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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分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 2025-05-29
  • 来源:广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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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分区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04.19万个,位居前三位的区是:天河区26.99万个,占25.9%;白云区16.78万个,占16.1%;番禺区14.31万个,占13.7%。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109.87万个,位居前三位的区是:天河区28.49万个,占25.9%;白云区17.40万个,占15.8%;番禺区15.03万个,占13.7%(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万个)

比重(%)

数量(万个)

比重(%)

合 计

104.19

100.0

109.87

100.0

荔湾区

3.82

3.7

4.13

3.8

越秀区

7.97

7.7

8.62

7.8

海珠区

7.04

6.8

7.63

6.9

天河区

26.99

25.9

28.49

25.9

白云区

16.78

16.1

17.40

15.8

黄埔区

7.22

6.9

7.56

6.9

番禺区

14.31

13.7

15.03

13.7

花都区

6.11

5.9

6.44

5.9

南沙区

5.65

5.4

5.84

5.3

从化区

1.76

1.7

1.88

1.7

增城区

6.53

6.3

6.85

6.2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63.05万人,位居前三位的区是:天河区230.83万人,占21.7%;白云区144.69万人,占13.6%;黄埔区127.57万人,占12.0%(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万人)

比重

%

合 计

1063.05

100.0

荔湾区

37.75

3.6

越秀区

102.00

9.6

海珠区

82.25

7.7

天河区

230.83

21.7

白云区

144.69

13.6

黄埔区

127.57

12.0

番禺区

123.02

11.6

花都区

71.51

6.7

南沙区

68.67

6.5

从化区

20.43

1.9

增城区

54.33

5.1

注释: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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