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的规定,我局按照规定程序编制印发了《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指引(试行)》(下称《报批程序指引》)。
《报批程序指引》对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城市更新项目报批流程和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和提炼,加强对基层单位、土地权属人、企业的指导,规范城市更新项目报批程序。内容包括流程指引图、收件资料、编制方案参考模板等,主要细化了以下内容:
一、申报主体。按照更新项目类型,分3类申报主体:旧村庄项目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区政府,旧厂房项目申报主体为土地权属人,旧城镇项目申报主体为区政府。
二、报批程序。报批程序大致分为5个阶段:项目申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方案批复、批后实施阶段。
三、报批材料。主要明确了报批环节需要提交的资料和满足的要求,包括通用材料、技术材料、文本形式等,并在附件中制作了相应的格式文本。
《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指引(试行)》主要亮点解读
为规范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的编制,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规定程序编制印发了《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指引(试行)》(下称《指引》)。
《指引》以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理念为指导,以优先保障和鼓励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利益为重点,在充分开展土地、房屋、人口的现状数据调查基础上编制策划方案,科学合理设置规划建设总量,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指引》的主要内容包含总则、编制程序、编制内容、成果要求与形式、附则与附录。其中编制内容主要有前言背景、现状概述、依据与原则、定位目标、项目划定、用地方案、产业分析、交通优化、规划优化、城市设计指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效益评估、实施措施、专题评估报告及附件。
《指引》的主要亮点:一是明确更新策划方案编制的必要性,纳入城市更新片区实施计划的区域,编制片区策划方案;单一权属的微改造和在《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前已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可直接编制实施方案。二是明确工作流程。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应先依据现有数据编制前期研究,提交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审议;审定通过后,依次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方案编制、征求意见、公示公开、专家论证、审核、上会审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程序。三是明确片区范围划定要求。在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对接城市规划管理单元界线与土地规划的重要控制线,符合成片连片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四是强调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过程中应与城市更新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同步,基础数据调查工作的范围和边界保持一致。相关数据资料应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管理办法》及时更新,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严肃性。五是更新项目划定过程中,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对城市更新片区内更新项目的具体范围、更新目标、更新模式和方式、拆迁补偿总量和规划控制指标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六是更新项目方案的内容明晰化,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相关要求,确定更新项目用地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更新改造方式、项目用地方案、土地整理、指标控制和配套设施五大部分。七是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评估周边地区产业发展,提出片区产业发展指引;协调周边道路及交通设施规划,论证交通优化方案、评估道路设施等建设成本及效益;协调上层次规划和现行控规研究论证控规划修改或修编必要性。八是完善评估体系内容,包括对更新项目用地权益状况,更新改造适用相关政策具体说明,对更新方案从经济效益、民生效益、社会效益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并提出具体的实施保障措施和分歧计划。九是要求编制方案时同步启动专题评估报告工作,包括产业发展专题、道路交通专题、环境影响专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和城市更新社会风险稳定评估五个方面。