营收入

/

1219

850

920

财产性收入

/

179

398

583

转移性收入

/

139

235

270

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

%

56.7

67.1

65.5

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比重

%

34.3

18.9

17.9

财产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

%

5.0

8.8

11.4

转移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

%

3.9

5.2

5.3

    (二)低收入户生活消费支出逐年增加,生活水平逐年改善

    随着低收入户家庭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消费支出稳步提升,消费结构不断优化,与高收入户差距不断缩小。我市低收入农户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7年为4042元,2008年为4130元,2009年为4658元,年均增长7.3%(见表3)。近三年,低收入户八大项生活消费支出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增长数额最大的是食品消费支出,年均增长9.2%,其次是居住消费支出和交通通讯支出,年均增长12.1%和6.4%。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低收入户在生活消费支出中,食品支出占51.4%,居住消费支出占11.8%,交通通讯支出占12.6%,消费结构日趋优化。

表3:近三年低收入户生活消费情况

 

 

2007

2008

2009

项目

计量单位

低收入户

比重(%)

低收入户

比重(%)

低收入户

比重(%)

生活消费支出

/

4042

100.00

4130

100.00

4658

100.00

1、食品消费支出

/

2055

50.84

2223

53.83

2395

51.41

2、衣着消费支出

/

140

3.46

139

3.37

186

3.99

3、居住消费支出

/

536

13.26

440

10.65

548

11.77

4、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

/

176

4.35

213

5.16

232

4.98

5、交通通讯支出

/

406

10.04

441

10.68

585

12.56

6、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

/

478

11.83

408

9.88

412

8.85

7、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

169

4.18

189

4.58

203

4.37

8、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

/

82

2.00

77

1.84

97

2.06

    从生活消费结构看,我市低收入户生活有以下特点:

    1、食品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低收入户食品消费越来越注重营养搭配,消费结构日趋理性。粮食和蔬菜消费占食品消费的比重由2007年的23.8%下降至2009年的20.8%,肉禽蛋奶和水产品消费占食品消费的比重由2007年的35.8%提高至2009年的41.8%。高低收入户的食品消费差距日益缩小,高低收入户食品消费支出比由2007年1.88下降至2009年的1.86。外出饮食消费与高收入户相比差距依然较大。2009年,低收入户外出饮食支出仅占高收入户的32.3%。同时,还应该看到低收入户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偏高,2009年低收入户恩格尔系数为51.4%,比全市平均水平多7.5个百分点。低收入户食品消费比重偏高,既有我市农村居民注重饮食传统的原因,也有在收入不高的条件下满足饮食基本需求而压缩其他开支的原因(见表4)。

表4:2009年农村居民食品消费结构对比

 

低收入户

高收

入户

全市平均水平

项目

单位

2007

2008

2009

2009

2009

食品消费支出

/

2055

2223

2395

4447

3402

粮食消费支出

/

283

297

277

366

338

蔬菜消费支出

/

206

224

220

330

272

肉禽蛋奶消费支出

/

607

814

815

1291

1065

水产品消费支出

/

128

162

187

302

251

在外饮食支出

/

379

286

383

1185

745

粮食蔬菜消费比重

%

23.80

23.44

20.75

15.65

17.93

肉禽蛋奶水产品比重

%

35.77

43.90

41.84

35.82

38.68

    2、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低收入户不断改善居住条件,人均住房面积逐年提高,由2007年的30.5平方米提高至2009年的33.8平方米。住房类型为楼房占总住房比重为95.0%,住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占总住房的比重为93.6%。2009年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548元,比2007年增加12元,人均生活用水和用电支出229元,比2007年增加89元。

    3、义务教育支出下降,非义务教育负担较重

    得益于政府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低收入户教育支出大幅下降。2009年在200户低收入户中有35户家庭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均每个学生学杂费为798元,比上年减少115元。部分低收入户的非义务教育负担较重,2009年低收入户中有18户家庭非义务教育的学杂费高于3000元,平均每个非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为4201元,学杂费占纯收入的比重高达25.7%。

    4、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部分低收入户医疗负担较重

    2009年低收入户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03元,同比增长7.4%,是全市农户平均水平的49.0%,是高收入农户的37.7%。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低收入户。89.5%的低收入户常住人口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高于高收入户7.7个百分点。部分低收入户医疗负担较重,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偏低。2009年低收入农村家庭中有12户家庭医疗费用大于100元,平均每户医疗费用为6098元,占纯收入比重高达21.7%,平均报销医疗费用为1609元,占医疗费用比重为26.4%。

    二、制约低收入户增收的几点因素

    虽然近几年,我市低收入户收入持续大幅增长,但制约我市低收入户增收的关键因素并未根本转变,低收入户进一步增收的难度较大。制约低收入户增收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底子薄

    2009年低收入户人均年末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970元,只有全市平均水平的77.0%和高收入户的34.7%;低收入户人均年末金融资产余额7115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9.3%和高收入户的36.6%;低收入户人均年初经营的耕地面积0.6亩,比高收入户少0.5亩。低收入户中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仅1888元,只能勉强度日,谈不上资本积累。低收入农村家庭资本积累不足,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有限,制约了其进一步增收。

    (二)人口负担重

    2009年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低收入户平均每户常住人口为4.7人,比高收入户多0.9人。低收入户平均每户整劳动力为2.1人,人口负担系数为2.24,比高收入户高0.34。低收入户15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口比重为29.2%,比高收入户高9.5个百分点。

    (三)劳动力文化素质依然偏低

    劳动力文化素质的高低对于其收入水平影响十分显著。抽样调查显示,低收入户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例为69.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6.1个百分点,比高收入户高20.4个百分点;低收入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为6.7%,比全市平均水平低3.4个百分点,比高收入户低10.6个百分点。

    (四)金融服务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不足

    我市农村居民主要通过私人借贷方式融资,很少通过银行信用社贷款。抽样调查显示,2009年低收入户期末债务余额中人均银行信用社贷款仅为4元,而人均个人借款高达178元。农村金融服务的滞后制约了低收入农村居民扩大经营,脱贫致富的发展后劲。

    (五)劳动力劳动技能有待提高

    2009年低收入户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例为31.4%。由于本地没有劳动技能培训或培训内容不需要和交不起培训费等原因未接受培训的劳动力占未接受技能培训总劳动力的比例为12.3%。低收入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的比例有待提高,有必要进一步提升技能培训的力度和质量。

    (六)家庭经营规模小,投入产出比率低

    近几年,伴随着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我市低收入户家庭经营规模不断缩小。平均每户家庭经营的收入由2007年的11366元减少至2009年的8125元。低收入户家庭经营呈现资本积累少、投入产出比率低等特点。2009年,低收入户平均每户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家庭经营收入、家庭经营支出、家庭经营结余分别为4553元、8125元、3492元、4624元,分别为高收入户的42.5%、41.1%、54.2%、35.2%,低收入户家庭经营投入产出比为2.33,明显低于高收入户的3.07,农业家庭经营收入占到家庭经营总收入的61.0%。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其规模缩小将严重制约低收入户收入水平的提高。

    (七)社会发展变化过程中产生了一些不利于低收入群体的因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也产生了一些不利于低收入群体的因素。社会经济日趋市场化、科技化、信息化,使社会劳动者生存和发展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国民收入分配方式中“按资分配”对劳动者收入水平影响日益增大;国民教育支出中个人负担比重不断提高,非义务教育日趋市场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市场经济秩序的不够规范等等。所有这些,对低收入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日益突出。低收入户进一步增收的难度较大。

    三、促进低收入农村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三年来,虽然我市农村居民低收入户收入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要确保低收入户的收入水平稳步提升任务仍然很艰巨。既要依靠低收入农民自身的力量,又要强调政府扶持和引导的作用,采取综合措施,促进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

    (一)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文化素质

    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是确保低收入户增收的长远基础。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推行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政策的全面落实,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争所有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能得到政府的资助,走进学校接受教育;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低收入农村居民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帮助他们拓宽生产经营活动的门路,提高他们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以达到促进低收入农村居民增收的目的。

    (二)努力营造良好的外出务工环境,进一步提升工资性收入

    低收入户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工资性收入,2009年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占就业劳动力的比重高达64.8%。目前,我市人均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农业比较效益不断下降,帮助低收入户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提升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显得尤为关键。应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对低收入户农民的培训,实施政策倾斜,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和低收入户每户有一人外出就业,才能有效保障低收入农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加大金融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非农产业,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低收入农村居民由于收入水平低,维持简单再生产能力都十分有限,要想扩大再生产依靠自身的力量就更难。应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降低低收入农村居民的贷款门槛,为低收入农村居民获得资金提供方便。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要进一步扩大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让更多的低收入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关部门应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现有的农村低补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调整低收入农民的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真正提高低收入农村居民的受益程度,减少因病致贫的现象发生,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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