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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 2025-05-29
  • 来源:广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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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78059个,从业人员57.0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1%和20.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77438个,从业人员52.60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3%和20.6%(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77438

52.60

研究和试验发展

13303

7.24

专业技术服务业

34605

34.2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9530

11.1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9%,外商投资企业占2.1%(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77438

52.60

内资企业

76099

50.50

港澳台投资企业

839

1.01

外商投资企业

483

1.10

其他统计类别

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65.6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9.3%;负债合计5417.4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3.3%。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13.33亿元,比2018年增长54.5%(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865.67

5417.42

2513.33

研究和试验发展

1898.62

857.45

395.22

专业技术服务业

4151.58

2378.99

1640.3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815.46

2180.98

477.79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735个,从业人员9.39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6.1%和20.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65个,从业人员2.9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1.8%和12.9%;企业法人单位3470个,从业人员6.4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1.7%和45.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39.10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0.8%;负债合计794.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3.50亿元,比2018年下降1.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65.8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7.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6.16亿元,比2018年下降17.8%。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0596个,从业人员23.4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3.2%和71.9%(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30596

23.42

居民服务业

16501

8.7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9383

4.65

其他服务业

4712

10.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7%,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30596

23.42

内资企业

30364

22.95

港澳台投资企业

165

0.39

外商投资企业

66

0.07

其他统计类别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5.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8.0%;负债合计349.1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9.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5.22亿元,比2018年增长90.3%(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15.62

349.13

375.22

居民服务业

178.32

182.58

135.0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18.82

105.42

129.76

其他服务业

118.47

61.14

110.4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3970个,从业人员45.2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7%和19.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172个,从业人员35.8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3%和35.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9.5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1.5%;负债合计291.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2.02亿元,比2018年增长9.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879.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29.71亿元,比2018年增长44.3%。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523个,从业人员29.83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7.4%和39.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80个,比2018年末下降16.4%;从业人员19.47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16.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2.7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4.5%;负债合计406.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3.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6.47亿元,比2018年增长180.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353.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557.85亿元,比2018年增长41.1%。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6706个,从业人员13.7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0.2%和26.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245个,从业人员12.3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1.7%和28.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9.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4.4%;负债合计983.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0.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5.73亿元,比2018年增长79.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27.7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4.97亿元,比2018年增长17.5%。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0562个,比2018年末增长4.1%;从业人员32.24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17.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914.90亿元,比2018年增长40.4%。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表示数据不足该表最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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